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2|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讀我|*‿*)意外微醺⓶狗屁淡如水

其實從去年2月之後,我就開始慢慢地一步步的轉變。尤其是從依賴期望有人與自己相伴這件事情上面,乍然清醒。
從很多群組當中我一直期待,想要尋找一起努力與奮鬥的夥伴,那怕是不結婚也可以擁有如同草帽海賊團般的靈魂家人。
唉,這是個謊言。
原本自己人生當中就充滿了八點檔的戲劇元素,如:癌症啦、家暴啦、性侵啦、跳樓啦、黑社會恐嚇啦、車禍骨折啦…反觀跌倒與東西失蹤是我的日常之類的,生離死別都是生活了。
人的一生當中可以遇到幾次火車車禍?我遇過五次,所以不用提我自己本身遇到與親身介入遇到的馬路上的車禍了,我現在還是腰椎骨裂做復健狀態中勒。
醉一場文字之交淡如水?
期待逆轉勝這個東西?說實在話年紀已經到了中高齡這個關卡,就現實一點吧!人不會無緣無故的支持你,所以做別人喜歡的事情,而且剛好是自己喜歡的,這樣才會有人生上面的流量,我已經不想要去任性地只跟隨我自己喜歡的東西而已。
現實就是寫再好,就是沒有人看阿。
現在的我想要跟隨大家都喜歡而我剛好也喜歡的東西,這樣才不會有我欣賞某人而活生生被對方霸凌的情況出現。對方沒有錯,錯的原因單純的只是我把決定權交給他,讓他的喜好變成我的喜好罷了。
當你把對方當成知己,說甚麼都對時,那麼你就甚麼都不對了。
我後悔過嗎?這就是無法喝酒的遺憾吧!因為當喝酒的哪一瞬間的歡愉是真的可以放鬆身上解不開的結。現在就必須要自己想辦法用大量的文字灌醉自己,讓自己陶醉在某個虛構的戲劇情節當中。
本來我自己連說故事這一生執迷,都因為人生當中突發的戲劇情節,在失去喝酒的權利那年一同遺落。
有趣的漸漸因為別人作品故事:動漫、日韓劇,美陸劇,台泰劇....找到了放肆發酒瘋的理由藉口,雖然我現在是借用其他人的故事來說自己的故事,但是這不就是已經當了許多年小說家的任性?不同的是,從前我是深陷沉溺故事當中把自己當作主角,希望跟主角們談談戀愛,而現在更像是一個導演,由衷的希望他們在故事中懂愛與相愛。
那些活在我故事當中的主角們,不再是以我醉酒入局的視角去互動著,而是真真切切活下來:與讀者、作者及群演的舞台上精湛演出。
接下來的文字走向會是獨飲還是眾樂樂?真心地認為酒「瘋」知己千杯少,現在我以前所謂的知己都存在著「君子之交」如水般的距離吧!雖然是自在不用負責任,但是也缺少了現在豁出去一無反顧的熱情。
對了,少了期待本人被愛的熱情,真相反而是角色們真的活起來告訴我:阿,我們想要喝酒呀!因為喝酒可以不小心開了車、誤了事情。至少在我兩個連載當中,已經寫了三場因為喝酒之後,強迫他人開車的劇情出現,也許就是一種下意識認為「因酒而坦率」的不負責寫法(大笑)?
這一年我失去了我其中一個貓女兒之後,我開始用文字喝酒誤事。
君子之交很狗屁吧!我受夠了理所當然的「正向能量與自我和解」的人,明白了明白道理的這類人是多麼受歡迎。
所以我開始蠻不講理。
會說我文字用詞激烈的人,也許完全不了解我骨子裏面充滿暴力獵奇、兇殺情色的幻想情節。諷刺的是,在那段掩蓋試圖讓自己清醒如同君子之時,腦袋的幻想與現實是截然不同的時空中,我沒有找到知己呀...
而現在全倒出來在文字上之後,雖然我卻不再夢到天馬行空的情節,得失沒有了,而且反而是遇到了可以一起醉酒的知己(就沒有酒也可以嗨的朋友們)。
然後想到可以借文字耍酒瘋這件事情,還蠻棒的,自己來灌醉自己,然後有空每星期來醉一場?來就來喝吧!
因為微醺,所以當然可以亂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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