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24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維京時代就有國民議會?18 歲公民權太慢,人家 12 歲就能投票!

Credit: Johan Ludwig Lund
Credit: Johan Ludwig Lund
聽說現正在夯要大家記得去投「18 歲公民權」的公投修憲案,讓我不禁好奇在古代北歐是不是也有大家一起投票決議的故事殼蟻講?呃,沒有。所以這一篇就到這裡結束了,謝謝您寶貴的時間——就是有才有這一篇喇。

都沒有王法了,因為不喜歡

古老的斯堪地那維亞人在維京時代以前很少有「王國」的概念。我的意思不是民族主義興起之後的那種王國,就連「國王」與「國家」的觀念都很淡薄。以目前畫定的北歐來說,最早有明確王權體系的地方是丹麥,但也是相對而言,再來是瑞典。
然後不要問我芬蘭,芬蘭不是典型的古北歐文化圈(可能現在也不算是),挪威地方則在下一段簡短交代。最後,早期冰島根本沒有任何相關紀錄,甚至有沒有人住在那裏都不確定。
大家基本上只跟自己的村內人互動,偶爾有宗教活動稍微走遠一點,再走更遠的話基本上就是出海要去打劫了。維京時代一般概括地標誌以八九世紀始,挪威在九世紀末總算是出了一個地方角頭打算一統挪威江山(除了江和山之外,還真的沒什麼其它地形),這個人就是美髮哈拉爾 (Harald Fairhair)。
哈拉爾作風強勢,破壞原本傳統的部落社會的權力分化與規範,首度建立起明確的封建制度,使得許多不願效忠或稱臣的自由民試圖要離開挪威另尋自由鄉。
稍微補充一下。有部分學者認為,之所以那段時期挪威人積極外拓前往法羅群島、冰島探索,正是因為來自哈拉爾的統治壓迫導致;然而這一點是有爭議的,根據紀錄最早從斯堪地那維亞移民冰島的定居者比哈拉爾掌權以前還要早很多。

沒有王法也不會法大,不是還有庭哥嗎?

不過,這不代表在此之前古北歐是個平等的社會。從詩歌中找得到階層分化的線索,社會階級主要分為:貴族、農民(自由民)、奴隸。
奴隸或許也不算階層,多數時候他們被當作財產的一種。基於對於榮譽感的重視,既使沒有國家或某種具有強制力的第三方權威介入,古北歐人仍然發展出了一討議事、調解、裁決、審判的機制——「庭哥」(Þing)。
所有人(自由民)都能找「庭哥」發表意見並尋求解決爭端的機會——通常家族會派出代表或是全員參加亦可,大家聚在一起像朝會一樣,但不用立正站好殼蟻各聊各的或東倒西歪,就跟真的朝會一樣。關於「庭哥」較為細節的部分稍後會談到。

娶妻?用庭哥!買賣?用庭哥!伸張正義?用庭哥!

「庭哥」就像現在社群平台上的「文創市集」一樣,妳殼蟻按參加,也殼蟻按有興趣,但建議最好都要去一下,妳不知道妳的仇人會在大家面前說妳什麼。這場文創市集真的有文創,同時也有舊物盛典(沒在業配)。
文創的部分包含剛剛提過的調解庭、裁判所之外,還包含立法的功能(不過這要看屬於哪一層級的「庭哥」;是的,維京人的法律也是有分地方、中央,只不過比起「中央」這個說法,更精確的理解是以「事情牽扯到的人數範圍」決定層級的大小)。
舊物盛典的部分是說有人流的地方當然就有生意,所以通常大家也都會在「庭哥」擺攤,賣點手作、古著或是各式各樣二手的東西。這也意味著,在「庭哥」作為一個自由民的身分參加,這段時間妳可能同時是商人、訟棍、辯護律師、陪審團、鄉民、說說仔、社運人士、村里代表、族長、立法委員……;聽起來很混亂嗎?不過或許這正是某種民主國家的理想狀態呢。

重點,誰殼蟻投票參與表決?

關於「庭哥」的運作和整套體制具體施行方式已經足夠寫一本三百頁以上的專著了,所以這裡就強行切入本篇主旨——維京人投票權利的門檻——由於這方面的資料與考據最為豐富的區域於冰島,因此我們就以冰島的「庭哥」制度切入。

古代冰島的國民議會

須知,以現代國家理論來說至少需要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權力分化來維繫國家巨靈的運作;而冰島偏偏是人類歷史上的例外,透過「庭哥」,古冰島人實現了僅僅透過眾人營運立法、司法兩個權力機構即撐起了整個冰島自由邦的維繫。
當時的冰島主要都是移民人口,沒有誰敢說自己是老大,但是總有幾個拳頭比較大的,這些人通常是較早的移民開拓者,擁有較多的農莊與自己的支持者,稱作「戈狄」(goði)。殼蟻說戈狄就是民意代表,但在「庭哥」舉行期間,戈狄的支持者仍然是相對獨立的,也能親自前來參與並影響討論決議。
前面提到,「庭哥」也是有層級分化的,最地方性質的稱作 "várþing",範圍更大的是 "fjórðungsþing",這些都聽聽就好,妳看我連翻譯都懶就知道;最關鍵的是「阿爾庭哥」(alþing)。

阿爾庭哥

現代的冰島仍稱自己的國會機構為阿爾庭哥,可見他們有多麼自滿於這樣的光榮傳統。「阿爾庭哥」就是用來決定關乎全冰島級別的大事情。要能在這場盛會上有發言權不是沒有前提的,就像台灣現行制度要 20 歲才有投票權一樣,在冰島則有以下限制:
  1. 擁有自耕地的自由人。
  2. 有能力負擔「庭哥義務」(þingfararkaup)(其實就是繳會費)。
  3. 年滿 12 歲。
就這樣?對,就這樣。不過,普遍也會特別強調排除以下這些情況的人暢所欲言:
  1. 罪犯或奴隸。
  2. 冰島在籍不到三年。
  3. 沒有負擔「庭哥義務」。
  4. 老或殘無法獨立自行前來開會的弱勢。(但家人殼蟻代為表態意見。)
是不是已經殼蟻看出一些代議政治的雛型了呢?更有意思的是,女性也享有參與投票與影響決議的權利;不過,礙於篇幅就留到下一篇來聊。噢,我真是太父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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