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其人其事令人敬仰,他的哲學思想更讓我佩服。一篇真正讓我動容的文章,是在香港01的專欄上,謝宛真的〈真正的倫理 要求的比「不自私」的心要多〉,文中正是介紹史懷哲《文明的哲學》。他的中心思想就是「敬畏生命」(reverence for life),並依此建立他認為是一切倫理學基礎的「敬畏生命的倫理學」(Ethics of reverence for life)。
We must never let ourselves become blunted. We are living in truth, when we experience these conflicts more profoundly. The good conscience is an invention of the devil.
最後一句就是問題的癥結點。一般而言conscience本身即是良知、良能,本來就是善的,不需要再加上good來形容,錦上添花甚無謂。而且良知的善(goodness)不與惡(badness)相對,是超越善惡之至善( supreme goodness or ultimate goodness)。哲學味地說,就是良知的善是絕對的而非相對的,即宋明儒認為的「良知不與惡對」之意。
所以我假設good conscience有另外的用法,果真就在劍橋辭典上找到:good conscience是without feeling guilty的意思,通常作片語in good conscience使用。意即「不會感到內疚不安」、「問心無愧」。但是,這種「問心無愧」其實是沒有經過「問心」所以才「無愧」,又或者他所問的那個心不是「良心」,故而無所愧!
所以至此應已結案,「The good conscience is an invention of the devil.」應該翻譯(或說超譯)成:「自我感覺良好只是魔鬼的幻覺」並呼應了首句:「我們不能變得麻木不仁」,這才是正解!
順通整段如下:
我們不能變得麻木不仁。
我們越是深刻的體會到那些衝突,就越明白真相。
自我感覺良好只是魔鬼的幻覺。
後記
聽聞ChatGPT和搭載它的Bing搜尋引擎在翻譯上有不錯的表現,便想來試試它!
(我)問:
史懷哲這段名句如何翻譯?
The good conscience is an invention of the devil.
(Bing)答:
史懷哲是一位法國的通才,擁有神學、音樂、哲學、醫學4個博士學位,並因自30歲起在非洲長期從事人道醫療工作而聞名1。他的這段名句是出自他的著作《文明與倫理》(Civilization and Ethics),其中他批判了西方文明的道德觀念,並提出了「尊重生命」(Reverence for Life)的倫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