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歐洲留學的第四年一個人去了巴黎,然後在那裡丟失了一個「重要的東西」,從此再也沒找回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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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第二次去巴黎,剛好(後來成為我學妹的)雯慧提到,他有個法國好友全家都在台灣度假,我也不知哪來的厚臉皮,就請雯慧幫我問問:我能否借住在他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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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我成行了。我一個人在巴黎住了一個禮拜....剛開始有點驚悚,但後來都很浪漫的一個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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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就像我跟丹青說的,這城市的浪漫是無邊無際的,任何角度望去,都覺得像幅畫,或像齣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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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到達巴黎的第二天,到書店買了一本筆記本--那是一本有著牛皮封面,帶金屬扣環的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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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價很不便宜--一定是因為「巴黎」二字的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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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小小的筆記本陪我耍了五天的浪漫。反正不用趕行程,我每天有許多的時光是浪費在露天咖啡座、公園角落或塞納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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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筆記本上隨意寫了許多心得,還速寫了很多街景,那時候我已經超過十年以上沒有畫畫了。沒有什麼特殊目的,只是想記錄一下當時的心情,更重要的是,我覺得這樣簡直浪漫到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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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第五天晚上,我在餐廳裡把它弄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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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餐間起身上廁所,到過歐美的人一定知道這裡扒手很多,所以我把背包帶著,但我把筆記本留在桌上,想說應該沒有人會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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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就這樣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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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了店員,竟然也都沒人看見。但我有注意到我坐我旁邊的兩位男士已經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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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出店外觀望了一會,最後失落的離開。幸好此行還有照相,不然真的是空手而回。也因此那一趟旅行的最後兩天,是有點悵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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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前面說的丟失的「重要的東西」,其實並不是那本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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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丟失的,是「對一個城市的浪漫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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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能想像得到或者想像不到的浪漫,都在巴黎實現了。彷彿被這座城市置入了.....不,應該說被這座城市洗劫一空 --我心中再也無法留存其他的想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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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是為了在世人心中佔據一個最獨特的位置,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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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啊巴黎,妳很美,但是,妳也真夠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