二十年前,《歌劇魅影》電影版帶來一場遲到卻盛大的視覺饗宴,讓許多觀眾第一次在銀幕上接觸這齣經典音樂劇。二十年後,當它重映,我們再看,卻已經無法只停留在華麗布景與動人旋律的感動。性別意識、#MeToo 運動、權力與慾望的辯證,使這部作品呈現出全然不同的面貌。從 2005年 到 2025年的對照,探討為什麼《歌劇魅影》仍是經典─因為它不只是一齣浪漫的愛情寓言,更是一面時代的鏡子。

最近,《歌劇魅影》20週年經典重映。當年,安德魯洛伊韋伯Andrew Lloyd Webber的《歌劇魅影》音樂劇,融合了「美女與野獸」與「鐘樓怪人」的原型,一首首動聽的插曲,在莎拉布萊曼和麥可克勞福的美妙詮釋下,多年來透過錄音與傳頌,幾乎成為台灣許多人接觸音樂劇的啟蒙。
自音樂劇首演後,電影改編的呼聲從未中斷,卻在多方角力下遲至2003年才開拍。為此,韋伯甚至買回版權,親自監製,目的就是避免「好萊塢化」的改編稀釋原意。結果,電影找來導演喬舒馬克Joel Schumacher,成了最忠實的執行者:沒有挑釁,沒有翻案,幾乎照本宣科。這份「忠實」保留了舞台原貌,也讓電影全球收穫約1.54億美金票房。雖然稱不上大爆紅,但在當時仍算穩健─特別是當時好萊塢對「音樂劇電影」的投資相當謹慎,《歌劇魅影》至少證明它有一定市場。話雖如此,難道喬舒馬克真的只是「乖巧」?還是缺乏足夠的電影語言轉化?

將 Music 改成 Sex 的劇情潛台詞
《歌劇魅影》1986年在倫敦首演後,許多觀眾因其「美女與野獸」式的愛情寓言,聚焦於克莉絲汀在兩個男人之間的抉擇,將其視為浪漫主義的經典音樂劇。另一方面,也有劇評指出,魅影更像是「父親、導師、戀人」的複合體,克莉絲汀帶有戀父情結,使音樂的性隱喻,帶出了師徒關係的情色意味。
性慾隱喻並不是電影版才出現,而是音樂劇文本中早已埋下的潛台詞。只是到了電影版,喬舒馬克以更直觀的視覺語言,放大了這一環節。2005年,我為《歌劇魅影》寫的文章標題就是「如果將 Music 改成 Sex…」,二十年後再看,依舊覺得如此。

故事一開始,當克莉絲汀一鳴驚人地唱出「Think of Me」,勞爾想起舞台上的她就是兒時玩伴,隨即邀她共進晚餐。這裡有個細節:他不顧克莉絲汀當晚還要練唱的安排,執意邀請(這是典型的男性忽視女性意志)。魅影則在「The Mirror」中咒罵這個傲慢小子,將克莉絲汀視為自己的心血與私有物,並帶領她進入地底世界,高唱「The Phantom of the Opera」。
電影裡,勞爾備好馬車回來卻發現房門上鎖;接著魅影牽領克莉絲汀穿過甬道、騎上白馬、搭上小船…洞穴、鑰匙、孔洞、潮濕、燭火─這些場景皆帶有濃烈的性別象徵。當魅影低沉催促「Sing for me」,克莉絲汀的歌聲層層飆高,水底繁麗的燈火竄出,猶如性高潮的戲劇化呈現。於是這個故事被看作一場性權力的爭奪。當魅影對著昏厥的克莉絲汀唱「The Music of the Night」時,若將之改成「The Sex of the Night」,它和一個男人在女性失去抵抗時的「意淫」又有何不同?
問題在於:電影的「放大」功能,讓音樂與慾望在男性掌控下合二為一,女人僅是被使用的媒介。只是這樣的詮釋,在2025年,是否依然合適?

