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宰國家命運的永恆公義者
對於先知俄巴底亞的資料是個迷團,經文中沒有交待他的來龍去脈。本書信息藉由神對以東的審判,來彰顯神自身的公義,同時也帶給被擄期間陷入悲慘的以色列民極大的安慰;因為神的刑罰不單是衝著以色列民的犯罪而來,也透過以東事件表明祂是列國列邦公義的審判者。敘事接續著阿摩司書九12以東一事「使以色列人得以東所餘剩的和所有稱為我名下的國。」此乃行這事的耶和華說的。 」,若我們把焦點放在「審判」就可以發現這段經文清楚表達神對以東發出審判的宣告,以色列民將「得」以東所「餘剩」的,「得」這個字在原文可表示接管、破壞、繼承,事實上這只是耶和華神在彰顯祂要將「祂的地土」治理權讓渡給誰的意思。一個國家之所以擁有土地、人民等等的治理權,不過是耶和華神賜下的權柄,並不是該國本來就擁有。人不應當無知的認為全地都為自身所掌管,因此可以任憑己意、為非作歹。很明顯的這裡告訴我們誰才是真正土地的持有者。在舊約聖經經常出現「餘剩」這個字詞,總共出現66次,每次出現所涵蓋的意思都是經過戰事而存留的部份,這個部份指得是所剩下的物品、人民,而通常指的是餘民。由此可知,以東將遭受到罰刑、侵害、破壞,這個國家的結局將只剩下「餘民」,並且會被以色列接管。
消滅驕傲所迎來的終極得勝
回到本書,現在我們知道以東終將會敗亡的結局,至於原因可以從俄巴底亞所描繪內容得知。以東遭受審判的原因是出自「驕傲」,從第3、4節可看到「住在山穴中,居所在高處的啊,你因狂傲自欺,心裡說:『誰能將我拉下地去呢?』 你雖如大鷹高飛,在星宿之間搭窩,我必從那裡拉下你來。這是耶和華說的。」他以一個高位者自居的心態,最終慘被耶和華擊落。並且神親自目賭他恨惡「兄弟」雅各的行為,當雅各被擄掠的時候,不僅他沒有伸出援手,還趁火打結、落井下石、冷眼旁觀,雅各越遭毀壞,以東越加興奮、歡呼,甚至還歡宴。即是這是出於神羞辱的手,但這樣的態度在神國是無份的,所以他照樣得不到神的憐恤。儘管如此,這些預言不單指以東,因為以東不過只是敵擋神、攔阻祂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度的代表。我們注意到俄巴底亞如何將以東敗亡的界象擴張至萬國。「耶和華降罰的日子臨近萬國。你怎樣行,他也必照樣向你行,你的報應必歸到你頭上。你們猶大人在我聖山怎樣喝了苦杯,萬國也必照樣常常地喝。且喝且咽,他們就歸於無有。」(俄15-16)同時得地為業的應許逐漸變得清晰可見(俄19-21),以表明神最後的終極得勝。因為神必要獨自轉化這個世界,並為混亂帶來秩序。當所有反對神王權的阻力被制伏時,神的國(錫 安)將被高舉。「國度就歸耶和華了」(俄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