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然喜歡閱讀,但不算是讀很多書的那種人,因為我閱讀速度很慢,也很容易分心,加上現在有智慧型手機,情況更糟(哀),即便如此,我還是很喜歡讀書。
我最近在想:為什麼我會喜歡閱讀呢?我的閱讀的起點是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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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頭拉回到小學。
我媽對於我的教育十分看重,他寧可我去讀(教科)書,也不要我做家事。加上我從小就是標準乖乖牌,所以任何學校的作業和複習,我都照實、準確地完成。
小一二的導師是一位名字筆畫很多且有點年紀的女老師,她是國文老師,很在意我們的閱讀能力,因此每週都有剪貼簿的作業,老師要我們剪報,並在剪貼簿上寫下摘要和心得。記憶中,我看了很多國語日報,也滿喜歡這項作業的,因為我會在剪貼簿上空白的地方畫畫,看到空白的剪貼簿被我填滿,心情很好。這麼說來,這應該就是我閱讀的起點,噢,不止,也是我喜歡做手帳、寫閱讀筆記的起點吧!
小三換班級,我的教室離學校圖書館很近,因此我很常去圖書館晃。小學的圖書館大概是兩間教室的大小,書櫃沿著牆壁繞一圈,圖書館中間擺了幾張看起來快被淘汰的課桌椅,隨意併一起擺放在那裡。學校規定只有下課10分鐘才能去圖書館,或者老師上課帶去,所以我能去圖書館的時間不算多,但好險有借書證!可以把書借回家,我當時覺得借書證簡直是世界上最偉大的發明之一!那個年代的借書證是硬紙卡做的,背面每學期還要蓋註冊章那種,我只記得小學畢業時,我的借書證已經破破爛爛,而且還被膠帶捆了好幾圈。
為何借書證如此破爛呢?除了大概有幾次不小心跟著衣服進洗衣機洗澎澎之外,我小三到小五這段時間,把學校裡面《亞森・羅蘋》系列全看完了,雖然現在已經不太記得故事細節,但當時我被亞森・羅蘋迷得團團轉,我最喜歡偷珠寶、偷名畫的情節,我印象中有幾集是亞森・羅蘋和福爾摩斯對決,那是我覺得全系列數一數二精彩的部分。
小學六年級,進入青春期了,同學們每天都在猜測誰暗戀誰,誰喜歡誰,當時候我印象很深刻的是,有一位總是綁著高馬尾的女同學,常常從書包裡拿出幾本手掌大小的讀物,讓我們上課放在抽屜裡面偷看(噓),這些讀物來自於7-11,一本不到100元,寫著各種霸總情節的言情小說,我猜我那喜歡冷酷男主角的戀愛癖好,除了被偶像劇養壞之外,這種隨手可得的言情小說也是幕後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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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的最後,我想要感謝阿姨和老師們,開啟了我的閱讀之路,培養了我對於閱讀的興趣,這在我接下來的人生裡,產生了巨大的支持力。
寫到這裡,也想邀請你回想一下自己閱讀的起點是什麼?我很樂於聆聽你的閱讀故事:)
L.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