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被關押在特別看守區。
是一間——
四面透明防爆玻璃、全方位攝影、 沒有陰影、沒有盲角的「觀察室」。
因為他不是一般嫌犯。
他是「國家不敢放、但也不敢殺」的人。
他的罪,太重。
他的功,太大。 他的存在,讓整個司法失去「可被操控的安全感」。
1|政府的第一反應:把死神變成怪物
法務部第一時間召開記者會:
「死神涉嫌跨國行兇、妨害司法、干預金流。」
「若罪證成立,將以恐怖組織名義處理。」
這就是政府的策略:
✅ 把死神從「揭露真相的人」
➡ 變成「國安敵人」
因為只要死神被定義為「恐怖份子」,
那麼:
- 所有證據可封存
- 所有審判可不公開
- 所有程序可跳過
- 「真相」就能重新被關進地底
然而——
他們沒有想到另一件事。
死神不是一個人,
死神已經變成「全球事件」。
2|國際進場
隔天,國際新聞頭條:
「台灣死神案震撼世界:是英雄還是罪犯?」
國際刑警公開聲明:
「此案涉及跨國詐欺金流、人權迫害、政府共犯。
我們要求透明審判。」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表態:
「死神行為是否構成正當介入?
台灣必須公開司法程序。」
美國、英國、澳洲、日本、歐盟議會都表示:
「要求旁聽與觀審。」
死神,被迫成為——
國際法庭審判案例。
不是審「死神是否犯罪」。
而是審:
「國家是否放任司法殺人?」
台灣政府想用黑箱,
世界逼它用透明。
3|受害者站出來
讓全國更震撼的不是國外,
是「受害者們」。
直播畫面裡,一位母親哭著說:
「我的孩子被賣到海外,
我兩年求助沒有人理。 死神不是罪人。 國家才是。」
另一位被詐騙案掏光積蓄的老人上直播哭喊:
「如果不是死神,
我這輩子什麼都拿不回!! 那些害我們的人,是穿西裝的!」
輿論瞬間反翻轉:
死神不是殺人犯,
死神是被逼成武器的普通人。
4|死神的律師團:不是來救他,是來審判國家
隔一天,台灣法院收到一份震撼的律師聲明。
來自:
- 國際人權律師
- 金融犯罪專家
- 台灣前法官
- 一名退休檢察官
- 數名大學教授
- 一群受害者代理律師
他們組成死神的辯護團隊。
聲明只有一句話:
「我們不是來替他無罪辯護。
我們是來讓台灣司法無法再犯罪。」
全國炸裂。
這不是審「死神」。
這是審:
『死神為什麼會存在?』
5|死神的第一次開口
在透明看守室內,
國際刑警與律師團隔著玻璃問他:
「你願意配合嗎?
只要我們為你爭取人權,你可能減刑、甚至無罪。」
死神抬眼,看著攝影機,
像是看著整個國家:
「我不求無罪。」
律師們愣住。
死神說:
「我要求的是——司法公開審查。」
「讓所有封存案件打開。
讓所有消失的證據浮出水面。 讓所有共犯公開名字。 讓所有受害者得到國家賠償。」
律師問:
「你想讓法律審判法律?」
死神淡淡:
「不。
我要讓人民審判法律。」
6|政府被迫讓步:公開審判
全民壓力、國際監督、受害者集體訴訟、議會動搖、媒體爆炸。
政府撐不了。
法務部正式宣佈:
「死神案將全面公開審理,全球直播。」
「並啟動司法體系內部調查。」
全國歡呼。
直播聊天室滿是:
- 「讓真相活著!」
- 「不是死神錯,是國家錯!」
- 「司法要洗乾淨!」
蕭遙看著電視,久久沒說話。
因為他知道——
死神不是贏, 死神是把自己放進了最危險的牢籠。
只要上法庭,
死神沒有退路。
他不是用武器、不是用暗殺、不是用爆炸——
他要用「證據」,正面對決。
這不是逃亡的故事,
是革命的故事。
第23章尾聲
死神在透明的牢房裡坐下。
攝影機拍著他,世界看著他。
他低聲說了一句只有鏡頭能聽見的話:
「真正的審判不是法律判我,
是法律判自己。」
法庭外,
蕭遙握著警證、心跳如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