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災範圍與災民認定問題
這是災害發生後,除搶救生命外,最重要且急迫的工作,關係到救災範圍與救濟人口,才不會發生鳳林鎮災區被忽略,與未受災卻能領取慰問金,及受災卻不在慰問金發放對象裡。
政府將災前預估模型劃定的警戒區域人口,界定為災後慰問金發放對象,實際上災害的範圍不會完全照著災前預估模型走,災後的地理與人口基礎資料要以實際發生的為準,甚至救災期間的疏散撤離警戒區域要以此為準。
民間救災資源的管理運用
災害發生後,民間救災資源來得又快又大,在救災初始搶救生命時期,越野車隊即刻前來支援公家消防搜救隊,也在之後的救災時期協助災民與志工。可是,他們的改裝車卻遭檢舉,除了原本的法規問題待議,於此緊急時期應納編進入政府救災系統,接受政府指派任務,其遭檢舉也應免責。
具組織系統的民間救災資源,如慈濟與門諾等,原本就有自己的醫療、物資、社工等能力,他們可以馬上進駐災區協助救災。
除此之外,馬太鞍部落也展現了他們的社會文化與年齡階級傳統組織力,照顧撤離耆老,整理發送物資,整理傳遞資訊,甚至邀請政府來部落面對面討論未來怎麼走,這是市街非部落災民無法馬上做到的,因為原本的政治與行政系統失靈。
不具組織系統的民間救災資源,就是各種超人了,鏟子超人,雨鞋超人,機具超人,醫護超人,物資超人,義煮超人,便當超人,小蜜蜂等等,甚至在災區外幫超人飲食車費等買單的也是超人,他們提供災民最需要的清理、飲食、物資、交通等生活支援,這股超人力量之大連遠在英國的《衛報》也有報導。

超人在花蓮車站等車 / 資料來源:我自己
志工與災民的媒合系統多元,接受政府派發,參加慈濟等組織系統,民意代表組隊,災民於社群網站招人,災民於路上直接招攬(有人一下車站就被阿姨帶走了,真是讓人既羨慕又害怕),志工自己找一間喜歡的幫忙。
有人說這種模式是去中心化,是無政府的理想展現,我定義為小政府大公民救災時期,在原本的政治與行政系統失靈時,大公民接住了災民。
政府統籌資源救災的想像
但是這種模式可以做到所有且完全救災與之後的重建嗎?政府還是在9月30日指派中將退役政務委員季連成接手中央前進協調所總協調官,此後政府救災系統逐漸明朗。
此前,我有一種中央與地方「敵不動,我不動」的感覺;此後,我有一種「終於走出迷宮」的安心感。
檢討這次救災進展,我想從9月24日起台鐵光復站進出站人次統計提想法。
24日1009人次,25日2253人次,26日5715人次,之後從教師節連假起每日破2萬人次,10月4日中秋節連假首日更突破5萬人次,非常驚人。
以每日2萬人次進出台鐵光復站來算,每日來光復協助救災的人力(志工與國軍)有1萬人。以1500戶民宅受災來算,每戶可分配人力7人,志工與國軍可以組成5+2的每戶小隊。再加上每戶自己家人與親友的人力,與其他自駕來的志工,每戶或許可有10至15人的人力,民間與國軍可以組成8至13+2的每戶小隊。災情有輕重,救災有先後,再隨時調整每戶小隊的人力配置。
政府應該要統籌管理運用這種人力資源,由每戶小隊的國軍弟兄擔任小隊長,帶領民間人力(志工與災民親友)完成中央前進協調所規劃的每日救災工作。
小隊長也要負責調查其責任家戶的每日便當數、物資需求種類與數量、建築修繕需求等資料,供中央前進協調所規劃供應。我想,這樣就不會發生便當很多,但還是有人沒飯吃的狀況,因為資源(物資與人力)與災民能有效媒合。
有人說,救災視同作戰,若以更大的範疇,國家與民主生活安危來看,這不也是一次操練軍民合作作戰的好機會嗎?
