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6|閱讀時間 ‧ 約 9 分鐘

回身再看五十年前Woodstock (下)

Przystanek Woodstock 2003,Credit:Klapi @Wikimedia Commons CC BY-SA 3.0
Przystanek Woodstock 2003,Credit:Klapi @Wikimedia Commons CC BY-SA 3.0
多年後,我們有時聊天會問一個問題:這大約四十萬的觀眾之中,會不會有華人?這當然是頗有趣的問題。願稍言其詳。1969年,我17歲,在台灣,實在還很童騃。那些二十多歲在美留學、有時在報上副刊寫他們美國見聞的,為何沒見到他們報導Woodstock親臨見聞的?哦,是了,他們是那年月環境及社會所教育出來的不自禁之實際主義者,他們去美國,不是為了這個。
那ABC(自幼生於美國的華僑)呢?看來也不容易。老華僑茹苦含辛的在異邦站穩腳步,拉拔小孩往往呵護備至,無形中對小孩框構出極其保守的一種成長氛圍;六十年代的華僑子弟當猶是謙虛有禮、保守有加的形象居多(八十年代後自是另外一種面貌)。
最主要的,那是美國,是那塊土地上中國人心目中的外國;Woodstock之類的活動,是「美國人的事」
相對下,台灣的國人比較有更飽滿的自由來發展他們意念裏的激進;更別說台灣接受美國的流行(阿哥哥、迷你裙……)原本就已經很豐沛、狂潮,並且,很全國,令假期自美返國還留著分邊西裝頭的留學生驚見台灣披頭散髮的男生竟是如此多。
台灣大約自五十年代初,我們由無數電影中知道的美國,實已極為全面;《野宴》(Picnic; 1955)中的美國家園,母親與女兒的對話,木造房子與樹草扶疏後院,有火車經過的河邊小鎮,大型的節慶遊樂──野餐派對,何其標準的鄉土美國。當然,片中還攜帶了一小節穀倉大亨與兒子Cliff Robertson的關係;便這一節,若與《天涯何處無芳草》(Splendor in the Grass; 1961)中富商與兒子華倫.比提的對話,再與《養子不教誰之過》(Rebel without A Cause; 1955)中詹姆斯.狄恩與他父親的交流,等等相參,你便知道美國這些五十年代的小孩長到了六十年代,會是多麼想去到舊金山,想頭上戴花,想參加「愛之夏天」(Summer of Love),想讓自己成為一個嬉皮。
雖然如此,台灣那時並沒有嬉皮的年代。即使那時台灣也有無數的追求自由、矢意叛逆、極盡所能譬似留長髮來表現自我、甚至傲嘯山林歸返田園的年輕人,但那不是嬉皮,台灣也沒有嬉皮。
事實上這更好,更像是真的、本色的台灣。
台灣多的是腳穿涼鞋(或實只是拖鞋),身著短褲,希望終日坐於大樹下無所事事,只是受風拂著,不久打起瞌睡,今天如此、明天依然如此的亞熱帶、中國式、農村社會田家子弟略有孔孟薰陶卻想叛離一二恰又稍曉佛門道家(或武俠小說)超凡脫俗之念的那種孩子。
台灣沒有「花之孩童」(Flower Children)那種主張「愛」與「美」來對抗物質主義與戰禍的那一套。因為台灣窮,尚無法思及這種富裕社會小孩對強勢政權(如政府及父親)的抗議表現方式。
而思想形成最關鍵的人生階段,高中,台灣是閉鎖的,是一意只被聯考所籠罩,幾乎沒法再有別的心思。美國的高中,卻早極自由,早發展出打扮自己、追逐流行、投入成年人享受之演練(先是有駕照,週末遊車河、漢堡攤門口的派對集結)、以及對生命之探討等等。故他們會發展出逢人口誦 Peace、Dig it?(了嗎?)、Groovy!(要得!)這種如時尚的口令,以構成如一種超地域的大教派之特殊景狀。台灣當然沒有這一套。
台灣沒有groupies(名人追逐者)。台灣的生活條件猶太差,人沒有那麼多的感情餘裕來隨意找偶像投射。
台灣沒有黑特-艾希貝利(Haight-Ashbury)這種昔年維多利亞大宅四佈,而今卻便宜可得,極適離家不歸的孩子在此消磨無盡時光的舊金山市內一處好區塊。台灣少年若要逃家,去不了什麼環境優美、建築雅馴又同伴密集的佳良所在。
還有,台灣也沒有「迷幻」(psychedelic)的情境。只有極少數的人嘗到一點點藥,不但說不上蔚成流風,連三五同好共談「神遊太虛」(tripping)亦少之又少。
