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期與幼兒期(出生至 4 歲)
- 在生命的前 6 個月左右,請僅以母乳餵養您的寶寶。 當無法提供母乳時,請餵食強化鐵的嬰兒配方奶。
- 只要母親與孩子雙方願意,建議持續母乳餵養至 2 歲或以上。 如果是以配方奶餵養或作為補充,請在 12 個月大時停止餵食嬰兒配方奶,並改給予全脂牛奶。
- 所有母乳餵養的嬰兒,以及每日攝取配方奶少於 32 盎司( 1 盎司 = 30 CC 計算)的嬰兒,應從出生後不久開始,每日口服補充 400 IU 的維生素 D。 關於維生素 D 的補充,請諮詢您的醫療保健專業人員。
- 某些嬰兒需要補充鐵質。 請與您的醫療保健專業人員討論鐵質補充事宜。
- 在大約 6 個月大時,嬰兒可以開始進食固體食物。 在開始給予固體食物的同時,持續母乳餵養或配方奶餵養至關重要。 直到 12 個月大之前,母乳或嬰兒配方奶仍是嬰兒的主要營養來源。
- 如果您的嬰兒患有花生過敏的高風險(因存在嚴重濕疹和/或雞蛋過敏),請與您的醫療保健專業人員討論早在 4 到 6 個月大時嘗試攝取花生。 這可以透過將少量的花生醬與母乳或配方奶混合,將其稀釋至安全的稠度,並用湯匙餵食來達成。 對於患有輕度至中度濕疹的嬰兒,請在大約 6 個月大時嘗試攝取含有花生的食物。
- 大約在 6 個月大時,將潛在的過敏原食物——包括堅果醬、雞蛋、貝類和小麥——與其他副食品一起攝取。 請詢問您嬰兒的醫療保健專業人員有關食物過敏的風險,以及攝取這些食物的安全方法。
- 嬰兒應攝取質地適當的各種營養密集食物,同時避免營養貧乏且高度加工的食品。
- 副食品期間的營養密集食物範例
在副食品餵養期間,引入營養密集食物的範例包括 :
- 肉類、禽肉和海鮮
- 蔬菜和水果
- 全脂優格和起司(乳酪)
- 全穀物
- 豆類以及含有堅果或種子的食物(需以安全、適合嬰兒的形式製備)
在嬰兒期和幼兒期應避免添加糖。

- 本譯文僅供參考與學術交流,不代表美國 USDA 或 HHS 的官方立場 若有語意爭議,請以英文原版為準。+
- 完整標註來源:本文編譯自美國官方文件 《Dietary Guidelines for Americans, 2025-2030》,原始官方網址為 realfood.gov 或 dietaryguidelines.gov 。
- 非商業用途說明:本分享旨在推廣健康投資觀點與營養教育,並非將政府文件包裝為商業商品販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