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秒戰略摘要
為何此案值得企業主與高資產族群借鏡? 祖產共有不僅是家族情感糾葛,更是資產配置的隱形黑洞。一間動不了的房產,不僅無法創造現金流,還可能因持分糾紛拖累整體財務規劃。本文揭示三條法律路徑,協助您將「卡住的持分」轉化為可運用資本,同時避開程序地雷與訴訟風險。
核心戰略要點:
✓ 風險防範:單獨出售持分雖合法,但市場接受度極低,恐遭賤價求售
✓ 權益守護: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可突破全體同意限制,但須嚴格履行優先購買權通知義務
✓ 決策關鍵:訴請分割是終極手段,變價分割能徹底解套,但需評估訴訟成本
✓ 常見錯誤:忽略市場行情定價,恐被控賤賣而致買賣無效
✓ 協商價值:多數糾紛源於溝通不足,專業第三方介入常能化解僵局,避免不必要訴訟 ✓ 傳承規劃:及早整合產權,避免共有人數因繼承而持續擴大,降低未來處分難度
📖 本文內容
▍ 祖產共有:企業主最常忽略的資產管理盲區
🤔「律師,我們家那間老房子是不是沒救了?」
處理祖產共有的案子,這大概是我最常聽到的開場白。好幾個人、有時候十幾個人,共同卡在一間房子上,想賣的賣不掉,想住的也沒辦法好好利用,就這樣一年拖過一年。
很多人都覺得,這種事只要有一個人「歹逗陣」、不點頭,大家就只能頭殼抱著燒,什麼都別想了。
今天我直接告訴你,這個觀念,該更新了啦!
法律不是用來讓你綁手綁腳的,它是給你工具,讓你來解決問題的。你手上那份看起來很稀薄的「持分」,其實有方法可以讓它動起來。只是這中間的「眉角」很多,走錯一步,可能比不動更麻煩。
▍ 法律解方:三條資產活化路徑的戰略分析
處理這種多人共有的不動產,實務上大概有三條路可以走。每一條路都有它的優點跟要付出的代價,沒有絕對的好壞,端看你的狀況跟想要達成的目的。
▍ 第一條路:最單純,也可能最困難的-「賣掉你自己的那一分」
法律上,你的「應有部分」(就是我們俗稱的「持分」),是你獨立的財產權,你要賣給誰,原則上其他共有人是管不著的。這聽起來很棒,對吧?
但現實是殘酷的。
我經常碰到客戶跑來問:「林律師,我想賣掉老公寓的持分,掛在網路上好幾年了,怎麼都沒人要買?」
我通常會反問他:「換作是你,你會想買一間產權不完整的房子嗎?」你想想,一個外人買了你家的持分,他還是要跟你的叔叔伯伯、堂兄弟姊妹一起持有這間房子,以後要裝修、要出租,都得跟這一大家子人「喬事情」,他圖什麼呢?人家買資產是想賺錢,不是想買個麻煩來搞定你們家的家務事啊。
所以,單獨賣持分,雖然法律上可行,但市場接受度非常低,價格也絕對不會好看。這條路,除非你佛系賣家,或者剛好碰到很特殊、非買不可的買家(例如想整合產權的其他共有人),不然通常很難走通。
▍ 第二條路:揪團出擊,最強勢的武器-「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
這條法律,可以說是處理共有不動產的「大絕招」。
它打破了「所有人都同意才能賣」的僵局。簡單來說,只要滿足下面兩個條件之一,你們就可以把「整棟房子」賣掉:
• 過半數決:同意出售的共有人,人數超過二分之一,而且他們的持分加起來也超過二分之一。
• 超級多數決:同意出售的共有人,他們的持分加起來,超過三分之二(這種情況下,就不用管人數有沒有過半了)。
這招真的很強大,可以直接把那些不同意或失聯的人的份一起賣掉,然後再把賣得的價金,按持分比例分給他們就好。
但是,權力越大,責任跟風險也越大。這把尚方寶劍,用錯了會砍到自己。
