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日花蓮|規劃概說(上)」,我提出觀光、產業、生活的關係宛如金字塔結構,花蓮產業結構重新設計多元化不妨由此思考。

觀光、產業、生活結構概念圖 / 資料來源:明日花蓮|規劃概說(上)
近日在臉書看到一則某名花蓮縣議員的貼文,說豐濱鄉要蓋釀酒廠,但有一些問題待解決。
這吸引了我的注意,好奇豐濱鄉怎麼會有釀酒廠計畫?也好奇有什麼問題?若問題能解決而促進計畫實施,對豐濱鄉與花蓮縣的產業及城市發展不也是好事一樁嗎?該名議員的臉書貼文指出,釀酒廠計畫在去年就送議會第20屆第11、12次臨時大會審議,但因釀酒廠公司股東組成爭議(有行政官員與民意代表擔任股東)與土地權屬爭議(一半私人,一半公有)遭退回。

豐濱鄉釀酒廠計畫去年遭花蓮縣議會不予通過 / 資料來源:我的手機截圖 from 花蓮縣議會官網
釀酒廠計畫今年又送議會第20屆第17次臨時大會審議了,該名議員表示股東組成已無爭議,但土地權屬還是有問題,必須將公有土地轉為私人土地才能蓋釀酒廠。
我馬上有一個大問號掛在我頭上,怎麼會是公有土地轉為私人土地才能蓋釀酒廠?公部門的事業計畫不都找公有地嗎?若涉及私有地不都價購或徵收嗎?什麼時候公有土地能轉為私人土地了?
於是,我查了一下豐濱鄉想興建釀酒廠的緣由。
當地阿美族人保存釀酒文化,豐濱鄉希望以此為亮點,從原料、釀製、銷售延伸到文化觀光食農經濟,以地方創生謀求豐濱鄉發展。
這個目的是很好的,如我在「明日花蓮|規劃概說(上)」所提,從生活開創花蓮產業結構重新設計多元化,豐濱鄉試圖從原住民釀酒文化裡催生出新的產業結構進而打造新家園。

花蓮縣議會大樓 / 資料來源:我自己
接著,我查了一下它的問題,在花蓮縣議會官網回看去年第20屆第11、12次臨時大會開議影片(約從59分21秒開始)找到癥結。
另名議員於議場發言揭露,釀酒廠公司股東有鄉長、村長、鄉代會主席與無償提供土地的地主,而興辦經費來自政府。
這真的是匪夷所思,我的解讀是地方首長與民代及地主合組公司開發釀酒廠事業,興辦資金來自政府補助與預算,這不僅沒有做到利益迴避,還是無本無風險的生意?
另一個匪夷所思的,另名議員指出土地一半是原住民族委員會所有,它要撥用給私人地主使用,釀酒廠計畫才能進行。
撥用是指政府機關之間的往來,原民會與地主之間怎麼會是撥用關係呢?我覺得有可能的方式應該是民間向原民會承租土地吧。
再更匪夷所思的是,釀酒廠計畫是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補助600萬元給豐濱鄉公所辦理,原民會怎麼會核定補助這個有問題的計畫?另外豐濱鄉公所自籌141萬8000元打算由花蓮縣政府追加預算支應,縣府怎麼會就讓這個有問題的計畫提案到議會審議呢?這也是多名議員在議場質疑的問題。
豐濱鄉釀酒廠計畫,在議會第20屆第17次臨時大會再度碰壁,或許更正確來說是自撞事故,遭議會決議於11月定期大會再議。
豐濱鄉釀酒廠計畫,是很好的文化與產業開創嘗試,但太多匪夷所思而令人吃驚。不過我不希望它就此放棄,反而期待地方推出真正符合公眾利益與公平正義的計畫,或至少是正規的民間企業產業投資。
找出已有的(如釀酒文化)深化它,與未來的(如釀酒廠及其衍生)創造出,具共生共好關係的生活與產業發展,是花蓮產業結構重新設計多元化可以思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