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在 Threads 上看見一段話:
「當你起了懲罰別人的心,你就已經身在地獄。」
那時的我,正在地獄裡。
不是他讓我進去,是我自己站進去的。
站在被背叛、被欺騙、被推卸的所有時刻之中,想像著要怎麼讓他知道,他做錯了。
我想讓他名聲掃地,想讓所有人知道他說了什麼、做了什麼、如何裝無辜。
我以為那樣,我就會比較好過,我等著一句誠心的道歉、等著他終於良心發現。
直到後來,我看見賴佩霞老師訪談的一段話:
「如果你一直在等一句對不起,那你就是把自己的幸福交在別人手上。」
他值得我這樣等待嗎?
那把自由的鑰匙,真的要交在一個,我連留在生命裡都不想的人嗎?
將近一年的時間,從爆炸、到安靜,我漸漸地不講太多,但我都記得,那種一邊清醒、一邊懷疑自己的夜晚,我一個人想通了很多事。
我不是想報復,我是想停止繼續受傷。
我不是沒有努力過,戀愛的時候我體諒他所有的不穩定,陪他宅在家、節省開銷、不追問未來。
借錢給他,也不是勉強,是因為他說了會還,我選擇相信。
就連分手後,我都給他寬限、給他空間,我以為,總會等到一個負責任的回應。
但後來才知道,所謂的誠意,是不存在的。
不是他變了,而是我一直沒看清。
或許,地獄不是他給我的,是我以為自己可以改變現實,然後一錯再錯。
報復,可能有一時的快感,但只會讓我繼續停留。
所以我選擇走另一條路,找律師、備妥證據,讓法律來說話,信寄出的那天,才是真正的「我走出來了」。
「剛從地獄回來,順便說一句,太精采了!」—路易絲.布爾喬亞
這不是勝利,而是收回了我自己。
收回相信的權利、信任的界線、選擇的主導權。
我不需要對不起,也不用再等認錯。
我對自己說:「夠了。」
謝謝他讓我明白:真正的自由,是為自己做決定。
不是他放手,是我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