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車上》,和電影的英文片名 Drive My Car,語境上畢竟是有那麼些差異。電影的開展(一如所有影評提及的),是環繞在「公路電影」。角色心境的推展與變化,都在SAAB小小的車箱內,打開了天窗似的,在有限內拉開人心內的窗,撇見某種可能。那種可能,在於終於與自己的傷痕累累相遇,雙手捧著、後悔著、憤怒著、哀悼著、凍僵著、咆哮著、啜泣著、怨恨著;曾經把人生壓直成一條儀器上沒有起伏的生命線,或如平舖直敘不帶情緒的讀著劇本,終究得在某個時候爆炸(濱我覺得,電影中用了「(聲)音」的印記/意象,像一條極長極長的導火線;電影裡的「音」,完全能夠單獨一篇書寫),終究要逼得人去凝視爆炸後的坑洞與深淵,那些被壓下來的跌盪起伏,終究等著你。
《在車上》的結尾,於是不能僅用「在車上」——這語感上好像是一個獨立的句點——而要同時與drive my car併置。因為在那個爆炸之後,在凝視過了自己的深淵後,在彼此的擁抱中,會奇異地獲得游絲之力;生之氣息,宛如一縷輕煙,就像《約翰福音》裡,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交出的,是他的氣息/靈。這氣息,交付在見證其肉體死亡的門徒手上,如煙之幽微,如水滴之小巧。
Drive my car,因此是一個生命弱如游絲的延續;苦難是生命的基調,誰也逃不掉。但我們(不是我,是複數)間隙裡,在也許能在終究坦承這件事的前提下,接納了因為苦難而攪動的生命,然後,車子可以繼續開,成為另一個人的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