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的我們還沒急於要抓住青春的尾巴,那是年輕正盛的季節,時間沒有被走慢,卻又足夠我們揮霍。那時的他也是這樣,只是眼神裡多了幾分陰鬱,彷彿有很多故事,那也是他吸引我的原因。
「你沒有想過在大學談戀愛嗎?」
我記得那是我陪他去買飯的中午,陽光很刺眼,炙熱的天氣讓人覺得難耐,但我還是想多跟他講幾句話。
「有啊。但是得到了之後還是會再失去。」
我知道他過去可能有一段不太愉快的感情,這是完全沒有經歷的我所不能體會的,當時的我還深信著,世界上有徹底不變的感情,就像太陽每天升起一樣平常。
這樣的論點被他理解為幼稚的一種,幼稚得相信只要說了一句我願意,就代表立了一個永生契約,好像沒有違反的餘地一樣,哪怕天崩還是地裂,只要兩個人能夠相擁,就是一種萬幸,只要表面上還有面對面的微笑,愛就永遠不會離開,當時青春的幼稚如我,但我還是慶幸自己曾經有過這樣的憧憬。
「也許我們可以談一場不分手的戀愛啊。」我打趣地跟他說。
「那是不可能的。」他逕自走著,冰冷的回答。
那應該是我最後一次跟他告白。
時間過得很快,我們後來沒有在一起,我有了我的他;他有了他的他。
青春的我們可能都一樣,在感情到來前幼稚,在感情中幼稚,直到失去之後才會變得成熟。誰不是這樣過來的呢?不過可貴的是,青春的本質就帶有這樣的稚氣,幼稚不是壞事,會壞事的是感情用事。
曾經還幼稚得沒有領悟到,過路人也是一種緣份,也幼稚得覺得感情就像那些愉快的情歌,卻沒想到一首歌也只有五分鐘的快樂。直至受過傷或是把眼淚當作許願火柴揮霍之後,我們終於知道我們不用等候任何人,該來該去的,早就有各自的劇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