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不等於承擔。
很多人其實不是冷漠。也不是沒有感覺。
他們看見世界發生的事,
看見他人的困境、痛苦、災難,
心裡也會動一下。
那一刻,往往會出現一個很熟悉的念頭:
「我是不是該做點什麼?」
這個念頭,
通常被稱為責任感。
但很少有人真的停下來問過另一件事:
如果我沒有做,那意味著什麼?
真正會採取行動、實際付出的人,其實不多。
這是一個不太被喜歡,但很真實的事實。
大多數人停在中間——
看見了,也感受到了,
心裡甚至有想要付出的念頭。
但能力不足。
意願不夠。
代價太高。
於是沒有真的行動。
這本身不是問題。
問題出現在下一步。
當一個人心裡背著
「我看見了,就應該負責」,
卻又無法、或不願意真的去承擔,
內在就會產生一種很難承認的狀態——
愧疚。
而愧疚,若沒有被誠實承接,
就一定會變形。
最常見的變形方式,不是自省,
而是向外。
開始為自己辯護:
「那也不是我一個人能改變的。」
「真正該負責的人不是我。」
甚至更進一步——
貶低需要幫助的人,或批評真正採取行動的人。
不是因為冷漠,
而是因為——
批評,比行動便宜。
這時候,問題早就不在於
「你要不要付出」。
而在於——
你已經不在自己的位置上了。
你既沒有真正選擇承擔,
也沒有真正允許自己不承擔。
只剩下內在分裂,
以及一種說不出口的自責。
所以我想說的,從來不是:
你應該多做一點。
而是這一句——
你沒有義務,對所有你看見的事負責。
看見,是覺知。
背起來,是選擇。
如果你選擇付出,
那就清楚地付出,
不要夾帶怨,
不要期待被理解。
如果你選擇不付出,
那就完整地不付出,
不需要辯護,
更不需要貶低任何人。
真正的責任,
不是把自己推向更高的道德位置。
而是停止用「責任感」,
來逃避對自己人生的誠實。
你不需要背起所有你看見的事。
你只需要對一件事負責——
你是否仍然站在你自己裡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