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蒐集的法諮人客有:
《連電話錢都省很大型》、《憑第六感做事型》、《耳朵很硬型》、《無法放下型》、《我都很難相信你型》。一起來看看吧~
《連電話錢都省很大型》
●人客A:
律師你好,我是某某某介紹打電話來跟你諮詢的(・∀・),麻煩你打電話給我哦
((掛斷~~~~~~~~~~~~~~~~~~~~~~~~~~~))
▲阿洪:
痾……………………………………………………………………??? ((大概過了3分鐘左右))
●人客A:
喂,律師啊,你怎麼一直沒打電話過來,這樣我沒辦法跟你講我的問題,我的時間很寶貴餒┐( ̄ヘ ̄)┌!
▲阿洪:
痾……………………………………………………………………???
人客阿~~如果想問要請你打過來,我應該沒有幫忙付電話費的義務才對(  ̄ 3 ̄)y
《憑第六感做事型》
●人客B:
我這裡有一份寫好的民事上訴理由狀,你看這樣的內容OK嗎(´ε` ) ?
▲阿洪:
我查了一下,一審判決書說您舉證不足,如果二審您可以拿出某某證據,我想應該就有機會逆轉勝(・o・)b。
●人客B:
我的直覺告訴我不是這樣,應該是要加強說明@#$&...才對,但我自己又寫不出個所以然來,所以才請你幫我補充書狀內容╮(╯_╰)╭。
▲阿洪:
可是我覺得講@#$&...沒有用,因為您一審敗訴跟這個無關,重點是舉證不足= =|||。
●人客B:
就跟你說我直覺不是這樣,我的第六感很準,相信我就對惹(ノ ̄皿 ̄)ノ ⌒== ┫!
人客阿~~那你可以憑你的第六感找個信任的法師才對(  ̄ 3 ̄)y
《耳朵很硬型》
●人客C:
我想請問一下,我們大樓管委會長年來都為非作歹,我可不可以用
組織犯罪防治條例去辦他們(ب_ب)?
▲阿洪:
一般管委會的爭議應該是民事糾紛,不會用到組織犯罪防治條例啦(╯︵╰;)。
●人客C:
我有Google看過法條,說3人以上就可以用這個法律辦他們,你不要隨便呼攏我喔→_→。
▲阿洪:
您講的是第2條前段規定,但那條後面還有其他要件,請問您有仔細看過嗎(─.─||)?
●人客C:
那個不重要啦,我現在就是想要告他們組織犯罪,你趕快幫我想辦法就對了(✧Д✧)。
▲阿洪:
律師不是魔法師啊.............。
人客阿~~你聽過半瓶水響叮噹嗎?晃心我不是說你~(  ̄ 3 ̄)y
《無法放下型》
●人客D:
30多年前某某人給我打,請問我要怎麼告他┐(´д`)┌?
▲阿洪:
究竟是他打您?還是您打他O_oa?
●人客D:
他給我打當然是他打我啊,你理解能力有問題喔( ̄皿 ̄)!
▲阿洪:
呃.......一般侵權行為時效只有2年,所以您應該很難告成了(‾.‾“)。
●人客D:
你只會跟我說告不成,這樣我幹嘛來這邊問?你要幫忙想看看有什麼漏洞可以鑽呀(╬☉д⊙)凸!
▲阿洪:
律師不是魔法師啊.................。
人客阿~~已經30年了,該放下了~(  ̄ 3 ̄)y
《我都很難相信你型》
●人客E:
前陣子我開車撞到人,警察問我車速我說80,檢察官問我車速我說40,法官問我車速我說20,現在車禍事故鑑定委員都不相信我說的,我該怎麼辦(ー_ー゛)?
▲阿洪:
您這個叫神仙難救無命客...,我的建議是誠實為上(´⌓`)。
●人客E:
我說的都是真話啊,是警察跟檢察官聯手恐嚇我,我才隨便講一個車速的,律師你幫幫我啦!我要怎麼講,鑑定結果才會寫我沒有過失( ̄口 ̄)/?
▲阿洪:
律師不是魔法師.............。
人客啊~~啊不然三個加起來,時速140好了 XD~(  ̄ 3 ̄)y
~法諮後碎念~
◆碎念1: 信手捻來就有源源不絕的打怪經驗,這樣應該也是一種人生閱歷吧?!^^"
感謝大家的收看 希望今天法諮日常文章能搏君一笑:)
⭐️如果您喜歡我分享的法律諮詢日常、法普文章知識、現場免費法律諮詢時間及任何冷笑話練宵威。歡迎追蹤我的部落格,或到「律師不是魔法師」的臉書粉絲專頁逛逛 (ノω)ノ
Hi~我是阿洪,立志成為最會用顏文字和梗圖寫法律諮詢的律師╮(╯皿╰)╭。
若喜歡我的文章,歡迎留言/按個愛心/拍個手,給我點小鼓勵唷。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