實務上,最常吵起來的狀況就是這個。好不容易湊到過半數的人同意賣了,結果不同意的叔叔跑出來告,說你們黑箱作業、賤賣祖厝,要求買賣無效。
這裡有幾個地雷,你千萬要踩穩了:
• 地雷一:優先購買權的通知
法律規定,當你們決定要賣的時候,對於那些不同意或沒表態的共有人,你必須用書面的方式(通常是存證信函)去通知他們:「我們要用這個價格賣給某某人了,你要不要用同樣的條件優先買?」這個步驟如果沒做,或是做得不確實,整個買賣契約都可能「出包」,到時候等於白做工。
• 地雷二:不能賤賣
你們找來的買家,出價必須符合市場行情。如果被其他共有人抓到你們用一個「芭樂價」賤賣,他們可以主張這個買賣損害了他們的權益,進而提起訴訟。到時候事情搞得更複雜,傷神又傷財。
▍ 第三條路:終極手段,交給法官定奪-「訴請法院裁判分割」
如果連揪團都揪不成,或是大家對於怎麼賣、賣多少,吵得不可開交,那最後一條路,就是直接上法院,訴請「分割共有物」。
很多長輩一聽到要上法院就卻步,覺得打官司傷錢又傷感情。
但我要說,有時候,讓一個公正的第三方(也就是法官)來當那個「壞人」,反而能把卡了幾十年、誰也解決不了的家族難題,一次搞定。
訴請分割,基本上就是跟法官說:「法官大人,我們這群人沒辦法再當『厝邊』了,請你幫我們分家吧!」
法院會怎麼分呢?通常有兩種方式:
• 原物分割:如果繼承的是好幾間獨立的公寓,那還有可能一人分一間(再用金錢補償差價)。但如果大家共有的是「一棟透天厝」,總不能叫法官把房子從中間劈開,你分一樓、我分二樓吧?這種「原物分割」在物理上或使用上,都變得很不切實際。
• 變價分割:這也是最常見的方式。特別是像這種單一的透天厝或公寓,法律上幾乎不可能做「原物分割」,分割後價值也會嚴重減損,法官通常就會裁定「整筆拿去拍賣」,拍賣完得到的錢,再按照大家的持分比例去分。
對於那些失聯的共有人,法院也有處理機制,可以透過「公示催告」等程序來解決。
當然,走上法院這條路,你得有心理準備,訴訟需要花時間,也要先繳一筆裁判費給法院。但它的好處是,判決確定後,事情就塵埃落定,大家終於可以從這個共有的泥沼中解脫出來。
💡 林律師的商業戰略提醒
法律條文擺在那,是給你用的武器,這沒錯。
但你拿著武器,不是只能跟家人對著幹,它也可以是讓你把事情「喬」到位的那個橋樑。
我處理過太多案子,一開始來找我,都是氣沖沖地說要告到底,要把害他這麼多年不能動彈的親戚告到輸。但坐下來,我幫他把所有選項的成本、時間、風險攤開來算一遍,他才發現,告贏了,可能錢分的更少,或是花的訴訟成本,早就超過那口氣的價值。
所以吼,在決定要不要丟存證信函、要不要遞狀紙之前,先深呼吸。
找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時間地點,如果怕場面失控,就花點錢請個律師當主席,把這三條路攤開來,讓每個人都搞清楚,繼續僵持下去,對誰都沒好處。很多時候,大家爭的不是錢,爭的是一個「感覺」、一個「尊重」。把話說開了,那個結,常常就解了。
法律是守護你的最後一道防線,但最好的策略,永遠是讓這道防線備而不用。
📜 專業聲明
本文核心源自林博士親歷卷宗與實務觀察,並運用 AI 技術進行結構化整理,具體個案仍需尋求林博士專業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 參考資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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