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發生車禍後,若雙方對責任歸屬沒有共識,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我明明不是全責,為什麼車禍初判表這樣寫?」、「對車禍研判表不服,下一步該怎麼辦?」。這時,「申請區域鑑定報告」就是最重要、也是最具公信力的關鍵步驟,申請書內容怎麼寫才有利?
一、什麼是「區域鑑定報告」?
區域鑑定報告,全名為「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是由各縣市政府設立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所出具,屬於行政專業鑑定意見。
區域鑑定的法律地位
· 非判決,但具高度專業性
· 常被法院、調解委員會、保險公司採信
· 對車禍肇責比例具有關鍵影響力
二、一定要申請區域鑑定?什麼情況下
· 自己對「車禍初判表」結果不滿
· 對方不承認車禍研判表
· 進入調解或訴訟前
· 爭取車禍肇責因素
三、申請區域鑑定報告的基本條件
申請人資格
- 車禍當事人(駕駛、車主、行人)
- 法定代理人
申請期限
- 事故發生後 6 個月內
申請費用
- 約 3,000 元新台幣
四、必備資料清單,申請區域鑑定報告前
- 車禍初判表
- 車禍現場圖
- 事故照片(現場、車損、路況、景況)
- 行車記錄器影片(新證)
- 申請書(書面報告)
五、「怎麼寫」才有利?區域鑑定申請書
- 基本資料
- 申請鑑定的理由(最關鍵)
- 只寫「事實爭點」,不寫情緒
- 逐條對應「初判表內容與車禍現場圖差異性」
- 善用「車禍現場圖」
- 明確寫出「鑑定請求事項」
六、下一步怎麼做?區域鑑定完成後
結果有利
- 提交車禍調解委員會
- 作為保險理賠談判依據
- 民事訴訟重要證據
- 刑事過失傷害比例
- 車禍研判表結果作為不參考
結果不利
- 可評估是否再申請「覆議」
- 搭配其他證據補強
- 諮詢專業車禍顧問或律師
七、總結
「魔鬼藏在細節裡」,凡是沒有絕對,只有相對應的證據以及證據能力,區域鑑定並不是一個形式,而是,一種關鍵車禍工具。鑑定開會現場,區域鑑定委員並不是替您說話,要自己提出輔助補充說明以及相關的文件資料,怎麼說怎麼做就看自己能力!!當然不是靠嘴巴沒有實際依據就可以的,小李也遇到很多客戶僅有花錢送鑑定,卻沒有實際準備好相關的事實理由,反而,錯過了機會,只能由法官判決,經歷漫長的時間,花費四年多才改判責任因果,所以,區域鑑定是留給準備好的人,若有相關疑問,可以跟我車禍小李做探討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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