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劇作《皆大歡喜》(As You Like It, Act II, scene 1, line 15 ),梁實秋譯
The trees encountered on a country stroll
Reveal a lot about a country’s soul…….
A culture is no better than its woods.
漫步一國所見之樹
大大透露了該國的靈魂……
一個文明,怎比得上它的森林。
——詩人奧登(W.H.Auden),田園詩(Bucolics, part II, Woods,題獻予俄羅斯音樂家 Nicholas Nabokov)
Wilderness is not only a condition of nature, but a state of mind and mood and heart. It cannot be confined to the museum-case status—seen only as a passing diorama from superlative throughways.
它是一本山岳文學嗎?當然是!「攀登山峰」做為故事與抒情的來源,除了由海拔數字所標誌的「高度」,永恆地於亮處熠熠發光,創造緊張、驚奇與悲嘆之外,別忘了——由空間距離建構的「旅程」,隱伏在主角的進入與逸出之間,更是文學發散掩卷後座力量的基石。美國詩人羅伯特.佛洛斯特(Robert Frost )在《論詩的形象》(The Figure a Poem Makes)一文中有言:一首詩「始於愉悅,而終於智慧」(It begins in delight and ends in wisdom),這本由三十一歲的青年作者約翰.繆爾所寫的日誌手札,由七十三歲的老人繆爾本尊改寫成書,當代讀者伸手取讀,自然不乏對「智慧」的期待,但這篇導讀卻得諄諄提醒讀者:那無處不在的「愉悅」,可能更值得細細思量——為什麼於我們而言,一、兩公里的平凡山徑,繆爾卻得要用一萬字的篇幅來寫它呢?
這個狐疑留待後文來說,我們先來看看作者,以及他身後波瀾壯闊的十九世紀。
約翰.繆爾(John Muir,1838-1914)被稱為是「國家公園之父」(the father of the National Parks),但他並不真的是嚴格語義學上的創始者,美國第一座國家公園黃石(Yellowstone)成立於一八七二年,那時候美國輿論界還不知道繆爾是何許人物。事實上,彼時的他剛脫離流浪漢的生涯,在加州舊金山東邊一百英里處的優勝美地峽谷擔任一間鄉間旅館的管理員與嚮導,雖然心中已有文思,但還沒有執筆為文,也不知道社會運動的概念,更不曉得創辦一個名叫「山巒俱樂部」(Sierra Club)的非營利性組織,會具有千軍萬馬般的力量。
但從現今文化史與休閒史的角度看去,如果我們給繆爾一個極度時髦、新潮的稱號:「戶外活動先鋒」(the avant-garde of the Outdoors),卻是一個極為精確的描述。
他在極為年輕的歲月,就完全適應於荒野戶外生活,一八六四年的春天到秋天,他隻身徒步橫跨於美國與加拿大邊境,綿延安大略、休倫與密西根湖之間的尼加拉懸崖(Niagara Escarpment,尼加拉河切開它的那一小段,即是著名的尼加拉大瀑布),這趟一千英里的行程,除了打零工的借宿,旅程過夜都是露宿於野外,直到冬季第一場雪降的前夕,才結束旅程。一八六七年九月,他又決定起身,從肯塔基出發,取道美國南北戰爭結束的餘燼荒地,抵達佛羅里州墨西哥灣,本來還要搭船前往南美洲,但因感染瘧疾而被迫終止,用里程表一算,這一趟行程又是一千英里。行前,他沒有參考任何路線,走到哪便借宿在哪,「我選那些能找到的最野性的、最多葉子的、最少足跡的路」(wildest, leafiest, and least trodden way I could find ),這趟行程的紀錄手札,後來結集成《墨西哥灣千哩徒步行》一書,於他過世後的一九一七年出版。
