裏雨:
兔比確實是個很好的對象,
你會想跟她當朋友,也想跟她談戀愛。我們是那種同樣從泥土地長出來的孩子,
認識的時候她大三還大四,
所以她出社會的時候我也才工作兩三年,
兩個都還沒甚麼經濟基礎。
她要找工作的時候問了我的意見,
在南部出生,在中部念書,
我看了一下她跟我說的幾份工作,
就地緣關係跟條件跟她討論了一下。
"你希望我離你近一點嗎?"
"可是這樣你還要租房不是嗎?"
"好我決定了。"她可能也沒有真的想跟我討論。
最終她選了一份桃園地區的工作,
她的說法是住宿有補貼,
廠裏面也花不到甚麼錢,
但比起念書時候離我更近了一點。
我知道那肯定多半是藉口,
那是種為愛做的犧牲。
依照我當時的工作作息,
我與她開始了微妙的半同居生活。
下班之後萬華車站發車的區間車,
她騎著她的小100來接我,
一開始我們還會在外面吃東西才回宿舍,
有一天她又問我:
"你來我家我弄飯好不好?"
"為什麼?這樣不是比較累嗎?"
"好我決定了。"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覺得我收入也沒很高,
我甚至忘記那時候我們是不是AA,
但我後來印象最深刻的,
反而是她在廚房準備炒菜,
然後我從後面抱住她,
隔著衣服揉捏她的胸部的畫面。
"欸....廚房很危險!!"
"你今天又沒穿內衣出門?"
"穿毛衣不會有人發現啦。"然後把我推開。
我們就這樣,碰面、吃飯、做愛,
也許在她家睡一下,
之後我再搭末班車回來台北。
我已經忘記那時候為什麼沒有人懷疑了,
但如今想起來,
我好像還能夠想起那種感受。
不是疲憊,也談不上甚麼轟轟烈烈,
但恍惚間你會覺得可能會一輩子的那種。
她是個堅強而獨立的女人,
看過她那樣決定自己的生活,
決定自己怎麼愛恨,
我一直覺得,
跟她走過一段很值得。
然後回到你說的,
有時候我們不需要真的這麼好,
這世界上或許沒有這麼多的完美無缺,
擺在人群裏面,我跟她都很普通,
我們會一邊走路回家
一邊計較現在餃子漲一塊好貴,
穿著夜市買的衣服,手機摔壞了也用,
我們的開心跳過了很多精心設計,
至今仍然是我非常重要的回憶。
好的永遠是內容物,
不是包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