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十三年,劉秀完成了天下統一。
當然,嚴格說起來,河套地區仍有反劉秀的漢人勢力存在。 也就是天子劉文伯,史稱盧芳。 但其實盧芳已經沒有再跟劉秀作戰了,很快的,盧芳本人逃回匈奴,他的治下也開始叛變轉投劉秀。
最終,盧芳也投降了,但河套地區的北部,就是匈奴的了。 沒有再回到東漢的手中。 這邊提一下演義裡的一些描述:其實對蜀地成朝而言,劉秀的漢就是東漢。
范曄也記載,當時成朝文書,稱劉秀為東帝。 同樣的,不論是盧芳或王郎,我都不會使用這種東漢史料的稱呼。
對於那個分裂時代來說,正確的認知他們就是劉文伯跟劉子輿。 只是在東漢政府中,必須正名來表示他們是假劉氏。 劉秀正式成為神州大陸的統治者後,做了非常多事,讓這個王朝重新站起來。
也因為劉秀承襲了「漢」的國號,所以這一連串從征戰到治理的行為,被後世稱為「光武中興」。 一度衰敗甚至斷絕的漢朝,再一次復活了。 不論是劉秀的上半場還是下半場人生,他的詔書都經常出現一個相關指令。
「為庶人」。 劉秀並不是在大量免官,相反的,他在解放奴隸。
釋放罪犯。 在王莽篇說過,新莽的貨幣制度,造成了極大的社會動盪。
為了查禁私鑄貨幣,王莽施行連坐:「一家鑄錢,五家坐之,沒入為奴婢。」 這是因罪為奴者。 有更多是因為生活而成為奴隸。
這邊要深入去看一下。 中國史上,有很多次亂世。
我們常常在研究的時候,會把原因歸咎於政治混亂,氣候異常。 但這兩個原因跟人民起來推翻政府中間,還應該說一層:貧富差距的急遽擴大。 貧富差距是一直普遍存在於各個時代、社會當中的。
而永遠不會改變的就是,富人的特質。 從窮人手中收集財富,並且鎖死財富。 鎖死不是單純的「不花錢」。
簡單說,窮人提供勞動,產生了10塊錢的價值。
其中8塊錢都被富人拿走,只有2塊錢成為窮人的所得。 但接下來大家都要開銷。 只有2塊錢的窮人,他會在同樣的階層中消費。
這個平行的流動,保障了社會的穩定性。 但是有些窮人會存錢。
存到8塊錢,然後進入富人的消費圈。 富人原本也是進行平行式的消費。
但存錢的窮人加入富人消費圈後,他的資金變成了富人圈的一部分,可他本身並沒有變成富人。 財富只往富人階層流動,而不流出的情況下,社會就逐漸變得頭重腳輕。
只是一個相對簡單的模型。 這不是什麼秘密,甚至很多有錢人都知道。
所以一般社會平穩的情況下,富人會釋出一部分財富「回饋社會」。 包括我們的獎金啦,購物的折扣啦。
不限於什麼捐助孤兒院啦。 壓榨奴隸,也要給他們飯吃。
重點是回饋也同樣講利益的。 而在新莽亂世當中,窮人因為政府稅收、勞務、律法(這部分跟秦朝相同),以及氣候的影響下,沒有辦法生活了。
沒辦法生活的時候,產生了兩大類選擇:成為盜賊,或成為奴隸。 兩個選擇,都一樣是從富人圈手中獲取生存。 這也就是為什麼前面說:貧富差距的急遽擴大。才是直接造成亂世的導火線。
高層,中層的人,並沒有到「活不下去」的程度。 如果大家真的能夠無私相愛,那世界上真的不應該出現戰爭。 可惜不可能。
但我們還是可以注意到,選擇落草為寇的人,是選擇打破既有規則。
選擇賣身為奴的人,則仍然是停留在規則當中。 劉秀是前者,而他決定拯救後者。 這些人不會給他選票,一時三刻也不會為他帶來利益。
更重要的是,你完全可以繼續把他們留在「順民」階級。
那不會有什麼害處的,甚至劉秀已經消滅了絕大部分的「逆民」。 這邊完全可以從劉秀的性格來看:他其實是順民。
雖然他後來決定起義,但他仍然表現得十分溫順怕事,直到河北起義? 他連稱帝的時候也是畏畏縮縮。 劉秀並不是一個反社會的革命份子,這滿奇特的。
劉邦項羽都是,曹操董卓也算是。 某方面來說,秦始皇也是。 扣除掉范曄搜集的東漢史料,有過多褒美設計的嫌疑。
劉秀起義跟光武中興這件事,指向某種「為了人權而戰」的感覺。 同樣是在西漢末年被儒家洗禮。
洗出了一個王莽。
也洗出了一個劉秀。 從來都是人類的問題。 然而,即使劉秀是皇帝,即使他完成天下統一。
解放奴隸這件事,怎麼可能不對上流階層帶來衝擊? 建武十六年:「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並起,攻劫在所,害殺長吏。」 民變再起。
以豪族與擁兵自重的人為主,殺害劉秀派出的官員。
「郡縣追討,到則解散,去復屯結。」 對於漢朝的大多地方官員,這可難搞了。
還好你們的皇帝就是這個出身的。 劉秀下了一道命令:「當盜賊的人,只要有五個人共同舉發或斬殺一個盜賊,便可免罪。」 哇,白色恐怖了?
劉秀並且要求地方官府,不要追捕盜賊。
即使因為盜賊侵擾丟掉城池,也不會判刑。 朝廷只看你上繳多少盜賊,來論功行賞。 唯一會有罪的,就是知賊不報者。 以盜賊的角度而言,即使你接觸往來的人全是同行,也不能免除被出賣的風險。
而且官兵不跟你們打了。 那對老百姓呢?
其實這跟一般我們熟知的白色恐怖時代有一些差別,就是檢舉人數量。 而且劉秀最狠的是:這五個檢舉人,其實等於直接上黑名單。
對,你真的是賊?免了你的罪。
但你如果只是聯合誣告?大家都知道你是賊。 你能聯合抓賊,別人不能聯合抓你? 人性到底本善還是本惡?
我相信結論是「都有」。 但劉秀的命令,有他一貫的風格。
簡單來說就是:「你是好人就退到一邊去,把壞人留下來,他們會自己互咬。」 最終,只是被檢舉逮捕的盜賊,劉秀也沒有全部處死。
他把這些人送到需要開墾的地方,給他們耕種的田地。 到這個時候,始自新莽的大型民變,才算真正結束了。 後來,劉秀更廢除了邊疆地帶的偷盜死刑。
「今邊郡盜穀五十斛,罪至於死,開殘吏妄殺之路,其蠲除此法,同之內郡。」 此後,終劉秀一生,叛亂自然還是有。
但再也不是漢人老百姓反他了。 西漢時期,說漢宣帝長於民間,能知疾苦,其實也是吹。
跟勝文說他一生充滿挫折也差不了多少。 劉秀的行為,真正展現出了,一個眼睛看得見百姓的皇帝。
那不是留學長安帶給他的。
也不是在家種田學會的。 就是透過他十數年從賊到官的征戰經驗,所看見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