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12:27 你們是基督的身體,並且各自都是肢體。
無論是牽手或實體聚會,都意味著身體的參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章13節所說的,「我們無論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並且共享這位聖靈」。對當時相當看重出身背景與家世、社會階級的希臘社會中,保羅的「在基督裡」,成為了一個相當顛覆性的思想。「在基督裡」,把一切的不平等—無論是性別的、或族群的、或社經地位的差異,全都取消。「在基督裡」,教會的肢體們進入一個全新的關係。
這節經文,同時也反映出,在基督裡,有形形色色的身體;取消不平等,不代表取消形形色色的,各式各樣的身體。就像在福音書的耶穌運動中,在追尋彌賽亞的過程中,在實現上帝國的過程中,女人、瞎子、聾人、瘸子、奴隸、患病的、小孩子、驢子等等,這些形形色色的身體,或是說,各種肢體,都沒有缺席,只是他們的聲音,在教會的傳統中,比較常被隔離。
今天的經文中,保羅說,你們是基督的身體,並且各自都是肢體。但是,其實更常遇見的情況是:形形色色不是被隔離,那就是被粉飾成正正當當;在社會規範下,要夠體面、不丟人現眼的身體。我們對肢體的想像、對基督身體的想像,會不會丟掉了保羅最初所宣揚的顛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