即使連服裝,台灣也說不上延襲。美國那種頭戴尖高帽、斜插羽毛如羅賓漢,或反毛皮的衣袖弄成鬚鬚,以求回返古代(如印第安人)同時亦求吻合崇尚荒野自然的一種不修邊幅,台灣也只有為數極少的女子當fashion風味來打扮,恰巧那些人對成為嬉皮一點也不感興趣。
至若嬉皮的「公社群居」,台灣更是不可能。
台灣,沒有嬉皮。但台灣頗能議論、甚至知悉「什麼是嬉皮」。何以然?乃台灣的資訊並不過度閉鎖,「The Joy of Sex」或是Grove Press出的Jean Genet小說《花之聖母》(Our Lady of the Flowers)等比較踰越規矩的書,中山北路書店多有翻印。西門町及士林的舊書攤肆也常有Evergreen Review、Crawdaddy、Cream等美國雜誌在賣。二來便是台灣最猛的一面,即很有對遠方事物探索追究的好奇心及莽莽活力。也於是Woodstock之受那麼多人知道,主要是好奇的活力所累厚而成的求知慾
而台灣知道了Woodstock大型演唱會這一事實,並不見得就要怎麼樣。台灣之得知,其意義在其意念面而不在實踐面。並沒有辦大型戶外演唱會。大家似乎也不那麼需要。平常夏天的福隆海灘,六十年代原本就是佈滿營帳,每人聽自己手提唱機放出的唱片音樂,整個海灘就是一個大遊樂場。共擁大片海灘與懸著小燈泡下的夜色已是戶外最大最爽的群體遊樂活動,不需要共同聆聽某些合唱團的演唱這個主題,更不需要什麼藥物或酒精。
必須指出,Woodstock是許多「美國情態」之「相當六十年代」的大規模表現;如民權(人民有權享受隨地亂躺、隨興嗑吸藥物、隨自己與對象之好感而造愛),如群眾活動(即使不稱它為「運動」),如流行娛樂的生意化(如何籌畫、選取場地,如何集結表演者,如何安頓設備、賣吃的、租帳篷,如何做廣告或公關),如青少年的眾心歸向,如一點點社會與政治等等。
這在當時的台灣,是很不需對此產生共鳴的,但卻委實將此點點滴滴逐漸的接收在意念資訊裏,終至在愈發富裕的八十年代慢慢發作成現今的娛樂景貌。
這五十年之中,許多遊人想去憑弔當年的「舊地」,往往很難決定究竟該去Woodstock還是Bethel。有的說Bethel的場地,人去樓空後根本是莽莽平野,去了幹嘛?便說還是去Woodstock。亦有的說Woodstock只是美國無數個老鎮中的一個,當年一句歌聲也沒在這唱過,老鎮恁多,何必迢迢奔此?這說也有道理。
倘若人恰在紐約市或波士頓遊訪,有意觀光的話,或許還是去Woodstock這個三十年代便以「藝術家聚落」(artist colony)聞名的雅舊小鎮為好玩。只要在鎮上的Mill Hill Road與Tinker Street這兩條主要道路散步,便可見極多的畫廊與甚有生活品味的各種商店,當也可想像百年來在喀次開山脈(the Catskills)東南腳下的渡假別墅擁有者必須尋找馴美聚落來作消費的清晰痕跡。
Woodstock在六十年代初,更聚了不少音樂人,Bob Dylan 的製作人Albert Grossman家便在此(Bearsville)。Dylan 1966年七月29日那場幾乎要了他命的摩托車車禍亦發生在左近。他的《地下室錄音》(The Basement Tapes)那張唱片以及The Band的第一張唱片《在「粉紅大屋」作的音樂》(Music from Big Pink)皆錄自近處(在West Saugerties的2188 Stroll Road,一幢粉紅色房子)。
若自紐約市去,不妨跨過哈德遜河由紐澤西那一面取US 9W公路北上,沿路經過西點軍校等不少景點,緩緩玩去,一直到Kingston市再西接紐約本州28號公路,至West Hurley北接375號公路,如此悠悠閒閒的抵達Woodstock,一路皆有景,又皆是古代的行走孔道,寫《呂伯大夢》的華盛頓‧歐文(Wsahington Irring,1783-1859)當年也必行路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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