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蟑螂的惡行結果是10萬元交保,這裡面涉及的利益以及人民保母的查緝心血與社會成本明顯不對比,也無法讓關心的民眾可以心服口服.司法制度無法威嚇時,恐怕沒有太大嚇阻效力,人性一般是趨利的,更何況生意人,面對社會責任是需要被適度投入相對資源去落實的.但是看看下案例,我們的後代子孫有乾淨的水源喝嗎? 新竹油羅溪畔遭埋重金屬汙泥 已汙染水源 陳佳鑫 謝政霖/綜合報導 2020-11-05 19:58 最後更新:2020-11-05 21:19(摘自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99285) 檢警3日收網,將周姓主嫌,以及王姓、梁姓共犯,列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竊占等罪被告;其中周、王2人聲押獲准,梁嫌諭知10萬元交保。 司法進步之處--防詐騙的好成績: 詐騙集團列幫派組織 最重判刑10年 詐騙集團吸取年輕學子或是一般缺錢花用的民眾,洗腦他們用詐騙即使被抓其騙來的年薪抵過腳踏實地的工作,這樣的風氣怎能繼續下去,政府近年來促成修法,希望藉由法律的嚇阻作用,好好保護民眾的荷包. 165反詐騙專線成效如何,數據會說話,2014年到2015年成功攔截1433件詐騙,保住1億多元,年分越久宣導成效越顯著,到了2016年跟2017年分別攔截了1613件跟2043件,保住3億多元.有鑒於過去全台地檢署近5年偵辦的詐欺案件,一共有5萬多人被移送法辦,其中超過7成最後獲判拘役、罰金,或是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真正被重判超過5年的只有25個人,比例大約只有百分之0.05,也讓台灣人對於詐騙集團留下賺得多罰得少關不怕的印象。(摘自:https://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903/201903011953460.html) 看看最近如下案例,遊手好閒或是假借公益之名行詐騙之實,令人髮指的惡行,所幸經過修法後,判決結果尚可平息民眾不平之聲,法官改判理由如下: 每日論一罪但數一罪接續犯:應列想像競合犯 成立築夢關懷協會勸募詐欺, 勸募小額捐款之加重詐欺行即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本院改以想像競合犯從一重以發起犯罪組織一罪論科,並均宣告刑前強制執行工作三年。主要判決如下: 本院判決主文摘要說明: 一、原判決關於高士晉、陳竟凱、林以禮、柯譯証、胡哲源、黃則惟、陳志平、陳俊諺部分,均撤銷。 二、改判分別論處: 高士晉犯加重詐欺取財、普通詐欺取財及共同發起犯罪組織等罪,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1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3年。 陳竟凱犯加重詐欺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 林以禮共同犯發起犯罪組織及幫助加重詐欺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9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3年。 柯譯証、胡哲源、黃則惟、陳志平、陳俊諺等人均犯共同發起犯罪組織罪,各處2年9月至3年不等之有期徒刑。並均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3年。 各被告犯罪所得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追徵之。 (摘自: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8年度上訴字第406號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新聞稿,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505444) 使用社群媒體要小心-臉書詐騙 文末要提醒大家,這年代網路詐騙盛行(EX:因病毒在家工作的人也多呀..),最新案例如下,主要是臉書帳號被盜用, 朋友因此上當~網路購物還是建議到有信用的網站,大型知名或是上市櫃公司,至少申訴求償有門而不會成為冤大頭. 案例:新竹縣1位37歲工程師日前逛臉書時,看到朋友貼文表示有熟人開的通訊行正在辦促銷,全新iPhone 12 Pro手機僅要價新臺幣2萬5千元,驚覺被騙後,工程師找朋友詢問才發現朋友臉書被盜用,所謂的促銷活動全是騙局,共損失7萬5千元。摘錄自刑事警察局:https://www.cib.gov.tw/Crime/SkillDetail/5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