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郭羽婕
師生戀一直被視為禁忌的話題,從金庸《神鵰俠侶》裡小龍女和楊過、瓊瑤《窗外》裡的江雁容和康南,到最近《返校》裡的方芮欣和張明輝,以及金馬獎最佳女主角演出《熱帶雨》裡的師生,這類故事的劇情大多沒有完美結局,總是兩情相悅卻被世俗禮教與社會輿論撻伐,被迫含淚分離。故事中的浪漫來到現實,卻總被人反對,如果社會上普遍能接受除了一男一女同年齡的戀愛之外還有其他戀愛形式,那為什麼師生戀會被反對?
這個問題並沒有那麼簡單,不像同婚是法律保障的人權問題,現實中根本沒有禁止師生結婚的法律,但卻有更高比例的人無法接受師生戀,原因是權力關係。老師之所以被學生喜歡,常是因為擁有超齡的才華、風度及社會經驗,讓學生感到成熟、可依靠。美國心理學家赫洛克將青少年的性意識分為四個階段,其中「戀師情結」是「牛犢戀時期」的一種表現方式,這段時間青少年會戀慕年長異性,又渴望離開父母保護以獨立,加上青少年時期的心理狀態很複雜,面對未來茫然困惑,因此學校裡每天出現的老師就很容易成為景仰的對象。
中國的道德架構和文化傳承所說「一日為師,終生為父」告訴大家不能喜歡自己的老師,感情上的「錯誤」比劈腿還要嚴重,在傳統社會裡的觀念幾乎認為這就是亂倫;也基於某種「尊師情結」,認為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當榜樣就好,不該越職和學生有染。而今這樣的想法雖已逐漸削弱,但在道德倫理上仍會有許多人認為師生戀是種畸形的戀愛,年齡、身份差距過大是不可饒恕的,但旁人的看不順眼,不能做為反對別人的理由。
另一說則是學校教育的目的,高中以前的學校重心在大多數家長與老師們眼中應是學習,對於「戀愛」這種會影響學習的事物不該加以鼓勵,家長會認為老師們應該以身作則卻反而帶頭,造成角色定位混淆,也會影響學生的各項發展。而如果撇開道德因素,就現實學生與老師彼此權力不對等,師生是上對下的關係,且學生身心發展尚未健全的情況下,可能會有老師濫用職權或誘拐的問題,像房思琪一樣被誘姦而在心裡留下陰影;也可能在分手後老師以成績要脅,造成學生怕被當而不敢說出口。
就算沒有性騷擾、誘姦之虞,熱戀中的老師近乎不可能對所有學生一視同仁,原本的「偏心」極有可能會因為「愛情」的保護而更加肆無忌憚。校園裡的「利益迴避」原則,指的就是若師生間有戀愛關係,必然影響到對該學生的學業、品行評價,這對其他學生是不公平的。老師應自行把握分寸,尤其是在學生處於青春期,人生閱歷不足且易被影響的時候,若能將這份情塑化為學生學習的動力,引導學生走向未來的道路,就是老師所能為做的學生最好的事。
「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但如果兩人在作為師生的期間不做超越師生關係的事,等學生畢業後兩人確立心意,決定要一同邁向婚姻殿堂,筆者認為旁人就沒有干涉他們的權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