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的英國,也就是熟知的維多里亞時代,對於女性而言,是以居家持家為風尚,不外出、不強調體力勞動才是正常的女子該有的舉止(所以可以想像當年南丁格爾想當護士家人是如何的反對)。不過,這本書的作者露西博兒,卻是個勇敢拋頭露面,喜歡探險的女人。由於天生的脊椎毛病,她長期以來都處於失眠與沮喪,而當時她的主治醫師建議她多去旅行或許就能改善。因此,她先前往夏威夷群島(當時還稱作三明治群島),在那裏探險登上火山後,在回程來到了洛磯山脈,也就是這本書事件的發生地,時間大約是1873年秋冬。後來博兒在後續第三版(1880年)的書序說道,幾年過去,根據她從別人所聽說的,她當時住的小木屋已經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農舍(我想也是象徵著文明開發將洛磯山脈拓荒的野性慢慢磨盡)。

博兒(Isabella Bird)
在這本書中,博兒常常會騎馬(她最喜歡的馬是名字叫做「鳥兒」的布朗科馬)往返各地,而大抵上都在美國科羅拉多州。當時的科羅拉多,還不是美國的領土,所以存在著西部原始風情(因此也存在私刑),而科羅拉多的氣候是北美洲最好的,空氣稀薄乾燥、雨水較平均少,終年陽光。只要是患肺病、氣喘、消化不良或是精神方面疾病的人,都會蜂擁來到那裏,有的會參加三到四個月的集體治療營,有的則選擇安頓定居。
博兒在探險的衣著是夏威夷騎裝。那是一種美國女子的山居裝束,是一件半長的緊身外衣,長及腳踝的裙子,外加土耳其式長褲,褲腳束成皺褶蓋在靴子外面,在登山上非常的實用。當時的英國出版社在刊載她的歷險記時,還誤植她身穿男裝,博兒為了維護自己維多利亞的淑女形象,還特地要求更正,並且在出版的書中附上一張身穿夏威夷騎裝站在馬旁的素描,是滿有趣的插曲。

博兒身穿夏威夷騎裝,要求雜誌更正的插圖
博兒在野外過夜時,常常需要「自我適應」,也就是分擔一部分的工作,比如燒水、煮菜等等,如果不這樣做會被看輕(當然後來她就有遇到一個年輕人只會作白日夢而不願自我適應,還偷吃別人的菜,因此被大家討厭的)。在科羅拉多她也因此有好幾個朋友,其中有和氣愛說笑的艾文斯,也有個人稱「山中的吉姆」的亡命之徒(博兒後來回國後過了幾個月,艾文斯與吉姆發生衝突,而吉姆被艾文斯一槍擊斃,然而博兒不願意說明事情真相經過,只以「聽過數個版本」含糊帶過,相信對她而言打擊不小)。
獨眼的「山中的吉姆」其實是個複雜的人物,他幹過的好事都是在喝酒發狂所為,而後來他有政府公地的合法居留證,深居在科羅拉多的深山,以捕獸及販賣皮毛為生計,,在女士面前都會表現出紳士風度。博兒就是由他當嚮導進入埃思蒂絲公園以及看見長峰的日出與百合湖等地。
埃思蒂絲公園是整趟旅行的重頭戲,博兒形容這片少平坦平地的公園宏偉壯麗而非柔美,會讓人以為在英國的中部,有著安妮女王式大莊院的格局,而公園圍欄則是青苔。這片未經規畫不屬於人間的土地,有著北美鹿、黑尾鹿、大角野羊居住在這片高地山谷,森林環繞、有著群山當圍欄,就像漏風的小木屋,這獨特的景致就會想起造物主。而玫瑰紅岩峰以及大自然安排的大岩堆,營造出狂野的氣氛。看見銀藍色粉、青灰色的霜融化留在枝條上的銀杉,心情就會舒坦不已。

埃思蒂絲公園 (Estes Park)
另外筆者再摘錄博兒形容長峰與百合湖的文字讓各位讀者運用想像力領略當中難以言喻的美:
(長峰):
冷灰的峰顛,積雪終年,銀色松樹間穿越一層層深紫的山脈,看到靜止的平野,一片藍灰,好似晨光中的海洋推向遠處的地平線。突然,先是一縷炫光,再迅速擴大成一枚耀目的球體,太陽滾出了灰色的地平線,光彩奪目猶如宇宙初創。
平野的灰變成了紫,天空是一片玫瑰紅的光彩,上面浮著深紅的雲絲,詭異的山峰像紅寶石般閃爍著,天與地初創。
整整一小時,那些平野就像是海洋,傾瀉一片無垠的紫,輕拂過峭壁,岩石和隆起的土地。

長峰( Longs Peak)
(百合湖):
松柏倒懸的深谷邊小徑,爬上一座長滿松樹的陡坡,下行到一個小山谷。湖水沉睡,美如魔幻,那邊黑松倒映在靜止不動的淺金裡。「這邊」百合的白玉杯與深綠的葉子卻嬌懶地躺在一半暗紫的湖水中。

百合湖 (Lily Lake)
書籍資料:
山旅書札:一位女士在洛磯山脈的生涯
A Lady's Life in the Rocky Mountains,
ISBN:9789578278639
出版社:馬可孛羅
作者:伊莎貝拉‧璐西‧博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