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好!棠俞最近在忙所內事務忙的不可開交,之後一段時間將盡量定期發布圖文來跟各位創業者朋友們分享財稅相關的小知識。今天要跟各位朋友分享的是有關創業後公司帳戶管理的重要性,切記不要甚麼東西都用公司帳戶收付,簡單原則就是屬於公司營業上的業務就用公司帳戶收付,其他就避免使用公司戶來收付款項。馬上切入正文吧!
創業後,獨資組織可視業務情況與資本額是否超過一定門檻開設公司帳戶,而公司組織於設立時因需經會計師資本額簽證故一定會開設公司帳戶。一人公司常常會犯的錯誤就是以公司帳戶收付個人款項,負責人會覺得公司我開的、公司的錢就是我的錢,我拿來用沒有甚麼關係吧!但其實這會導致一些問題:
- 非屬公司支出,會被剔除:通常個人消費支出不會被視為公司正常營業中之必要支出,即使取得發票打了統編報銷,稅法上高機率也會被剔除。
- 金流與帳務錯亂:公司帳戶除了支付公司日常開銷外還混雜了個人支出,個人帳戶直接用來向客戶收取銷售貨物或勞務賺取的收入,都會增加帳務處理成本,且若國稅局覺得你公司金流異常要求舉證時,也會提高困難度,甚至被列為洗錢防制案件稽查,徒增負責人困擾。
- 帳上的股東往來:當股東往來發生貸餘時,若負責人(股東)實際有將資金交付給公司做為未來營運管理或周轉用途,應視情況訂立適當的契約加以保障雙方的權益,以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紛爭;但也可能是股東為了報銷私人支出帳列公司費用、銷售貨物或勞務規避開立發票與認列收入以股東個人帳戶收取資金在轉付至公司帳戶,製造股東借錢給公司的假象,而貸記股東往來,進而虛增費用及短報收入以節省稅負;而當股東往來發生借餘時,則可能是股東動用公司資金支付私人支出。
- 公司賺錢,負責人要從公司拿錢,較理想的方式為發放薪資、獎金、股利或分紅;應避免直接轉帳到負責人個人帳戶。
公司屬於具有法人格之獨立個體,若要以個人名義動支公司財產,應有相關書件加以佐證,且動支目的需要主觀與客觀都合理合規會比較有保障。
以上就是棠俞這次要跟大家分享的觀念啦~希望大家獲益良多!
我是棠俞 TangYu,我們下期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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