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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個混亂不堪的大排檔裡看到了張翰,他站在街的另一頭,扶著根電線杆,看起來喝醉了。認出他是通過那身休閒西裝,只有他會穿著休閒西裝一本正經地喝酒。在此之前我只見過他一次。他是我表姊的未婚夫。
剛開始我並不打算走過去,離著很遠就能看到那張因為喝了點酒就紅得像爛番茄的臉。只需要一丁點酒,一兩或二兩,這種小胖子就會漲紅臉。他幾乎是用肩膀挎著那根貼滿殘缺廣告的電線杆,傍晚雨後的街道還沒乾透,路面冒著光,他站在一片反光中,跟站在鏡子上似的,地面映照著另外一個挎著電線杆的他,同樣歪著腰,扭曲得可笑。他體形略肥胖,低著頭,可能在看眼前的垃圾堆,上面是包裝過食品的塑膠袋和爛報紙,沒多會兒他就吐了。這時從旁邊小館子裡出來兩個真正的酒鬼,走起路來搖晃著身體。路過張翰時,個子較高的那個抬起腿踹了張翰一腳,張翰栽向那堆廢紙,上面是他剛吐過的東西。個子高的醉漢沒有看到張翰已經吐過了,說了句「真他媽噁心」,然後就走了。如果他知道張翰會倒在嘔吐物裡,說不定就不踹他了,因為真的很噁心。
路上沒有車,我朝張翰走過去,垃圾堆救了他,不然他可能會磕斷門牙,最好的結果也是下巴青腫。爛報紙蓋著他半張臉,他睜開眼睛,看到站在兩米開外的我,抬起手把報紙從自己的臉上撥開,露出已經一週沒有刮過的鬍子,他以為我要打他。其實他不知道怎麼回事,可能感覺到有人要打他了。
他西裝褲的褲腳下露出花紋襪子,一隻鞋子已經脫落。我之前見到他的那次,他站在表姊的身後,渾身上下一絲不苟,那時我剛回到老家,表姊提起我必定是說她有個表弟,去外面待了幾年混不下去,現在回來了,很有可能需要接濟一下。張翰的父親在本地很有權勢,所有的公車公司都是他們家的,也許所有的井蓋也都是他們家的,誰知道呢,資源向上總是誇張地集中起來。那天張翰頭髮鋥亮,容光煥發,下巴微抬,那個樣子看起來不可一世,我在心裡納悶他就非要一本正經地站在那裡嗎?現在他躺在地上,我發現,其實我跟他算不上認識,也不打算接近他。我想打電話給表姊讓她來料理下,這時張翰坐了起來,指著我說:「你打我了。」語氣像是默認的,其實他根本對我毫無印象。
「沒有人打你,你自己摔倒的。」我說。我沒有掏電話,也沒有打算上前扶他。他從旁邊撿起一張還算乾淨的破報紙,擦了臉,無論怎樣我也不會從垃圾堆裡撿出那張皺巴巴的報紙擦臉。我決定還是不要給表姊打電話,感覺會惹上很多麻煩。
「沒事。」他說。
「那你現在要怎麼辦?」
「什麼怎麼辦?」
「你是打算繼續坐在這裡,還是回家?」我不知道他能否聽得懂別人的話。
張翰低著頭,好像思索了一會兒。他說:「去賓館。」他從口袋裡掏出錢包,裡面有一疊名片,他遞給我一張汽車維修店的名片,說:「這個賓館。」
我把其他的名片拿過來,翻著看,裡面有兩張是跟賓館有關的名片。我把兩張名片舉到他面前,我說:「哪個?」他想聚焦看清楚,看樣子不太可能,但他還是指了一個。
我需要先把他扶起來,讓他重新挎著電線杆,因為躺在地上的人是沒有計程車會拉的,就算他能挎著電線杆也不能保證司機不會拒載,如果最終沒有車要載他的話,我就打算回家。宿醉街頭也沒什麼不好的,他一定從未宿醉過街頭。第二天醒來,不論是在水坑裡睡了一宿,還是被人扒光扔在胡同裡,都是個驚喜。
第三輛車停下了,司機隔著玻璃觀察著我,確認我沒有問題,用下巴指著張翰,說:「那個人喝醉了。」
