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者在創作犯罪故事時,究竟自己寫的是偵探、懸疑、驚悚?
這個問題時經常干擾創作,網路上常見的答案多半圍繞氛圍、節奏、轉折,但這些描述並不能真正指引創作者判斷自己的創作是否符合類型。
本文介紹一個藉由關係建構的敘事結構:四角色場域(K/V/A/P)。這四個角色形成任何犯罪故事的最小敘事單位,創作者只要對照主角與其他三者的關係強度,就能迅速辨別故事類型。
四角色場域:兇案故事不能少的基本結構
兇案故事的本質是「事件如何生成敘事反應」。
由四個獨立(可以組合)的角色構成:
- 兇手 K(Killer):事件的源頭,對世界造成破壞。
- 被害者 V(Victim):破壞的承受者,構成事件本體。
- 權柄 A(Authority):制度、警察、官方力量,代表世界的反應。
- 主角 P(Protagonist):敘事的焦點,故事視角與情感承擔的來源。
順序是固定的:先有 K 傷害 V 產生事件,再延伸出 A、P 的反應。
如果是預知某人即將行兇,但傷害並未造成,這是時態上的技巧,本文僅說明基礎架構。
這四者依照關係構建出故事框架,並因為彼此關係對照出偵探、懸疑、驚悚,三種類型的差異不來自氛圍,而來自:主角(P)與 K/V/A 的「關係」差異。
理解這點後,下面三種分類就會變得極為清晰。
偵探類型:主角P是局外人,與案件無關
偵探類型的主角與兇案之間沒有直接利害關係。他可以選擇介入,也可以選擇退出。故事張力來自「破解謎題」本身,而非主角的生死或情感壓力。
特徵如下:
- 主角 P 與案件無關。
- 破案是一種興趣、使命或職責,但不是壓力來源。例:名偵探柯南、星期四謀殺俱樂部、峰迴路轉
- 世界的壓力由 A(警方) 承擔,而非主角。
- 兇手 K 不會刻意針對主角P與警方A行動,純粹是與受害者之間的糾葛。
偵探故事的場域本質是:主角破案是因為個人慾望,擁有「自由」選擇離開或是留下。
這使得偵探類型的焦點永遠是在「怎麼解開謎題」,而非「如何存活」。
懸疑類型:主角因關係壓力被迫介入
懸疑類的主角與兇案三角(K/V/A)必然存在某種關係,導致主角不能抽身。這種關係可能是親密度、嫌疑、責任、指控或情緒牽連。
特徵如下:
- 主角 P 與 K/V/A 之一具備關係壓力。
- 若主角不介入,自己或重要的人會受損。例:控制、七宗罪(兇手有其原因並不針對主角P與警方A)、記憶拼圖
- 權柄 A 雖然存在,但不足以解決問題。
- 主要張力來自「資訊不足」、不確定性與錯誤推論。
懸疑故事的核心不是逃生,而是:主角被捲入事件又因沒有足夠資訊,因為V隨時會傷亡或是增加而陷入壓力。
主角因關係捲入不能離開,卻又看不見真相,這種卡住的狀態構成懸疑的本質。
驚悚類型:主角成為兇手的目標
驚悚類型的成立條件是「制度失效」與「兇手指向主角」。權柄 A 要嘛來不及、做不到、腐敗、被滲透,或無法提供任何有效保護,甚至權柄A本身就是兇手K。
特徵如下:
- 權柄 A 失效或本身就是兇手 K。
- 主角 P隨時可能成為下一個被害者V。例:奪魂鋸、絕命終結站、空中危機
- 主角陷於生死選擇或毀滅後果之中。
- 主角只能依靠自己在眼前的危機中想辦法存活下去。
驚悚故事的核心是:主角的生存完全取決於自己,A完全失效。
這使得驚悚的節奏自然快速、緊迫,但節奏是結果,並非定義。
它讓創作者能夠在設定故事時,立即分辨自己的作品是哪一類,不必再被氛圍與節奏的主觀描述混淆。
結語:類型差異不在氛圍,而在角色關係
四角色場域是幫助創作者清楚界定如何創作偵探、懸疑、驚悚故事。
透過觀察 K/V/A/P 的關係強度,你可以迅速判斷:
- 主角與事件無關?→ 偵探
- 主角被迫介入?→ 懸疑
- 主角必須獨自面臨威脅?→ 驚悚
三種類型從此不再模糊,而是能以邏輯清晰分類。若你想把犯罪故事寫得穩、準、狠,這四角色場域將會是你的基礎地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