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進到第二部分:三~七章,作者談的是「性自主」是如何演化出來的。
「性自主」的起源
作者的論證是這樣的:雌性必須要有「性自主」,才能「選擇」雄性,性擇才可能發生。當然,也有雄性選擇雌性的例子,例如彩鷸;也有互相選擇的例子,例如海鸚(puffin),但是由於雌性一次能產生的配子比雄性少很多,放大的效果比較慢,因此,在雄性選擇雌性的例子中,性擇的作用不如雌性選擇雄性時那麼劇烈。也因為這樣,在本書當中,作者舉的例子都是以雌性選擇雄性為主。
由於性自主必須存在,性擇才可能存在,因此,作者認為「性自主」為何存在是一個需要解釋的問題。
本書作者認為「性自主」不只是女權人士的口號,而是扎扎實實的演化的產物。
海鸚由於兩性互相選擇,雌雄都有美麗的喙 (圖片來源:
自然主義的謬誤
然而,在這裡我必須要停一下。我認為作者搞混了一件事。
哲學上有「實然」和「應然」的分別:「實然」指的是「事實上是什麼樣子」;「應然」指的是「事情應該是什麼樣子」。這兩者是必須被清楚區分的,否則就是犯了自然主義的謬誤。
自然主義的謬誤是一種認為「只要是自然的就是好的、應該的」的想法。然而,事實上自然界充滿了燒殺擄掠等各種以人類的眼光看來「不應該」的事情。因此,「OO是自然的」並不能作為「OO是應該的」的理由。
回到這個例子,「性自主是演化的產物」是一個「實然」的宣稱;「雌性應該擁有性自主」是一個「應然」的宣稱,兩者是不能混為一談的。
我想,作者所謂的性自主,指的是「性自主的能力」;女權人士的性自主,指的是「性自主的權利」。這樣一來就很清楚了:作者的主張其實是「性自主的能力是演化的產物」。因此,以下我都會以之來稱呼作者所謂的性自主。
天擇的單位與尺度
回到本書,作者主要的論證是:雌性為了對抗雄性的強迫性交,演化出各種抵抗機制,來保有自己的選擇權。擁有選擇權的雌性能和更好的雄性交配,因此能產生更多的子代。作者舉了許多有趣的例子,例如母鴨盤根錯節(?)的陰道,花亭鳥建造亭子來防止雄鳥的強暴行為……在此我就不暴雷了,留給各位自己去看。
其中有一段讓我覺得特別有趣的是:作者在本書中抨擊道金斯(Dawkins)「自私的基因」的觀念。道金斯認為,天擇篩選的單位是基因而非個體,個體只是基因傳遞自己的工具。這個想法再繼續往下推,個體造成的所有事物,都是「延伸的表現型(the extended phenotype)」,例如海狸築水壩,水壩改變了河流的流向,這些其實都是基因的延伸。
而本書作者則認為,個體才是天擇篩選的單位。如果不從個體的層次來看,是無法解釋鳥類繁複的求偶行為的。作者還舉了一個例子:烏龜的性別是由孵化時的溫度所決定,而不是基因所決定,因此,基因不可能是天擇篩選的單位,個體才是。
在這裡我必須說:作者其實有點站不住腳。
如果要依道金斯的想法往下走,鳥類繁複的求偶儀式也可以視為表現型的一部分,而作者對此的回應卻含混不清。至於烏龜的例子,呃,作者可能真的有點被自己的思維困住了。溫度決定的性別不能傳遞下去呀,不能傳遞何來的演化呢?XD
不夠自私的基因
說到道金斯,我是看了這本書才知道道金斯是當今唯一一個擁抱「華萊士主義者」這個標籤的人,也就是說,道金斯是一個非常強硬的適應主義者,認為事事都是為了適應環境而演化出來的。我不知道道金斯本人是否真如作者所說的排拒費雪式的性擇,如果是的話,那我只能說道金斯是在打自己的臉,費雪式的性擇根本就是「自私的基因」最好的展現啊!基因無止盡的放大自己,不顧個體的存亡,這不正是「自私的基因」這個想法的精髓嗎?XD 當然也有一種可能,就是道金斯也掉進了目的論的陷阱,他的基因可能不如自己所想的那麼自私。
自私的基因 vs 蓋婭假說
在這裡我想稍微離題一下:「自私的基因」這個想法,近年來常常被拿來和「蓋婭假說」的想法來比對。「自私的基因」認為一切和生物有關的現象都可以化約成基因;「蓋婭假說」則認為我們需要一種整體觀來看待生命。例如,粒線體和葉綠體進入真核生物的細胞,「自私的基因」會說:粒線體的基因和葉綠體的基因,加上真核生物的基因,這些基因共同形成了「真核細胞」這個表現型,就像同一個核裡面的基因共同形成一個表現型沒什麼不同;而「蓋亞假說」則會認為,不能單看基因,一個有機體內的各個部分都是會共同互動、調控成一個動態平衡的狀態,小至細胞,大至整個生態系都是,天擇的單位也可以是一組一組的「關係」。
道金斯曾批評蓋婭假說是目的論,我倒覺得不盡然,不過這個部份我還沒有想得很清楚,需要更多的討論。
醒醒!科學怎麼可能沒有社會的影響!
回到本書,總之作者說了很多光怪陸離的故事,來論證性自主的能力是演化的結果。但讓我有點不滿的是,作者似乎一開始就預設了雄性必定是強迫性交的一方,雌性是抵抗性侵的一方,因此對於反過來的例子少有著墨。事實上,許多鳥類的雌性體型是比較大的,我很好奇在這些物種中的性擇會是什麼樣子,同時也忍不住覺得作者多少也受到了身為人類的偏見影響。
這可以連結到我想提出的最後一個議題。清大黃禎祥老師在導讀中提到:作者受到的其中一種批評,在於「性自主」是討好女性主義者的,科學不應為了討好誰而存在。
看到這裡我也是笑笑:難道別的演化理論就沒有在討好誰嗎?講討好可能用詞有點強烈,但沒有任何科學是能跟社會脫離關係的。這點可以連結到下一篇:性擇理論適用於人類嗎?當我們把理論套用到人類身上時,如了誰的意,受到了誰的影響?這些問題我想留到下一篇談。
回顧一下本篇的重點:
1.「性自主的能力」和「性自主的權利」是不同的,實然和應然應區分清楚。
2.費雪式的性擇超自私,超超超超自私,道金斯的基因搞不好沒有他自己所想的那麼自私。
3.「自私的基因」和「蓋婭假說」是兩種不同看世界的方式,我認為兩種都很美。
4.科學休想置外於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