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金馬討論度最高的電影《大濛》,以「白色恐怖」的歷史主題獲得許多注目。但我其實一直對這個標籤有一點意見。
因為在1949年以後的台灣,幾乎沒有一件事情跟白色恐怖無關的。威權政治的強壓與隨戒嚴而來的社會監控無所不在,除了日本時代到戰後的一兩代台灣知識份子被迫消失外,整個台灣的政治體制、社會風氣、知識生產、文化底蘊,乃至於身而為人的認同與性情,都因為這個時代的扭曲,而走進了不同的時空。
換句話說,每一部台灣電影的寫實面,只要觸及這個時代,都多多少少應該要呈現這段歷史的片段,也就是「台灣人/社會的精神史特徵」。在這個前提下,有一種電影被專門歸類或分類到「白色恐怖」當中,其實是有點奇怪的。基於這個想法,我試著反過來看《大濛》──如果不要直接貼「白色恐怖」的標籤,《大濛》只是盡力帶領觀眾回到1950年代的台灣,那是個「每個人都知道」發生什麼事情的狀態,「被槍斃了」就是那樣,是一種如履薄冰的日常。
當「白色恐怖」如此坦裸的展露在眼前,當親友失蹤、尋屍收屍成為人盡皆知的常識時,我們要看見的,就不只是指出那個威權的存在而已。這過程中,大家其實都是清醒的,我們都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但令人傷感的是,如果阿月的哥哥育雲是「什麼都沒有,只有勇敢」,那其他人就是「什麼都有,但不夠勇敢」。
恰恰就是這個現實的現實,多數人都不夠勇敢的行動和選擇,讓幾個世代的台灣人走過那個時代,來到2025年的今天。
對這個不夠勇敢的現世,我看到的《大濛》,既溫柔又殘酷的給出一個觀點:
時間不是如同育雲所說,撥轉手錶日期就可以跳過二十年,在國防醫學院的福馬林池中打撈尋屍,乃至於往後緊張悲傷的日子裡,只要回想那些片段,都彷彿回到收到領屍通知單的那天。
沒有人真的有辦法就這樣過去。能讓人咬牙撐過去的,是一路以來,人們那些純粹的良善,能夠自主與混沌現世纏鬥角力的瞬間。

陪伴阿月踏上尋屍旅程的廣東人趙公道說自己「人不好,但有良心」,就是這些瞬間存在的證據。趙公道有一小段時間代替死去的育雲,成為庇護阿月的哥哥,而他身為一個同樣遭到特務監控刑求、生活困難的退伍外省小兵,有幾次瀕臨行為失控,也是因為阿月而沒有跨越那條線。
「公道」要不要,甚至能不能越線,牽引著觀眾對結局的感知。冷血的特務頭子范春最後轉行商賈大有成就的善終,很有一種面對轉型正義的無奈。可是如果「公道」成功手刃范春,那也就不再是公道。
台灣人的善良終至轉型正義的未竟,有許多委屈為難。在沒有公道的時代裡,善良是一種安全的生活態度,也是一種安全的政治態度,更是無人聞問時唯一的自療方案。
但解決問題,不能只有無盡的善良。公道如何解放這些善良背後的委屈和淚水,恰恰就是電影最後的那一幕。
該還的要還,哪怕不能完全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