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明尼阿波利斯市 (Minneapolis) 黑人 George Floyd 被白人警員壓頸後死亡事件,觸發全美國超過30個城市民眾上街抗議。即使涉事警員迅速被落案起訴三級謀殺及二級誤殺,當部分示威演變成騷亂,官員的口徑也轉趨強硬。
先是總統特朗普在29日於
Twitter 上稱示威者為「歹徒」(Thugs) ,更引用1967年邁亞密警察首長針對黑人社區犯罪的言論 "when the looting starts, the shooting starts",激發民憤。30日,
司法部長將暴力行為歸咎於極端左派,指和平示威遊行被這些有計劃、有組織的暴力分子劫持。此外,亞特蘭大和洛杉磯在31日宣佈實施宵禁。
墮入惡性循環,進退維谷
但也往往正是當衝突升級,警察加強執法力度的時候,「警暴」的感覺就從此擴散至每一位示威者熾熱的皮膚上,令他們都感同身受,變成警暴的受害者。無止境的惡性循環從此打開——一方面,示威者充滿著怒氣,發洩在警員身上,而為了維持社會運動的熱度,文宣必會強調警方執法的不公,以維持示威者對警員的不滿情緒;另一方面,警員雖然接受過所謂專業訓練,但畢竟也是有情緒的人類,臨場被挑釁時執法難以冷靜,使其更易傾向使用過度武力;而政權為了恢復社會秩序,不會輕易向暴徒讓步,強硬的立場進一步加劇示威者的憤怒,最終演變成一發不和收拾的警民衝突。而當警暴問題變得愈來愈廣泛,警方就不再可能透過起訴個別警員平息民憤,令政權和警察騎虎難下。
雙重標準的後果是嚴重的,因為這是一種自我否定,自我推翻以前聲稱所秉持的道德原則,令人發現政客著眼的實際上只是政治利益,而非黑白是非。當人民察覺政客的虛偽,政客將被人民反噬。面對這個困境的,不單是特朗普,也有一班負責國際線的香港抗爭者:
傳媒鎂光燈下冰山一角的警暴
是次美國傳媒的焦點都放在 George Floyd 之上,報道各地的示威騷亂時焦點則在於示威者的暴力行為,或指示威者與警方爆發衝突,卻未有特別報道警察針對示威者的過度武力。上一趟 Twitter,我們便能發現 George Floyd 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甚至不分種族:
目前處理 George Floyd 事件的四名警員已解僱,當中一名被起訴。然而,以上片段中向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的警察會否被處分或起訴,仍然是未知之數。
而即使美國作為法治國家,理論上司法制度應對警權有一定程度的制約,實際美國警暴致死的數字卻一直比其他西方民主國家都要高,素來為人詬病。華盛頓郵報自2015年起一直跟進美國警察執法致死的問題,在
數據庫中記錄每一位因美國警察執法致死的人,自有記錄至2020年5月26日為止就已經有5,338人,美國人所面對的「人道危機」恐有過之而無不及。單在2019年,便有1,004人,死者當中白人佔37%,黑人佔23%,可見警暴的問題並不一定與種族問題掛鉤。
投訴無門、警察濫權卻沒接受法律制裁——美國的人民同樣面對著這些問題。
紐約時報的評論文章就以
"Thousands of Complaints Do Little to Change Police Ways"為題,指出在美國向警員問責的困難。當中,
警察工會會以其政治影響力阻撓,調查人員、檢控官和陪審團不願對警員瞬間的決定作再次檢視,同時法律也給予警員廣泛權力使用武力。而警察部門本身也對市民的投訴處處阻撓,在紀律調查的工作上拖延,也是導致警暴問題一直未有解決的原因。
進一步而言,過度依賴司法制度來彰顯正義也是不理想的。法治制度所實現的正義是回溯性的,即只有當犯罪行為發生後,才得以透過司法制度對犯罪人進行制裁。要打從根本處理警暴的問題,必須從警察的執法文化著手,而執法文化背後又反映著社會存在的問題。
香港01 的一篇評論就認為,美國警方的執法問題並不是種族問題,
而是貧富階級斷層的問題。
和解?
美國的警察暴力的問題在今次示威騷亂中全面地蔓延,除非示威者的暴力也超出一般民眾的接受程度,導致民意逆轉,否則恐怕警暴的問題只會像香港一樣植根於社會怨氣,長遠成為民怨爆發的其中一個定時炸彈。墮入惡性循環的警民衝突, 已可不能單靠追究個別警員重拾公眾信心。重組警隊、警民進行和解在歷史上不無先例,但也當看雙方的利害關係。當問題已高度政治化,警暴變成只是推動政治議程的其中一個口號,雙方都各有盤算,掩己之非飾己之過,衝突化解之日恐怕遙遙無期。我們也要做好心理準備,活在風雨飄搖的年代。
文/ 秦逸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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