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自己親身在裝修過程中吸收知識、實際實踐、成果體驗、反思學習的經驗(有些成果要到新家裝修完成後才能得到驗證,但設計本身就是一種學習):
眩光
眩光是什麼?簡言之,就是超高明亮對比造成刺眼的感覺,就像面向太陽時,太陽的亮度會讓我們張不開眼.在居家照明中,眩光的問題最主要來自發光源,如LED, 亮面的反射點.眩光主要與輝度(亮度)有關,並非關於照度,也就即使房間照度高,並不會有眩光的問題,在照度低的環境,只要會看見發光源,發光源本身的亮度(即輝度)相對於周圍是非常亮的,這個亮度就會造成刺眼不舒服感.所以避免眩光的設計原則是「見光不見燈」(這裏的「燈」指的是發光源),特別現今的 LED 發光源,特點就是發光能力強,發光面積小,燈具設計可以做小、有彈性、有變化,但對於造成眩光的原因也就更凸顯了.
我自己的經驗,不當的照明設計,例如,辦公室常為降低成本減少燈具數,但又必須滿足照度的規範,就使用高流明的燈具,導致燈具的發光面亮度變得極亮刺眼;居家中使用低成本的坎燈,燈具做的淺薄裸露可見的 LED發光源,因為樓高有限很容易就直視到,這樣的環境常導致我偏頭痛發生.因此在居家裝修時,照明的規劃與設計中如何減少刺眼眩光的現象成為我的一個重點.不論是否要刻意規劃與設計,照明在居家裝修中是不可刪除的必要,代表這不是一份額外的預算,而是如何讓自己的錢花得對、花得好.而降低眩光的需求卻沒有被注意到.
避免眩光,其實原則是非常簡單的,就是「見光不見燈」.常聽到裝修做間接照明的光很柔和、溫馨,正是因為如此.不選擇做間接照明裝修(成本、積灰塵),其實一樣可以達到類似的結果,就是避免直視到燈具發光源、燈具朝向人常待的位置,例如,使用可以調角度的坎燈或安裝軌道燈將光照射的方向調向牆壁的方向、如客廳要使用坎燈照明,選用深反射杯有遮光角設計的低眩光燈具,並且避免安裝在常坐位置上方的範圍內,避免在光亮表面附近安裝高亮度的燈具.避免眩光的原則不需花什麼成本,只需要注意到這個議題就可以盡量減少眩光發生的機率,是很值得關注的設計議題.
我的第一次自己設計照明時的經驗,相信低眩光、防眩光的坎燈就是答案,結果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確實感受到「只見光不見燈」的舒適感,但在某些使用情境下,無可避免的人眼還是會從餘光中看見發光源.我相信這對一般人而言已經足夠了(畢竟目前大多數人使用的坎燈都是越亮越好型的),但對於眩光敏感的我,第二次設計決定使用「間接照明」型態的照明設計,直接消除光源裸露的本質.這個結果將在幾個月後,再在開箱新家時分享成果了.
色溫
這個議題也常看到大家討論.色溫其實是在定義光的光譜成分,與照度、亮度沒有絕對的關係(但因為人眼對不同光譜的亮暗反應有差異、以及明亮對比的關係,在相同照度條件下看物體,偏白的高色溫的光相對於偏黃低色溫的光,偏白的光通常讓人覺得比較亮),要談亮度就直接聚焦在流明與照度.色溫反映的是我們人類對光的記憶帶來的感受、以及部分生理演化的結果.最「標準」的光是太陽光(因為太陽是恆久的存在),而太陽光的色溫在不同時間不同,越靠近休息的時間(黎明、黃昏),色溫越低(黃),需要工作的時間就是高色溫(白),因此,當人類發現火、發明電燈、發明 LED技術,將光帶入室內空間時,遵循大自然的規律就是一種直覺的選擇,因為光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延伸與擴展陽光的功能.近年的研究有提到藍光或黃光對內分泌與睡眠的影響,這不是我的專長,但光的色溫會喚起人類的記憶而激起心理感受,最直接的就是越黃紅的光感到越熱,因為火就是黃紅色的、感到溫馨,可能聯想到家人聚集在火堆旁的情境,白光或藍紅變換顏色的光覺得很科技,因為好萊塢的科技電影都是這麼演的.
我的經驗:第一次遵循網路上、Youtube 設計節目,最多人宣稱最適合居家的色溫使用 4000K. 沒有問題,不會覺得像辦公室、看書的黑白對比相較3000K 確實更好(這對年長者特別重要),但我第二次會主要使用 3000K, 廚房、書房、閱讀燈維持4000K.為何?常在 4000K的照明空間中,看見原建商在廚房櫥下照明的 3000K燈光時,心中總會泛起一股溫暖懷念的感覺,這應是源自對過去的記憶,畢竟在以前年代,到處都是白熾燈泡,而白熾燈泡就是3000K的色溫.因此,色溫除生理、功能需求外,情感需求可能更是在選擇色溫時的一個考量,而每個人對色溫的記憶不同,因此一般性色溫的建議可以作為參考,但個人化的情感記憶(也就是你自覺最喜歡、最舒服的)或許才是最終的選擇,當然,如果願意投入預算使用可調色溫的燈具也是一種更有彈性的選擇,我自己的選擇是,環境照明使用可調色溫(環境照明可能開啟的時間段最長,例如陰天時或下午到黃昏時段的室內補光),除廚房、書房、閱讀燈維持4000K,其他使用3000K.
