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處理 George Floyd 事件的四名警員已解僱,當中一名被起訴。然而,以上片段中向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的警察會否被處分或起訴,仍然是未知之數。而即使美國作為法治國家,理論上司法制度應對警權有一定程度的制約,實際美國警暴致死的數字卻一直比其他西方民主國家都要高,素來為人詬病。華盛頓郵報自2015年起一直跟進美國警察執法致死的問題,在數據庫中記錄每一位因美國警察執法致死的人,自有記錄至2020年5月26日為止就已經有5,338人,美國人所面對的「人道危機」恐有過之而無不及。單在2019年,便有1,004人,死者當中白人佔37%,黑人佔23%,可見警暴的問題並不一定與種族問題掛鉤。
投訴無門、警察濫權卻沒接受法律制裁——美國的人民同樣面對著這些問題。紐約時報的評論文章就以"Thousands of Complaints Do Little to Change Police Ways"為題,指出在美國向警員問責的困難。當中,警察工會會以其政治影響力阻撓,調查人員、檢控官和陪審團不願對警員瞬間的決定作再次檢視,同時法律也給予警員廣泛權力使用武力。而警察部門本身也對市民的投訴處處阻撓,在紀律調查的工作上拖延,也是導致警暴問題一直未有解決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