我從張翰的口袋裡掏出錢包,抽出張一百元,順便把所有的名片都重新放回到他的錢包裡。我把鈔票貼在車玻璃上。司機又說:「你能保證他不吐嗎?」
「他吐過一百次了。」我說。
上車之後,司機說:「要吐的時候告訴我,開車門把他推下去。」
計程車行駛了五百米,路上已經有三個下水道口的井蓋碎裂,這城市到處都是下水道口,甚至每張桌子底下都有一個,很多井口都沒了井蓋,要麼就只剩下半塊,每天會有騎自行車的人,小孩,或者野狗栽進去,沒有人管,如果有好心人路過,會在旁邊放根樹枝。我就是這種好心人,我還會在樹枝上掛些紅色的東西,像是塑膠袋什麼的,也會有不安好心的人把這點提示踹到遠處。但除此之外我也不知道還能做什麼。
我看到街口兩個旋轉著走路的醉漢。我搖下窗戶,看向他們。我說:「欸!」
他們抬起頭看著我。
我說:「狗逼。」
醉漢反應了幾秒鐘,晃晃悠悠朝著車跑過來。
司機猛踩油門,張翰腦袋撞到前座上,我聽到哢嚓一聲。說實話我真希望他脖子被撞斷,可他只是摸了摸額頭。遠處的兩個醉漢跑了沒幾步就摔倒了,說實話我也希望他們能把門牙磕掉,可他們揉了揉頭爬起來了。
司機說:「再這樣就滾。」
「他們剛才踹了他一腳。」
「看到這個樣子的人,誰都想踹一腳。」司機說。
下了車,司機把那張意外之財舉起來看,揉搓,檢查是否是假幣,一副好像他很懂的樣子。我打開車門,對張翰說:「能自己走?」
張翰用肥胖的手指刮了下眉毛,他手上還沾著一小塊碎報紙。他點點頭。
這是家非連鎖的賓館,裝潢上帶點旅遊景點的特色,大廳很小,有張純木的桌子,其實根本算不上標準的賓館,就是個爛旅館,那種被子帶著腳臭、床單上永遠染著某種顏色的地方。我跟在張翰的後面,不遠也不近,假如他要跌倒,我可以後退一小步不讓他砸到我,當然也可以扶住他。前檯是個二十出頭的女孩,梳著馬尾,樣子很白淨,她看到張翰那個鬼樣子,急忙跑過來扶著他的胳膊。張翰一副想推開又不想的樣子,這種黏黏糊糊大豆蟲般的動作跟這個胖子非常貼切。
「他自己能走。」我說。
「你是他朋友嗎?」
「不是。」
「謝謝你把他送過來。」女孩攙扶起張翰,顯得更加瘦弱。他們走向樓梯口,我轉身要出旅館,這裡離我住的地方不算太遠,走路的話半小時就到了,現在外面如此清涼宜人的天氣,不走路實在太浪費了。這裡大部分時間都充斥著灰濛濛的空氣,誰也不知道這霧氣是從哪兒來的,也許是從公園裡來的。雖然雨水也不太乾淨,但也算洗過一番,我聞著潮濕的氣味就會心平氣和,像很多人一樣,他們聞到喜歡的味道就不會發火,不再對著小孩或女人咆哮,有的人喜歡汽油味,有的人喜歡蒸米飯的氣味,也許有人喜歡屎味,誰知道呢,總之能讓自己心平氣和。
他們走到了樓梯口,張翰突然叫住了我,說:「幫我帶啤酒,還有冰水。」他捂著自己的額頭,酒色應該是把那塊青腫覆蓋住了。
「滾蛋吧你。」我說。
張翰皺著眉毛,說:「幫我帶啤酒。」他看我的時候好像想起了我是誰,他一根胳膊垂在那兒像個可憐的猴子,作為猴子時可能想不起我是誰,但也不重要。
我問馬尾女孩:「這裡沒有冰水嗎?」
馬尾女孩搖搖頭,說:「怎麼可能。」
我沿著馬路牙子,朝我的住處走。房子是在大約半年前租的,現在即將要交後三個月房租,表姊介紹我時總會加上在外面混不下去所以回來了,這是正確得硬如磐石的事實,還有別的事實,即便我回到老家,還是不知道接下來要做什麼。我學了個很可怕的專業,在沒有接觸那個行業時以為可以喜歡並且每天愉悅地工作,現在很多年過去了,我對這個專業恨之入骨。最初,每天醒來,我只是想想面目可憎的自己就夠難過的了,後來又加上了這份令人噁心的職業。這樣,一個面目可憎的自己,和從事著噁心的職業,兩者疊加後我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前兩天我從報紙上看到一個混得很慘的青年,因為交不起房租終日躲著房東,後來知道他媽媽早就偷偷把房租給交上了,為了培養他獨立的人格。現在走路的時候,這件事就會不自覺地竄進我的腦袋。有一天,你發現已經欠了很久的房租,等到連自己都不好意思繼續賴著的時候,房東說其實我早就收到房租了,你說怎麼可能呢?房東說,因為你媽媽已經偷偷付過了,她想要培養你獨立的人格。