未來的重建之路何去何從
重建即將啟程,而重建是什麼?這次災害摧毀了災民的生活,重建是重建居民的生活,災民要恢復成居民。生活是我輩被教育的老東西食衣住行育樂,也是都市計畫的老靈魂城市機能如居住、工作、休閒、醫療、消費等。
有人說遷村,有人說重建城市排水,有人說離災不離鄉,有人什麼都沒說。在推動各種可能前,有一個更根本的問題要考慮,現在的城市安全嗎?沒有安心感,任何重建計畫都是枉然。
堰塞湖仍在,威脅就不可能歸零,人能做什麼呢?防災工程是能做的,不求人定勝天,但求與天地共生,減災避災的堤防與滯洪系統一定要做,甚至應達極端氣候標準;再求與天地共好,利用天地賜予的恩惠發展農牧生產與休閒觀光等,促進產業與城市發展。
監測計算是能做的,相信大家對前內政部長李鴻源與台大團隊的災害預估模型感到佩服,監測計算是辦得好的。
疏散撤離是能做的,但在這次水災問題一堆,避難所在洪水區內,災民受困平房屋頂待援,汽機車沒有撤離,救災時誤發好幾次警報,罄竹難書。政府有責任重新規劃疏散撤離計畫,使人財在災害發生時能獲得保全,不要再像這次人財兩失了。
在防災工程與監測撤離都準備好的情況下,才能建立安心感,也才能談後續重建。
遷村有可能嗎?以現在民宅清理與下水道疏通及堤防工程來看,政府似乎打算原地重建。遷村除了人與活動的問題難解,災民有沒有能力配合政府遷村更是一個大問題,舊城廢棄與新城建設的成本太大了,且現在城市的基礎工程也沒有被摧毀殆盡,它只是需要清理修繕。
重建的重點,我覺得是在硬體外的,城市機能的重建。據報導有家老麵包店打算趁此歇業,因為老闆老了沒人接班,復業要貸款百萬添購生財器具,他評估自己沒那個條件了。這幾乎是台灣所有偏鄉城市的狀況,青壯年外流,老年人在家鄉殺時間似的撐著做。
當服務居民生活的店家(活動)一個一個消失時,城市機能會漸趨缺乏甚至喪失,居民生活會愈趨困難,他們也許要去鄰近鄉鎮市才能滿足生活需求,何況交通運輸(移動)本身又弱。偏鄉不像雙北,可能一個捷運站或其出站步行可及範圍內,就滿足所有生活需求。
未來的重建之路,除了硬體(防災工程)與軟體(監測撤離)建立安心感,還有城市機能的復原更新,政府責無旁貸,中央與地方要密切合作,這是你們當超人的時候了。
政府的政治與行政待重建
我想,我們都在這次災害中看見政府失靈了,怎麼樣的失靈大家心裡明白。
政府這個組織,我認為有兩大系統運作,一個是政治系統,民選首長與其任命官員;一個是行政系統,由考試任用制度篩選出來的專業人員。
它們的運作模式,成為我們看見的政府模樣,每個縣(市)與鄉鎮市(區)都長得不一樣,有些長得像金城武一樣帥,有些長得像其他的大家可以自己想像。
檢視政府募款,中央與地方獲得的關注度天壤之別,為什麼?因為民眾相信人與否優於制度,不相信制度背後的人就不會選擇這個制度,當沒有這種不相信(不代表相信,可能是持平)時才會選擇這個制度。
所以,我們建立政府制度這麼幾十年甚至百年的,民眾還是不相信制度,這是政府治理的危機,真的要想辦法改善,不能每次都靠超人。
都市計畫要有防救災設計
韌性是這十年來的話題之一,據信是從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而來,我們的都市計畫在這方面有因應嗎?
大致看了《都市計畫法》與《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關於防救災大概就是指「保安」的規劃,在土地使用計畫上應是指「保護區」的劃設,沒有針對防救災有明確指定規劃設計,連韌性的精神也沒入法。
大致看了《災害防救法》,與都市計畫有關的部分,大抵是該法第20條第3項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配合地區災害防救計畫調整土地使用計畫」。
城市要有韌性,必須要在都市計畫裡有防救災規劃設計,不僅在計畫時要有法源依據,在審議時也應納入防救災專業審查都市計畫,甚至在計畫時早早洽詢防救災專業意見。
以光復鄉來說,垃圾掩埋場在都市計畫裡就不該放在那個位置,若是不小心不經意放在那個位置了,在都市計畫審議時有防救災專業單位人士提供修正意見當作第二道防線也好。
小結
城市若不具安心感,災民無法成為居民,居民將永遠是災民。
韌性不能夠只建立在超人上,請政府收起任性,好好發展韌性,因為超人也需要一點點的任性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