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我對比林(PYRINE)過敏
在台灣的藥局或醫院診所,醫師或藥師時常會聽到病人說:「我對 PYRINE 過敏!」這句話幾乎成了某種「全民默契」。所謂 PYRINE,其實是早年止痛退燒藥(Aminopyrine、Dipyrone 等的俗稱)。由於過去有不少案例顯示它會引起嚴重副作用,例如顆粒性白血球缺乏症、過敏性休克,因此在台灣逐漸被停用,並被列為危險藥物。
久而久之,「PYRINE」就成了藥物過敏的代名詞,甚至許多人根本沒有真的使用過,也沒有醫師診斷證明,但仍會在就診或拿藥時掛在嘴邊。這是一種「文化式過敏」:並非來自個人體質檢驗,而是源於社會集體記憶。
正確觀念:
藥物過敏必須經由臨床判斷或檢測確認,服藥後若發現眼睛或臉部腫脹、全身搔癢等,務必盡速詢問開藥醫師或發藥的藥師。
若確定對某藥過敏,應記錄在病歷或健保卡,以避免再度使用;但若僅僅是聽別人說或模糊印象,就一概宣稱「過敏」,極有可能造成醫師開藥受限,反而影響治療選擇。
第二個:藥品存放一定要冰冰箱
另一個在台灣廣泛流傳的說法是:「藥品要放冰箱才不會壞。」許多民眾領完藥,回到家就是把藥(不管有沒有開始使用)一股腦塞進冰箱的冷藏空間。甚至藥師明明說「常溫保存即可」,病人還是覺得「冰起來比較安心」。
這個迷思的根源,一方面來自食物保存的觀念延伸,大家習慣把食物放冰箱避免腐敗,就直覺認為藥也該如此。另一方面,某些特殊藥物(例如胰島素、部分抗生素懸液、疫苗)確實需要冷藏,於是民眾就以偏概全,認為所有藥都應如此。
正確觀念:
多數口服藥(錠劑、膠囊)與外用藥(藥膏、藥水)只要避免高溫、潮濕與陽光直射,選擇陰涼乾燥的抽屜來放即可。若是放冰箱,因為拿進拿出的冷熱溫差,容易產生水氣、結露,會讓藥品受潮變質。另一個不建議放冰箱的原因是藥跟食物有可能交叉汙染。
因此,把藥「全部冰起來」非但沒必要,還可能縮短藥效。真正需要冷藏的藥,藥師會特別提醒,若是你看到領藥時,藥師特別從冰箱拿出藥來給你,那這種藥回家就要先冰。
第三個:聽到類固醇就害怕
「不要開類固醇給我!」「類固醇副作用很大!」病人這樣的反應,在醫院、診所、藥局內極為常見。類固醇被妖魔化的現象,源於上世紀 60-80 年代,部分臨床上確實存在過度使用,造成病人出現「滿月臉」「水牛肩」「骨質疏鬆」等副作用。這些鮮明的外觀改變與併發症,深植於社會記憶,於是「類固醇恐懼症」代代相傳。
但事實上,類固醇是一把雙面刃,它是治療許多疾病不可或缺的藥物所以有個別稱叫「美國仙丹」(很好用的萬用藥所以叫仙丹),例如氣喘急性發作、自體免疫疾病、嚴重過敏反應、器官移植排斥預防等。在這些情境下,若病人因恐懼而拒絕,反而可能危及生命。
正確觀念:
副作用的發生與「劑量」與「使用時間」高度相關。短期使用或低劑量治療時,安全性相當高。例如氣喘患者在急性期吸入型類固醇,或短期口服數天,能有效控制發炎,避免住院。相反,若長期大劑量使用而沒有監測,就會導致身體負擔。正確的態度是「在醫師及藥師指示下合理及適當使用,並定期追蹤就會很安全」,而不是一味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