開關
如何定義電燈開關的區隔也是燈光設計時需要考慮的重要決定.空間區域、功能性是定義開關區域的考量因素,至於要細分到多細則可以用「使用情境」作為思考的面向,例如會有哪些情境下需要開啟這盞燈光,或是哪幾盞燈,整理出各個情境下的組合後,再從中找出交集成為開關的組合.
我的經驗:在第一次的經驗中學習到一個過細的區隔,並不符合自己的生活習慣(懶),例如玄關櫃的照明開關獨立在玄關櫃,結果不是長時間沒開、就是長時間沒關,這讓我重新依據「情境」的邏輯展開新的開關定義,而在新的定義中,區隔出一個「情境照明」的開關,用來開關整個開放空間中所有被定義為情境氛圍照明(沒開也不會影響生活)的燈,例如玄關櫃、開放展示櫃、壁畫聚光燈,這些燈具散佈在空間中不同的區域,但因為同處在一個開放的空間中,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整合成一個開關,滿足懶惰的人性,一鍵開啟情境,可以讓情境氛圍燈每天都發揮它們存在的價值.另一個覺得可以介紹的是適度的在燈具使用電子式開關(有兩段、三段與四段,利用短暫的開關切換來進行控制),可以在不增加牆壁開關的前提下,可以依實際需求在同組開關照明中增減照明(當然在智慧照明的科技下,這是一種老掉牙的做法,但有時簡單的做法反而是最好的做法).這是在情境合理的情況下,不增加開關組數的方法,畢竟過多的開關組數容易讓人記不得該開哪個開關
導入智能燈控系統是另一種方式,可以讓開關的區隔透過軟體定義,增加彈性以及避免錯誤的後悔,但我只局部在間接照明 LED 燈條上使用,作為色溫與照度的調整.雖然智能系統越來越普及,單相對於傳統燈具的選擇性仍有限,而我對燈具的特性,例如之前提到的眩光、燈具的外觀尺寸、燈具的光束角更在意,因此未考慮作為居家照明的主選擇.
亮度
照明的亮度指引(不同空間的適合照度)很容易就可以找到,可以協助我們知道「從事作業」需要的照度,辦公室、書房、廚房這些作業型空間可以完全遵從這些指引就達到80分的水準,但在居家的其他空間,如客廳、餐廳、臥室,在照度需求外,或許還有其他的考量,例如感受性.一個通透亮的空間,可以滿足光的基本功能,但卻失去了妝點空間的樂趣.在餐廳、飯店的空間中,設計師利用光線雕塑空間,讓我們覺得放鬆、感受到高級感、尊榮感,同時也沒喪失功能性.居家照明也可使用同樣的手法來提升質感.曾聽過一句話:「照明設計不是在設計亮,而是在設計暗」,這應與在裝飾中留白是相同的道理,該亮的地方亮,沒必要亮的地方無需刻意亮(光會散射,所以不用擔心沒照明的地方會暗黑一片).基本照度需求可以用基礎照明完成,不論是用間接照明、或是坎燈、軌道燈,達到基本照度即可.擔心不夠亮的部分留給功能照明來完成.(基礎照明與功能照明的開關可以同組或分組,依據情境分組的結果)
餐廳的功能照明該亮的地方就是桌面,局部照亮的桌面除帶來高級氛圍感外,也讓食物變得更美味了.客廳的電視牆,我個人的喜好是需要合適均勻的亮度來避免電視螢幕造成過高亮度對比的現象,這也是一種眩光的型態(但若是喜歡電影院的觀賞感、或是使用投影機的就不適用這個邏輯),而電視牆的補光我不喜歡使用射燈打出小山丘,又是一種眩光的型態,而是可以用燈條(不可見)的方式讓光自然流到電視牆上.沙發正上方的附近使用射燈要避免造成眩光,讓光照在沙發牆上散射是個不錯的做法,但現今很流行在沙發後做半書房的設計就無法這麼做.立燈或茶几上使用桌燈的方式補足在沙發上用燈的方法也是不錯的選擇,燈不一定一定要在天花板.
亮度是照明妝點空間的粉餅,在基礎照明外,適度地在局部區域(天、地、壁)撲點粉餅,可以讓空間展現不同的風華.
我的(未來)經驗:第一次裝修時沒這些觀念,設計了「均勻」的照明,設計時一直在檢驗的是哪裡可能亮度不夠均勻該加個燈,結果功能沒問題,少了情調、單調了,在新設計時,先想想到底哪裡需要亮,不再執著都要一樣亮,反而在反覆設計思考中去除某些燈具,並且光的位置出現在高、中、低位來增加空間的變化性.
在點亮空間的需求下,如果可以將照明視為「裝修材料」、視光為「軟裝」,可以在不多花費成本的前提下,讓家的樣貌呈現不只一種型態,可以在提供照亮眼識需求外,增加愉悅或撫慰意識層次的功能,這就是照明設計的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