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春天還在,我不願在沈默中謝掉
Tony:
那張寫著「歲月靜好」的明信片,原是我打算為這段緣分鑲上的金邊——讓它停在最美的一刻,從此不驚不擾。我曾以為這叫豁達,叫老派的尊嚴。
但在回到家的這半年裡,我發現自己算錯了一件事。
我這輩子,先是做了父母的女兒,再做了丈夫的妻子、兒女的母親。我習慣了把自己包裹在藕色的外套裡,優雅、得體、滴水不漏地當著那個叫「淑芳」的長輩。
可是那一晚,在雲品的煙霧繚繞中,當你握住我那雙被歲月磨損的腳,當你說看見了我的「全部」時,你親手拆掉了我維持了一輩子的殼。
那晚之後,我心裡那個一直撐著、一直懂事的「老太太」垮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在七十六歲這年才真正甦醒的小女孩。
南台灣的臘月,街頭明明寒冷,我心裡卻有一種說不出來的騷動。看見花市的洋桔梗,我會想起你襯衫的顏色;路過櫥窗,我竟會像少女般停下,想像若是與你同行,我該穿哪一件才好?這種「懷春」的感覺讓自己臉紅,卻也讓我驚覺:原來,我的春天還在。
Tony,我不甘心了。
我不甘心讓這份悸動只活在回憶的標本裡。既然老天爺讓兩根朽木在高鐵站撞擊出火花,這份天意,如果不續下去,便是一種辜負。我們都這把年紀了,身體的零件一天比一天老舊,誰也不知道明天跟意外哪個先來。
我寫這封信,不是要你承諾什麼,也不是要你負責。我只是想告訴你:我想見你。
我不想只是「優雅地老去」,我想「熱烈地活著」。哪怕這份熱烈在別人眼裡是不合時宜的微光,但對我來說,那是生命最後的尊嚴。
如果你也聽見了那晚未完的顫音,請給我一個回音。我想再跟你喝一壺茶,不再是為了回味那兩天的日月潭,而是為了與你一起,再活一次。
那個曾與你共桌、同行的淑芳 敬上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