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4|閱讀時間 ‧ 約 7 分鐘

渣誌即時(20161024):公關災難?國防部這種搞法,連關公也火大

 

說明:渣誌即時為新推出的公開系列,在人渣文本外部媒體時論專欄輪空時,或因文字內容受限於其他媒體內規不能完整刊出時,作為補充性的空間而不定期發出。

 

國軍澎防部日前發生士官自殺事件,真相至今未明,傳言四起。澎防部對於外界質疑一概不回應,似乎以為時間一久,就可以安全下莊。許多人認為國軍此次的危機處理,加上部長的脫線發言,已是「公關災難」等級,但這不只是公關手法上的「美學」問題,國軍在處理本案上的欺瞞態度,已是嚴重的道德錯謬。

 

但國軍出這種包已經不是第一次。我們該問的是,為何經歷過這麼多事件之後,國軍處理相關事件的手法,為何還是如此粗糙與低能?

 

本事件見報的新聞不多,主要是傳出有士官在排長室自戕,送醫不治。而首日的新聞消息有兩大問題點。第一,是主要媒體收到的消息為「事前不知該員已和連上女士官結婚」,第二是該單位放消息給澎湖小報說「死者生前有收到妻子的離婚簡訊」。

 

這第一點顯然是謊話,因為事後傳出的各種消息,均指出軍方早知道該員已結婚,甚至其死亡很可能與婚假遲遲請不成有關。那為何政戰主任會代表部隊出來說這個謊?

 

因為國軍部隊碰到公關危機時,有個錯誤的處理SOP,就是在完成獨立調查報告前,先把基層部隊主管(通常是連長或營長)的說詞當做「真相」,而由更高階的部隊代表直接說出。

 

雖然相信自己人似乎是件好事,但這樣的危機處理SOP是大錯特錯。不妨想想,為何不讓基層幹部直接面對媒體,而是要政戰主任出面?因為基層幹部可能講錯話,甚至為了保護自己而說謊。

 

但這政戰主任居然把「很可能是涉案當事人」的連長說詞當真相,直接講出口;而這連長只要說謊,賠上的就是整個單位(澎防部),甚至整個國軍的形象。

 

真正應有的說詞是「一切都還在瞭解與調查中」,只說明搶救的狀況即可。但這政戰主任只是無意間講錯話、被騙了嗎?只怕事情沒那麼簡單。別忘了第二個重點:有人放消息給澎湖小報「死者生前曾收到妻子的離婚簡訊」。代表有人意圖想把死因推給未亡人。那是誰?

 

一般來說,會認識在地小報記者的,除了指揮官,基本上就是政戰主任了,因為他是公關的對口,會和在地媒體有聯絡。而能看到死者簡訊,大概也只有政戰主任做得到。

 

會放這種消息出去,顯然就是打算把該員的死亡責任完全推得一乾二淨,又怕被外地的大報記者發現有邏輯問題,所以只敢放給在地小報。

 

這裡頭就充滿濃濃的惡意。這政戰主任,或是真正執行相關放話任務的承辦參謀,不論是能力與人品,都非常值得懷疑,不但不適任,更應該深入追究其責任。

 

第三個問題是,軍方到現在都還說不出一個完整的故事。他們當然可以推給檢察官,說已經由司法偵辦了,但這只再次證明他們若非「法盲」,就是想推拖責任。

 

檢察官只是負責確認死因與刑事責任,不會涉及行政懲處方面的問題,所以軍方還是應該要有一套自己的調查與說法,並且給家屬及全民一個交代。為什麼?因為就該單位成員的爆料,軍方這次的行政責任可大了。

 

該單位傳出的消息是:「當初死者要請婚假延休(因軍中規定結婚後一定時間內要放掉婚假,剛好卡到演習所以要申請延休),連長一直不批准,說他沒有權力,要給營部,營部的說連長批准就行了,連長就遲遲不簽,後來死者的太太打1985申訴,讓連長非常的不爽,在禮拜四幹部會議的時候當大家面把休假規定在大家面前講,集合結束後又把死者單獨叫到連長室罵了一頓,之後要死者罰寫休假規定,後來就發生悲劇了。」

 

有沒有那通1985?如果有,國軍就知道他們有結婚,至少電話命令會下到營級,也會由政戰所屬的監察系統列管,那為什麼政戰主管仍不知其結婚?

 

連長不准延假,又隨意罰寫,是否真有此事?若有,該有何懲處?肇生傷亡事故,又有何懲處?

 

這兩個士官結婚,連上輔導長應該知情,為何不報給政戰主任,還讓他放出假消息?若有結婚,營級人事官應該修改相關個人資料,是否有做?有人結婚,負責保防的副連長會不知道嗎?那若有幹部和中國人結婚,又是誰負責去瞭解?沒人管?

 

說一個謊,就會出現一千萬個不對勁的地方。

 

至於軍方拿來當成法寶的所謂「離婚簡訊」,則是事發前一天(週三)死者妻子因遲遲未准假而怒傳的簡訊,兩人事後仍正常用餐、同住,並無異狀。怎麼看,都是週四的會議與連長的私下會談促成了死者的決意。

 

軍方的故事充滿邏輯漏洞,而「民間」的版本則符合正常的邏輯推理。你要我相信哪個版本?

 

現在最大的問題,並不只是幾個基層幹部胡搞瞎搞逼死人,而是整個單位、甚至整個國軍為了掩蓋這種事,而一起說謊、隱瞞。一個局部問題,總是可以鬧成全軍的問題,這種失靈的體系該怎麼改善?逼死人的,有罪就抓去關,那上下一起說謊的體系呢?

 

整體來看,這種一再說謊、掩蓋,然後裝無辜的國軍危機處理邏輯,卻也是大家自洪仲丘案以來熟悉到不行的思維。可悲的是,國軍這三年來經歷了那麼多起事件,卻毫無改進,若非駑鈍愚劣至不可受教,就是自大狂傲,全然不把百姓的基本道德標準放在眼裡,只要一被罵,就拉出軍人尊嚴當擋箭牌,拖著全國軍一起幫垃圾做擔保。

 

要軍人尊嚴?發生軍人傷害軍人的疑案,為何軍人不先自己跳出來罵?為何那些最愛講國軍神威的知名退將馬上神隱?全部人配合一起封口?真乖,那為什麼平常你們不封口?

 

國軍並非全是壞人。百姓之所以指責國軍,也不是因為「仇軍」,而是為了糾正軍中的問題份子,這才能保護軍中的好人。國軍確實有像樣的幹部,但這些人的努力,都被一群想蓋去問題的白痴給抹消了。

 

我當年的所屬單位,某位義務士兵的家人將離世,營級三長當晚就指派兩位士官,深夜開車專程送該員回家見親人最後一面。這才是基本的人道吧?婚喪都是人生大事,那為什麼澎防部要刁這個士官的婚假?上上下下都沒一個人覺得這做法不對勁嗎?

 

公信力永遠是建構在人面對道德爭議時的正確反應。國軍每次有人出包,就整個被拖下去一起罵,這也不是百姓不分「個案通案」,而是國軍上下根本就沒有內在自省的能力,除非外界紛紛指責,否則根本不肯動。

 

本案因為位在離島,台北媒體懶得去追,因此軍方看來全然不鳥百姓對案情的質疑,似乎認為等全員串供完成,就可安全下莊。但現在最大的媒體,已非傳統的電視和報紙。

 

那是什麼?連這種事都不知道,還公關咧。等著被關公砍吧。

 

 


《渣誌》:一人雜誌社

編輯:宅編

封面圖片來源:國防部募兵制政策文宣短片-鍛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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