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5|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以色列總理為巴勒斯坦立國設條件 ■BBC(200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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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國大會在1947年以「經濟合一、政治分治」為原則,通過前英國所研擬「巴勒斯坦委任管理地」(Palestine mandate)的〈分治計劃〉(the Plan of Partition with Economic Union),同意讓巴勒斯坦委任管理地成立兩個國家:一為猶太國(以色列)、一為阿拉伯國(巴勒斯坦),以及一個置於聯合國下的「耶路撒冷市特別國際政權」(the Special International Regime for the City of Jerusalem)。

    計劃中本來是「兩國」綁在一起同時取得國格的,結果變成以色列先建國。再演變成,對尚未建國的阿拉伯國有「設立條件」的優勢地位。

    夫復何言?

     

    以色列總理為巴勒斯坦立國設條件 ■BBC2009.06.14

    以色列總理內坦尼亞胡表示,只有在巴勒斯坦完全解除武裝的前提下,他才會支持巴勒斯坦人立國。

    他說,巴勒斯坦國必須承認以色列的存在,必須沒有武裝,對其領空沒有控制,也沒有偷運武器的途徑

    內坦尼亞胡的這一講話之前,美國總統奧巴馬曾經呼籲他接受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並存的解決中東問題的方案。

    內坦尼亞胡還表示,他願意與巴基斯坦人立即展開對話。他說,對話沒有任何先決條件,「我們希望與你們作好鄰居,和平相處。」

    他還表示願意去大馬士革、利雅得和貝魯特尋求達成中東和平方案。

    內塔尼亞胡的講話還提到猶太人定居點問題。雖然美國總統奧巴馬呼籲以色列停止在西岸被占領土的定居活動,但是內坦尼亞胡排除了完全終止定居活動的可能性

    他說,他並不希望建立新的定居點,也不希望徵用更多的土地,但是他必須允許在這些定居點的居民「過正常的生活」。

    有關另一個關鍵的巴勒斯坦難民返回家園的問題,內坦尼亞胡說,必須了解這個問題應該在以色列國境之外解決

    雖然美國總統奧巴馬對內坦尼亞胡的講話表示歡迎,稱這是重要的進步,但是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巴斯的一名發言人稱,內坦尼亞胡的講話「破壞了」和平努力。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8090000/newsid_8099700/8099799.s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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