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然而,在所有的有為法,那麼多的如露電的幻影中,強求一個人和你在一起,妄求一個人愛你,逼一個人要以你為中心,這是全宇宙十法界中,最愚痴且最累人的事。
十幾年前覺醒後,許多來請我協助離苦的有緣人中,就屬於情感姻緣的最多,且最難化解。
年復一年,那些仍活在「醉生夢死」境界的凡夫,不怕死,就怕這輩子沒有愛情和姻緣。
然而,儘管我一再向他們解釋,男女情愛的驅力,不過是這個法界,想把他們困在「無明苦海」的一個誘餌或假相,如果不能看破這個實相,如何得清淨心。
尤其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也都是獨一無二的靈魂,即使過去累劫你和他或她有緣,不管對方是來報恩討債或報仇解恨,緣盡要再強求,這是最吃力又不討好的事,同時也會耗損掉你的福德,甚至讓你的強求中,不知不覺又造了業。
然而,他們多半表示,沒有了對方,活著根本沒意思,他們更堅信,自己和對方的緣份還沒盡滅。
或許我這些知見,對醉夢人來說,實在太理智太無情;有幾位比較激動的讀者,甚至說我不懂什麼是情愛,什麼是緣份。
事實上,當我覺醒且閉關多年後,比任何「醉夢人」都懂什麼是「緣份」。
我告訴他們,緣份如來如去,如能以清淨心和感恩心去看待萬法的因緣生滅,如同我很喜歡靜靜看著無瑕藍天或散著金光的夕陽,當你全然的感恩如此殊勝因緣聚合,你會感嘆因緣生滅如此美妙。
相對的,如果你以一種執著心,妄想要抓住如夢幻泡影般的藍天或夕陽,當他們的聚合因緣,每一秒都在離散,你的執著等於每一秒,都在自找苦吃。
因為,你自己也是個因緣生滅的夢幻泡影,自身且難保,如何能抓住另一個夢幻泡影呢?
同樣的,你深愛或你喜歡的人,他們也是由眾多因緣聚合的「人相」而已。
如同《金剛經》文中一再強調的,要離苦得大自在,就必須不著相,不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和壽著相。
因此,在我看來,緣份的實相是,一旦緣盡,即使你下跪求饒,對方仍有背叛你的權利,半分強求不得。
你無法因為自己的無私付出,因為自己對人家一往情深,因為借錢給他或為他墮胎,你就能夠掌控他的一生,擁有他的色身和人相,這些虛無如露電的幻影。
你也毋須因為自己的妄求強求,最後只求來「苦痛悔恨」,就對人家產生「怨恨心」,因而降低自己的靈力和折損福報。
相對的,和你有「深緣」的人,即使你無心去追求或討好對方,機緣成熟自然會在一起,只要緣未盡時,你要趕他或她都趕不走。
十幾年來,有幾位有緣朋友來到我身邊,一起討論佛法和修行,其中也有女眾;或許她們過去在情感上,有諸多不順或曾被背叛,為了填補感情缺口,竟有意想成為我的人生伴侶。
但我都是對她們當頭棒喝,甚至是故意刁難,但最後我都會告訴她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靈魂,即使在紅塵俗世,也不應該有依靠他人的妄想,更何況是進入覺修境界的人。
如果有如此妄想,那麼在覺修路上絕對是「自欺欺人」。
緣份這種東西「如來如去」,尤其是看清這個實相的「覺修者」,最怕的就是「強求」二字。
因為,夕陽漸隱去,藍天忽雲蔽,這些生滅如何強求?
此外,覺修最看重的是「清淨心」,一有強求,能量耗損,無明再次遮蔽智慧,如何清淨自在。
再者,如有緣成為同修,我的生活如同出家人,除了禪定寫作,就是吃飯睡覺或打掃洗衣,偶爾外出散步,看雲看夕陽,日復一日,極其無聊單調,如閉關修行,更要一整天「禁語」,心中仍有無明妄想的醉夢人,如何受得了這種日子。
果然,幾位心存妄想的醉夢女眾,一聽見我的日子如此無聊,也就打了退堂鼓。
弘一法師本來擁有美眷家宅和事業,又是藝術界的名人,然而,當他決定出家,就再也沒有任何留戀,再也不攀緣,所有俗世因緣斷個一乾二淨,平靜的過著苦修貧困的日子。
如此真修的大德,必然也是洞見了「緣份」的實相。
年過四十的朋友們,不見得都要出家或覺修,但也應該開始,勇敢看清「緣份」的實相,在覺醒中,漸漸「超越」對各種因緣的「依戀」才是。
尤其是在感情方面,如我前面說的,在所有的「有為法」中,強求一個人和你在一起,妄求一個人愛你,逼一個人要以你為中心,這是十法界中,最愚痴且最累人的事。
如果緣份已盡,你卻用錢用色相或各種手段,不停的打玻尿酸或拉皮,不停的討好或勒索,才能拉住一個人的心,擁有一份感情或婚姻,只要稍有鬆懈,對方就愛上別人或偷吃。
這種人和人的關係,就不叫「緣份」,而是無明執著下的造作「有為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