之前幾個月,我做著幫別人找房子的工作,上班的地方是一家小仲介公司。我有五個同事,還有輛車頭纏了兩米透明膠帶的電動車,和一身蹩腳西裝。我們提成的一部分來自仲介費和客戶交付的押金。當有租客退房要押金時,我們五個人會聚集到一起,穿著蹩腳西裝在房間裡四處走走,挑挑毛病,比如地板因為租客穿高跟鞋多了些劃痕,熱水器因為使用過於頻繁蓮蓬頭水流小了之類,把押金吞了,可以說是有理有據。這樣做了半年,我的腿上總是受些莫名其妙的傷,被摩托車的排氣筒燙傷,或者被某個纏在梯子上的鐵絲刮傷,我覺得跟這份工作缺德有關,就辭職了。之後我就沒有了工作。
走了大約兩公里,我聞著街上濕漉漉的氣息,天是可以看得到雲的夜空,雲層的邊緣線看起來極其美好,像深海中的鯨魚,我覺得渾身舒服了一些,這個時候我想起來在大排檔和我一起喝酒的傻瓜,我沒喝多少但一直給他灌酒,後來我朝張翰走去,把他給忘記了,他那時還趴在桌子上。他找我的目的太簡單了,因為我有個學習種子專業的同學,他想搞點葉子。我掏出手機打給那個傻瓜,他是個記者,叫李寧,響了半天沒有人接。他可能已經死在大街上了。
我在鯨魚的肚皮下朝著即將要交房租的家行走,朝著個負擔行走,路過24小時便利店。想了下,我就進去了。出來的時候拎著一提啤酒和一大包冰。也許我想知道張翰身上發生了什麼,他原本應該在下個月就要同我表姊舉辦婚禮了。我的表姊是個可惡又自負的女人,只要她周圍有人存在,她就要展示她的可惡、自負,然後打壓和踐踏對面的人。
馬尾女孩兩隻胳膊貼在櫃檯上,趴在上面,櫃檯略窄小,可以把她卡在裡面,像動物園裡看野豬的檯子,那種檯子不高,剛好跳不上來而人們又能興致怏怏地看著牠們,還能輕易地扔截蘿蔔和整塊的爛南瓜。她已經把衣服換了,制服很可能已經被張翰吐過。她抬頭看了我一眼,說了房間號,便繼續趴在桌子上,既不看手機,也不看櫃檯上那幾本雜誌。
我說:「他住在這裡幾天了?」
「五天。」她說。
「每天都有人送他回來,還是就這一次?」
她木然地說:「沒人送也回得來,他認識我的老闆,你真不是他朋友?」
「真的。」
她正起身子,來了說話的興致,說:「他真的酒品很差,自從住在這裡每天晚上都這樣,已經吐過我兩套衣服了,要是不管,他就睡在大廳裡,老闆知道了就罵我。」
「老闆怎麼會知道?」
「因為有個很壞的夜間值班經理,現在也該他值班,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上次看到我沒把他弄到房間裡去,就罵我。」
「真是太壞了。」
「還有更壞的。」
「什麼?」
「我不能罵他,也不能告訴老闆他晚上不坐班。每個人都煩人得要死。」馬尾女孩生氣地說。
「那個喝醉的,是我姊夫。」
她瞇起眼睛看了我一眼,一副被背叛了的樣子,然後又趴在了櫃檯上。
我拎著東西進了房間,看到准姊夫在桌子前頹唐地坐著,領口和頭髮都濕了。這是間不算小的房間,像是十五年前裝修過的樣子,也許沒有裝修,地上鋪著燙滿坑洞的地毯,房間裡有股潮濕的拖把味,但以這個衛生程度看,不會有拖把的,衛生紙也不會有,跟清潔有關的物品都不會有,整個房間像個牙齦潰爛的口腔。如果他想的話,可以買一千個這種房間,我的出租屋也比這個地方強得多。
