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很羨慕「天才」這件事情(我認為這是因為小時候家中長輩的期許,或多或少影響我)。現在覺得那是一種虛榮。或許應該是說,我小時候——也不能說小,大概十幾歲的時候——那個年紀其實還在探索自己,就會急於想要向世界證明「我是個很厲害的人」。
以前很羨慕那種能寫文學的人並且得獎的人,可以獲得成名的機會,甚至出書。這種東西其實我很想要那種名氣,所以我就一直想要寫(當然也是因為我很喜歡寫作)。在那個年紀的我,只是想要透過作品來證明自己,想要被世界肯定我很厲害……或許那是一種虛榮吧,想要向這個世界宣告:我是天才,我是能夠成為「天才文學家」的人。
但是,怎麼說呢?那個時候想證明自己很厲害,結果終究還是反覆失敗。我不想承認自己其實就是平庸的。那時會因為平庸而感到失落,可是到現在,我終於覺得自己是個很厲害的人。
為什麼呢?因為身邊有幾位老師——年紀比較大的長輩,不是那種二三十歲,而是四五十歲、已經成家,也在這裡教書很久的——他們看過我的作品,也比較了解我。他們覺得我會有一番作為,而我自己也覺得或許是這樣。雖然未必真會「大有所成」,但我仍然抱持著一種信念。
我一直以爲他們的大有所成是指功成名就之類的,只是,現在的「厲害」已經不是成名、掌聲、讚賞、金錢,而是另一種東西。
我發現能跟自己相處得很自在也是種厲害,面對自己人生上的未知仍有勇氣去面對、挑戰也是。
發現自己很有韌性——能在挫折與打擊之中撐下去。即使很傷心、很痛苦,我還是在自怨自艾,經歷心理學著名的悲傷五階段後,有力氣再站起來。
還有,我開始能看見別人行為背後更深一層的意義。我不會再單純以憤怒、責備甚至指控來看待。我能去理解他的處境,給予更多的寬容。當然,他做錯事就是做錯事,這件事不能否認。但我能看到背後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
有過這樣一句話:
「如果我們能讀到敵人的秘密歷史,就會發現他生命中的悲傷和折磨足以卸下所有的敵意。」——亨利·瓦茲沃斯·朗費羅
Anyway,我至今最羨慕、最想成為的人,其實是「蠟筆小新」。雖然有人說過我真的像蠟筆小新,或是某些動漫裡的女主角。我覺得,這或許是有意識或無意識同時在進行的:我正在變成一個能像小新那樣,用搞怪、無厘頭、甚至荒唐的方式與生活對話的人。
但在真正面臨挑戰時,我又有一份不願放下的堅持,願意為此奮鬥。
我必須承認,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其實是個很卑鄙的人。這不是一下子就發現的,而是透過一次又一次的經驗,慢慢察覺出來的。當我處在最無力的狀態時,我會選擇先自保。
不是說自保本身錯與不錯,而是當下我會採取的行為,往往同時會傷害到別人。卑鄙,或許可以當成一個指標:當我發現自己做出了這樣的舉動時,往往表示我感到無力、甚至覺得危險,所以寧願先保護自己。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我在傷害別人的同時,別人也在傷害我。而當我以為只有我在包容對方時,其實對方也是在包容我的缺點。這是互相的。
「憐憫」是一件很傷人的事情。
我一直覺得,擅自認為對方「很可憐」是一種傲慢。因為那個人未必需要你的可憐,而你的憐憫幫不了他任何忙。甚至,憐憫還會傷害僅剩的自尊。
所以,就算你真的覺得對方可憐,也絕對不要在眼神裡透露出來。
因為當你認為一個人「可憐」時,往往也意味著你在心裡把自己放得更高。那是一種俯視,不是真正的平等。
有些人看到別人用同情的眼神看自己,會很生氣。我以前也是。我不喜歡別人用那種眼神看我,因為那幫不了任何忙。認為那只是對方的優越感,一種隱藏的敵意。
當然,也可能是真心的,只是無意之間流露出同情的眼神。也許並沒有惡意,只是沒意識到這很傷人。所以,作為「被看的人」,我們也要去判斷:這個人是真心的,還是只是表現出一種「我很有同理心」的姿態?
不過說到底,我想應該沒這麼多人真的是出於惡意吧。相信對方、對人保持善意,會讓自己舒服一些。如果凡事都要提防,那也太累了。
最後的答案其實很簡單:就去感受吧。每個人都會在不知不覺中流露什麼,而我們也要學會分辨。
有些人是真心的,有些人不是。這就是人與人的交流。
這是我最近突然想到的一些事情。
就先寫到這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