在他們騎馬前往森提訥耳圓丘(海拔二四七七公尺)之時,地上已經積了五英尺的雪,而天上又落下了五英寸的新雪,隨從幫總統準備了四十張的羊毛毯,但繆爾睡的是他簡單的行囊。在營火前,這位當時已被稱為「自然聖者」的老人,拾起一段枯乾的松樹枝枒,點燃做成一枝火把,對總統說:「看看我!」然後便在附近的岩架上跳起蘇格蘭吉格舞起來,這時有著黑熊一般寬大胸脯的總統(他的暱稱也就是「泰迪/Teddy」)也跟著躍入火光之中,咆哮大喊:「這可是一根花了五百年才做成的蠟燭啊,優勝美地萬歲(Hurrah for Yosemite)!繆爾先生!」
要談論《個人記述》的魅力,其廣博的智識發現,與前所未聞、人類學式的新世界見聞固然是原因之一,但做為浪漫主義年代的譜紀著作,還有其最重要的特色——一種綜合主觀與客觀、巨視調查與微距詮釋、科學推理與藝術再現的書寫風格,後世科學史學者稱之為「科學的歌德之道」(Goethe’s Way of Science,洪堡德正是歌德的好友),或者為「細緻的經驗主義」(delicate empiricism)——一種將外部觀察和內心澎湃的反思調和起來的一門技藝。
置身於近似的知識洋流中,也或多或少擁有雷同於偶像的生命際遇,約翰.繆爾的一生,也走上了以身涉險的戶外活動者激進道路。無獨有偶的是,全世界有不少的島嶼、礁岸、山峰、禽鳥、河流、礦物⋯⋯,以洪堡德的名字命名,在他逝世(一八五九年)半世紀後,也有無數的冰河、村莊、山徑、隘口、森林、大學、峽灣⋯⋯,以繆爾的名字為名。在那個年代中,發現新世界的事功,恆常與發現新自我的喜樂同行,鑽研科學史的加拿大卡爾加里(Calgary)大學教授法蘭克.史塔尼西(Frank Stahnisch)指出:十九世紀的浪漫主義追隨者深信,人生最主要的目的,即是透過最好的感官能力,來考察世界;能對切身的觀察、印象或經驗作出細緻(meticulous)的書寫,是那個年代的「黃金律則」(gold standard of the time)。
一八三八年四月二十一日,繆爾出生於大英帝國蘇格蘭的鄧巴鎮(Dunbar),這個小鎮瀕臨北海,住民主業捕漁,約翰是家中八個小孩中的老三,排行長子。在他十一歲那年,全家移民到美國威斯康辛州波塔基鎮(Portage),成為新大陸的自耕農,他的父親丹尼爾是位嚴厲的新教徒,相信安逸的生活是墮落的表徵,因此每個小孩都被要求沒日沒夜地投入農事,約翰每天的工作量長達十六個小時,而且不時受到鞭打。在他的自傳《我的少年與青年》(My Boyhood and Youth)中,繆爾表示,他對自然的熱忱在童年時候就顯現出來,而且源自一種「在吾人血液中自然承繼的野性」(natural inherited wildness in our blood ),二十九歲那年,他決定前往墨西哥灣進行一千英里的徒步旅行,在記事本上他塗寫著個人解放的感受:不再參加任何宗教團體,自此遠離人群。
一八七九年,他與朋友山繆爾.楊格(Samuel Hall Young)遠赴阿拉斯加,進行了一趟八百英里的獨木舟之旅,途中繆爾跳上冰山後遲遲未歸,楊格擔心程度逐漸升高,而待繆爾全身狼狽回來後,他卻聽到這位歷險者這麼說:「我剛剛從上帝水晶宮殿的上千個房間浪遊回來,⋯⋯我待在那大受感動,靈魂飽滿,感到自己柔軟地冰凍,直到最後,我彷彿成為了冰河的一部分,那將會是多麼偉大的死亡」;即使後來繆爾滑著小舟離開,楊格仍聽他大叫:「在那片白色地景中,我仍聽到大榮耀頌響徹雲霄。」
繆爾過世的那一天,家人發現他的桌上擺滿著三次阿拉斯加行旅的筆記,應該是正構思著某本新書的輪廓,此際他已經完成了十本書的稿子,繆爾研究者估計,未出版的材料估計還可寫個十本。年輕時的繆爾書寫甚勤,但他直到一八九四年、五十六歲之際,才出版了第一本書《加州的山巒》(Mountains of California)。身為嚴格的清教徒之子,雖然在年輕時反叛其嚴酷的教義而出走,但愈入中年,他卻愈亦感受到上帝的重擔,深覺將自然遭遇中的個人激情發而為文,帶著以個人取代造物主的逾越之心,不能說為完美,因此對出書始終抗拒,「無論寫多少字,都不能讓一顆靈魂知曉這些山峰。正如你不能透過一場關於卡路里的演講,或幾張火焰的圖片,就能讓赤裸的、凍傷的人溫暖起來。一整天暴露在山面前,比閱讀幾車的書要好,」他說。及至真正的老年,繆爾在妻子去世後才開始比較積極地出版著作,《我的山間初夏》於一九一一年出版,寫的是他初抵舊金山,第二次進入優勝美地河谷的晨昏心境,它燃燒著三十歲的激情,也披掛著七十三歲的折光透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