在燈光下我才看到他顴骨是青腫的,他聽到我的動靜,轉過身來想要正襟危坐,他轉身的動作帶過來一股臭味,好在他已經把黏在手上的碎報紙沖洗掉了。
我把啤酒和水放在桌子上。我說:「你想告訴我什麼?」
張翰扯開裝啤酒的紙板,開了一罐,一口喝掉大概半罐的樣子。
「是不是說我吐了她一身?」
「誰?是。」
他盯著自己的衣服看,好像在找有沒有吐在自己身上。
「你表姊不知道我在這裡,她最近有沒有找過我?」他好像也不期待什麼答案的樣子。
我坐上桌子前的另一把椅子,說:「我跟她沒多大關係。即使她找你也不會告訴我。」
張翰盯著手裡的啤酒罐說:「吐的東西和這個也差不多,但我現在還得再喝點。」
我說:「不錯。」
他看著我,等我說什麼,我能說什麼呢?「我只接觸過她十幾歲的時候,那時候我只有幾歲,所以都談不上瞭解。」
「我瞭解她,她是個……」他咬牙切齒。
「也許吧。」
「我不明白她想要什麼。」他有種要昏過去的勁頭,可能覺得自己說出的這句話是經過思考的,比如會想我不知道她想要什麼,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也不知道這瓶啤酒想要什麼,這個廁所想要什麼,這雙襪子他媽的想要什麼。
「這個就複雜了,誰也不明白誰想要什麼,其實什麼都不想要。」我說。
他又喝下半罐啤酒,肥胖的人喝啤酒可真難聽,似乎可以聽到啤酒下肚後立即轉化成脂肪的聲音。有不少啤酒從他嘴角流出來。
「你現在有工作嗎?」他把頭從桌面上抬起來。
「一個月前有。」
「做什麼?」
「幫人找房子。」
「主要做什麼呢?」
「看有哪個二貨會把房子扔給我們,然後用木板隔出幾間房子。還有威脅人。」
「威脅人?」
「對,就是幾個人站在一起,對著一兩個人,讓他們不能開要回押金的口。」
「你一直都做這個?」
「畢業後,我和朋友借錢,開了間網吧,網吧倒閉了,他跑了,我賣了那些破電腦,雖然錢還沒還上,但我先回來了。」
我聽到外面傳來汽車的刹車聲,也許撞在另一輛車的車屁股上了,真好。
張翰說:「那你……」
我打斷他,說:「可能你現在就是想找個人,隨便誰,你覺得聊會兒就可以開始罵人了,把垃圾都吐在別人身上。在你裝作對我瞭解一點之後,你可能會告訴我你倆之間怎麼回事,也可能胡亂罵些什麼。我現在就明白了,我回來就不對,我已經不好奇了。雖然你現在這個樣子,但明顯這幾十年活得不錯,出點問題折磨個兩天,也就這兩天。明天晚上你可以直接睡在大街上,不要再給前檯添麻煩了,她的衣服是自己洗的。」我站起身來。
他說:「我很招人煩嗎?」
「跟你沒關係,因為我仇富。」
我即將起身離去,因為聽人抱怨實在是太煩人了,我以為他身上能發生點想不到的東西,現在看也許就是日常吵架而已,可能對他十分重要,跟其他人就沒什麼關係了。不過我還是留了張紙條,上面寫了我的手機號,我覺得如果他再找我也許可以聽聽怎麼回事,聽完之後可以趁機借筆錢,但今天不行了,我已經聽了一晚上那個狗仔記者的事情。大部分人,喝點酒之後,從來不管別人想不想聽,就要把他從子宮裡開始的煩惱一個個抖落出來,當時若能每天多吸收點鈣鋅就好了,那麼現在就能長高幾公分,還能更聰明,現在就不用幹這個爛事情還受人擺佈。怎麼可能?跟鈣和鋅的關係不大。
出了樓梯,我對前檯的馬尾女孩說:「如果夜間經理再罵你,你可以直接告訴剛才那個酒鬼,他現在很缺當好人的機會。」
「你說的話都不可信。」馬尾女孩趴在一本雜誌上,雜誌的封面是根大腿。
(摘自《牛蛙》)
胡遷,一個用故事粉碎平靜世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