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4|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我的車位可以外賣嗎?

    出了台北市沒有車子像沒有腳,台北市因房價高,公共交通發達且費用低廉,很多人買房子是不買車位的。
    其他縣市的都會區,停車都是難題,附有車位的房子特別好賣,只是自已的車位只能賣給社區裡的人,還是社區以外的人,該怎麼分?
    最簡單的分法:是否獨立權狀。民法第68條規定:主物處份及於從物,公寓大廈的停車位就是從物,要有主物(專有部份)可以依附。如果車位在大公、小公等公設建號,就不能單獨外賣。只能跟著房子賣,或是賣給持有同社區房子的住戶。但如果車位是依附在管理室下,有單獨權狀,或是本身構造上、使用上就有獨立性,登記時就有獨立權狀,都可外賣。
    來看一個可以外賣例子,車位在大公,專有部份依附在管理室下,有單獨權狀:
    這種車位最好,如果需要資金不多,可單獨拿車位向銀行借貸,設立抵押權,房子(專有部份)是另一張權狀,完全不受影響。
    從大方向看趨勢,請追蹤「茶老闆的賞屋團」並參加「不動產房價輕鬆學」、「零基礎買屋裝潢實戰班」,從趨勢、市場、價格、點位四個面相,找出不敗買房大戰略。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

    發表回應

    成為會員 後即可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