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father gaveJacka new bike . (我爸爸給了Jack一台新腳踏車) She taught memath. (她教我數學)
第一個例句結構是: 名詞單元+動詞的過去式+名詞單元1+名詞單元2
動詞左邊的名詞單元是 my father 動詞右邊的第一個名詞單元是 Jack
動詞右邊的第二個名詞單元是 a new bike 第二個例句結構是: 名詞單元+動詞的過去式+名詞單元1+名詞單元2 動詞左邊的名詞單元是 she 動詞右邊的第一個名詞單元是 me (代名詞不特別排除的話,都算名詞單元) 動詞右邊的第二個名詞單元是 math
名詞單元+動詞的現在式或過去式+名詞單元+形容詞
名詞單元+動詞的現在式或過去式+名詞單元+to V 名詞單元+動詞的現在式或過去式+名詞單元+沒有to的 to V 名詞單元+動詞的現在式或過去式+名詞單元+V-ing 名詞單元+動詞的現在式或過去式+名詞單元+V-pp 名詞單元+動詞的現在式或過去式+名詞單元+名詞單元
名詞單元+動詞的現在式或過去式+名詞單元+wh-to V 名詞單元+動詞的現在式或過去式+名詞單元+ (that)子句
名詞單元+動詞的現在式或過去式+名詞單元+wh-子句
例子有: He mademe angry. 他使我生氣了。 Tom askedhis fatherto forgive him. 湯姆請求爸爸原諒他。 Mother mademeclean my room. (clean 即所謂「沒有to的 to V」) 媽媽要我清理我的房間。 My brother helpmeto clean my room. (英式英語) 我弟弟幫我清理我的房間。 My brother helpmeclean my room. (美式英語) 我弟弟幫我清理我的房間。 I sawMarysinging. 我看到瑪莉在唱歌。 I sawMarysing. 我看到瑪莉唱歌。 I heard Marysinging. 我聽到瑪莉在唱歌。 I heard Marysing. 我聽到瑪莉唱歌。 He hadhis bikefixed. 他(讓人)修理了他的腳踏車。 (註:這個have/has/had是另一個分身,跟第3句型裡的have/has/had完全不是同樣意義和作用的,不能混為一談。應當說是一字三用。另外have/has/had還有一個分身是表示「吃」、「喝」,等於eat/eats/ate或drink/drinks/drank,相似於中文「用」餐、「用」茶的「用」) She namedthe babyTom. 她給那嬰孩取了「湯姆」的名字。 My cousin taughtmehow to swim. 我表哥教了我如何游泳。 I toldthemthat President will come. 我告訴了他們總統將會來。 He askedmewhere Mr. Lee lives. 他問我李先生住哪裡。
值得特別說明一下的是這句: She namedthe babyTom. 她給那嬰孩取了「湯姆」的名字。 the baby 也是名詞單元。Tom 也是名詞單元。那這個第8種句型有啥麼不一樣?? 我們再回顧一下第8種句型: 名詞單元+動詞的過去式+名詞單元1+名詞單元2
和我原來的解說: 『這還需要「再另外一個某人事物」才能做到』 我們看實例: My father gaveJacka new bike . (我爸爸給了Jack一台新腳踏車) 出現在句子裡面的有:my father, Jack, a new bike 三個人事物。然後 a new bike 既不等於 Jack 也不等於 my father。 She taughtmemath. (她教我數學) 出現在句子裡面的有:she, me, math 三個人事物。然後 math 既不等於 me 也不等於 she。
然而我們看: She namedthe babyTom. (她給那嬰孩取了「湯姆」的名字) 出現在句子裡面的有:she, the baby, Tom 三個人事物。但是 Tom 不是第三者,Tom 就是那個 baby;那個 baby 就是 Tom。其實只有兩個「實際」角色。She 並不需要「再另外一個某人事物」才能做到給這 baby 取名這件事。這是和第8種句型的根本區別!
如果要判別的話,可以用這個測試方法:
Jack is a new bike. ( X ) I am math. ( X ) The baby is Tom. ( O ) 那麼它並非第8種句型
至於其他必須接上的成份,形容詞,to V,沒有to的 to V, V-ing,V-pp, wh-to V, (that)子句,wh-子句,它們的目的就是一定要補上去,才能使句子意思完整。不止英文,中文也要補上這些東西。像這樣的中文句子也是不成立的:
他使我。 ( X )
所以其實這並非「英文文法」了。這已經是邏輯上不可或缺!(所以我曾提到,所謂「五大句型」的邏輯是完美的,跨語言的)因為中文文法、閩南語文法……還有許多許多數不盡的語言,都一定需要補上這個成份,句子的邏輯才會完整,並非「英文文法」才有的東西。而我們學習英文文法,只是學習這個不可或缺的東西在英文上是要用 to V ?或 V-ing? V-pp? 或 wh-to V, (that)子句,wh-子句……?哪一種成份的型式來表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