愛情的幻象與殘酷
在一夜激情之後,那個讓克莉絲汀在「音樂/性愛」中享受高潮的男人,竟然是一個外貌醜陋的「怪物」!回到地面後,勞爾的帥氣與多金,加上他的等待與守候,令克莉絲汀最終投向他的懷抱。她是否曾對魅影動心?答案恐怕是「有過」…她從「父親的天使」轉向對魅影的崇拜,並在音樂裡獲得過激情與成就,但一回到現實世界裡,勞爾的「正常」角色,立即重設了愛情的坐標。即使曾經擁有過那一瞬的愉悅,也比不上終身的平安與幸福。「Wishing You Were Somehow Here Again」這首曲子,以「Angel of Music」的旋律為架構,唱出了這份矛盾:是天使?父親?戀人?還是幽靈?然而無論如何,她最後的選擇仍是「世俗的男人」。
「Masquerade」一幕揭示人人戴著面具的荒謬。魅影化身唐璜唱出「The Point of No Return」,那股慾火幾乎將舞台焚盡。當旋律逐漸轉向「All I Ask of You」,魅影取代了勞爾的角色,將戒指放在克莉絲汀手中,乞求她的愛。克莉絲汀卻在此刻揭下面具,將他的自卑赤裸暴露於眾人眼前。這是整部作品最殘酷的瞬間─愛與慾望的幻象,在現實的凝視下徹底破碎。
電影最大的敗筆,在於補充了魅影童年的悲慘身世,將他在馬戲團被視為「魔鬼之子」的背景告訴觀眾。這種「解釋」雖意在爭取同情,卻反而削弱了角色的神秘與張力。克莉絲汀最後一句「扭曲的不是你的行為,而是你的靈魂」,更是將魅影的渴望一刀斷絕。

走過不同年代的凝視
2005年看《歌劇魅影》,觀眾多半還在驚嘆「終於能在大銀幕看到原版」,批評集中於「是否忠於舞台」、「選角是否合宜」,以及傑哈德巴特勒的搖滾嗓音是否適合魅影。二十年後再看,我們的眼光已經不同。#MeToo運動與性別意識的提升,使得魅影與克莉絲汀的關係,不再只是浪漫,而更像一場「權力下的佔有」。當年被歌頌的「音樂教育」,如今顯得近乎赤裸的「馴化」與「控制」─不再是「受傷的天才」與「被召喚的繆思」之間的單純互動,而是一齣性別政治的寓言。
這種跨年代的落差,提醒我們:藝術作品從來不是靜止的。它不必討好任何一種價值觀,反而應透過不斷的再閱讀與再詮釋,映照出各個時代的精神。某個時期,《歌劇魅影》代表藝術追求的浪漫;另一個時期,它卻成為壓抑與控制的隱喻。真正的藝術,正是能同時容納這些矛盾,在不斷翻新的解讀裡,揭露我們所處的時代為何。

真正的藝術,在於永遠能夠被重新解讀
哈洛卜倫Harold Bloom就曾說過:「經典的價值不在於它是否合乎時宜,而在於它能不斷超越時宜。」2025年再看《歌劇魅影》,我仍讚嘆洛伊韋伯將歌劇、交響樂與流行旋律結合的功力。這些音樂歷經數十年依舊動人,每次聆聽都能帶來新的感受,也不會因為我對性別觀點的介入而失色。
真正的經典,不是永遠完美,而是永遠能被重新解讀。從1986年開始,我們讚嘆《歌劇魅影》的音樂、旋律與舞台魔術;多年後,用權力與慾望解讀,並不代表作品過時,而是證明它的文本具有開放性─既能是浪漫愛情的寓言,也能被視為19世紀父權社會的縮影。
正如劇場學者艾蓮艾斯納Elinor Fuchs所言:「我們不應該只看一齣戲是否適合此刻的價值觀,而應看它如何成為一個能持續被提問的世界。」對我來說,《歌劇魅影》就是這樣的一部作品。二十年前,我走進戲院時,只是想見證一場傳說中的經典;二十年後,我再度坐在電影院,卻開始反問自己:我為什麼還願意看這部電影?我究竟是在懷舊,還是期待它給我新的答案?
或許,答案正隱藏在這齣戲的核心─音樂與慾望交纏,愛與權力角力。它讓人一次又一次重新定位自己:在浪漫與現實之間,我會選擇什麼?在幻影與真相之間,我又願意相信什麼?因此,《歌劇魅影》依然值得我們一再重看與重聽。某些時候,當我們凝視魅影與克莉絲汀時,我們也在看人性的拉扯與選擇…特別是在有那麼好聽的音樂陪伴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