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6|閱讀時間 ‧ 約 1 分鐘

常常忘記簽的:著作出版合約書

在〈透明的出版進度表:存在,卻經常沒人在看的〉中,我把簽約擺在第七項,也就是緊接在審查、改稿之後,確定要接著執行後續編輯工作之前,和作者好好把合約書攤開來,把白紙黑字的條文一行行討論清楚。
但到底什麼時候把這個「合約」簽定,卻往往抓不準個時間。沒有簽約就出書的案例更時有所聞,甚或有作家抱怨「書都出了,才來談合約,毫無商談餘地」。就我的經驗來說,也的確經常發生出書後才補簽合約的案例。
到底什麼時候該簽合約,除了要細究合約內容之外,也往往視出版方與作者方兩造的權利結構而定,很難說「晚簽合約」就一定是出版社有問題。當強勢、姿態高的一方擺出「之後再處理」的態度時,就很難及早釐清兩造的權利與義務在哪。而這可能歸咎於出版社(面對新人),也可能是作家(高官、德高望重者、關係人、自視甚高者⋯⋯或所謂的大牌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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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編,作為在職圖書編輯,經常陷入「到底怎麼當個編輯?」的自我懷疑中。希望透過分享身為出版產業裡小小螺絲的觀點,幫助自己釐清與找出成為一個合格編輯的眉眉角角。本出版專題將持續分享我在編輯的工作線上所學習到的技能與面對的問題,讓更多人一窺這個明明大家都不看好,卻總是搶不到職缺的業界一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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