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孩子的爸開始交往的時候,我還有其他兩位伴侶A跟B。
每段關係狀況都不太一樣,當時,A跟我來往大約四年,我們大約一兩週會見一次面;B來往三年半,平常沒有在見面,幾個月才可能見一次,每次見面時間也很短,平常就只有網路聯繫;孩子的爸則是最近才開始交往的,不過也認識一年多,剛開始約會,每週都會見面一兩次。
其實這幾年的經驗下來,發現每段關係適合維持在什麼樣的程度、狀態,也是需要嘗試跟調整才會知道的,有些時候,跟某個人在一起時,會一直感覺到自己慾望奔流,不受控的發情,以為這樣是愛上對方了,或許慾望也可以是愛的一種沒錯,但相處下去發現,也許在性關係之外,在沉迷某種「對我很好」的感覺之外,兩人在價值觀、想法、處事方式或溝通模式上,終究不適合進入某種親密狀態,可能嘗試過更深入一些相處或是進展到伴侶關係,就發現彼此認知落差,開始產生衝突,再發現難以互相調整的部份,又覺得沒必要因此結束,就再退一下距離跟定位,可以繼續相處下去,也許適合的是有時候約會見面,或是再遠一點的距離;不過,我也得承認,實質距離太疏遠的關係,確實容易讓人疏忽溝通及主動互相確認關係狀態,等到最後,總會因為某些事件而凸顯出來。
我當時的開放式關係採取的是相當個人取向的,也就是各自有什麼其他發展並不會特別事先告知、也不需要獲得對方的同意,可以是平常聊天時的生活分享,也或者有某一方會比較主動告知,但總之,沒有誰有同意權或否決權,就真的是各自的關係發展。
其實,我在一年多前認識孩子的爸時,當時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很想要小孩,很希望碰到願意跟他一起生養小孩的伴侶,當初這甚至影響到他接觸開放式關係這件事。在我們交往後不久,不知怎的也聊到生養小孩的事情,我的其他工作領域是教育相關,帶過學生、接觸過許多家長,但一直以來,我只覺得自己好奇的是懷孕的身體經驗,缺乏養育孩子的渴望,甚至被夥伴們公認有「厭孩症」。不如說,人的精力有限,工作上的追求相比生養小孩所需的環境條件差異太大,我有很多有興趣的事情,一個接著一個,養小孩排在很後面。
之前也曾經有過伴侶想跟我生小孩,但跟這次不太一樣,他不只想要小孩、喜歡小孩,而且跟我分享自己不只是想,還實際去接觸過、好好思考過之後得出的結論:是真的想要也內心有所準備。而他有種在找合作夥伴的感覺,對我有所觀察跟認識之後,認為我們有可能建立不錯的合作關係,前提是我也願意也想要的話。
已經到了高齡產婦的年紀,如果想生小孩的得失心很大,可能會很難過,但如果抱著試試看的想法,有沒有成功也未必影響我們的關係,但如果有這個嘗試的打算,要是真的成功,後續很多事情的安排會很不一樣,因此,當我們講好要嘗試看看之後,我也就盡快跟AB兩位伴侶說這件事正在嘗試中。
當時,兩人的反應偏向「喔,知道了。」一如往常,會認為這是我自己的事情,有可能是之後會發生的事情。其實,從決定到告訴他們正在嘗試懷孕,已經算是相當即時了,但大概兩個月之後,我就發現懷孕,就在驗孕出來之後沒有幾天,除了家人之外是最早告訴他們的,A當時的反應好像只有覺得「真是快」,仍舊屬於冷靜狀態;B則是一開始好像很高興,還恭喜我什麼的,比較意外的是後來發生的一些狀況。
由於B跟孩子的爸當時同在一個聊天群組中,我沒有注意到B即便跟我維持相當疏遠的狀態,但對於我跟新伴侶顯然比他更親密、更適合我的情感需求這件事,內心似乎有所芥蒂,加上之前他也曾經嘗試跟我生小孩,卻失敗了,別人卻成功了,好像難免有被比下去的感覺,面對我的生活跟關係重心都會改變,他也許有不知要把自己擺放在哪裡的不適,但是,一方面他不會主動跟我表達,常常我主動詢問也被他否認,拒絕談論情緒感受的部份,或是關係可以有哪些調整,之後又會突然說什麼不要當伴侶之類的,好像他有他的定義,沒有要跟別人商量的感覺。一開始我還有點自責是不是沒有照顧到他的感受,但後來又覺得不對勁,明明也是他拒絕溝通,面對不舒服的處理方式就是把自己放得更遠,為什麼我要認為都是我的責任呢?
總之,懷孕前後,我跟A的關係不算有什麼變化或影響,屬於我跟A之間的老問題也依舊存在;但跟B的關係,則決定退到朋友關係,但這一退,我也不認為只是懷孕的關係,更能反映的是我們來往三四年後,在關係認知、溝通模式上瞭解、努力後的結果。
註:開放式/多重關係:探索及實踐坦誠的非一對一關係,在關係中所有成員「知情同意」的前提下,與成員以外的對象建立關係 及/或 進行情慾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