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5/09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呼麻天堂泰國有大麻煩,由泰國來看台灣除罪化

「Smoke weed everyday!」對我來說,大麻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毒品,跟香菸是差不多的,只要不是被誘騙,在吸食前清楚知道它的成癮性跟危害性,就可以依照個人意願使用。大麻除罪化與否,不只在台灣,在其他國家也一直都是熱門議題,我本人是支持的。在4/15民團「綠色浪潮」在凱道舉行大麻除罪化遊行,泰國在去年也通過了大麻除罪化,因為在5/14泰國要舉行大選,是否延續之前的政策也成為各黨的激烈辯論。

從毒品戰爭到一起哈們

在泰國去年六月前,你可以因為持有大麻被抓去關五年,生產大麻最高被關15年,也可能因為持有其他毒品最高被判處死刑。前泰國總理Thaksin發起了"毒品戰爭",當時政府殺了數以百計的毒品嫌疑犯。可是在去年六月後正式將大麻除罪化,在曼谷可以看到林立的呼麻店,花天酒地、燈紅酒綠,仔細看可以發現我在地上抽麻,開玩笑的啦~我原本是計畫老年再去美國抽,如果這次大選有延續政策就不用跑那麼遠了。
2019年時,現任衛生部長也是泰自豪黨的候選人Anutin推動大麻除罪化,鼓吹大麻可以成為新的經濟作物,當時在泰國東北部偏鄉,農民熱烈支持,希望種植大麻可以幫助他們改善經濟,可是事實並非如此。

呼一波大的,卻未改善經濟
今年4月,《路透社》做了相關報導,「在市面上流通的大麻,至少1/2是走私進來的。」三位業界人士說道。這可以顯示泰國走私的嚴重性,大量的貨源進入,價格自然也被壓低,「原本每公斤我可以賣35萬~40萬泰銖(新台幣31.4萬到35.8萬),四月我預估會跌到20萬泰銖(新台幣17.9萬),走私貨會害死我們。」一位大麻農場主表示。
雖然泰國商會估計,2025年大麻產總價值可能到12億美元,可是很明顯,這些錢錢不會全部回到大麻種植者,跟當初的理想有落差。很多人是砸下全部家當來投入大麻行業,卻被政府的不作為搞下去,滿肚子怨言,但還是只能等政府稽查。
衛生部長Anutin抨擊走私大麻:「這是非法的,如果他們持續非法進口,我們將會動用執法力量。」可是部長並未直接評論走私的大規模跟對農場主的影響。

配套未想好卻急著上路,延續與否成大選焦點
雖然政府有祭出規定,但是實際執行得很隨便,泰國規定藥房需有執照才可以販賣大麻,還須要登記貨源、以及顧客的個人資料。可想而知,很多藥房都沒有做好。要販賣含有大麻的食物也需要向政府登記,在公共場合吸食大麻也是違法的。所有大麻產品四氫大麻酚(THC)含量都不可超過0.2%,而且也不能在網路上販售。可是現在上網,可以輕易地買到高THC的布朗尼根軟糖,我也可以easily get stoned。
啊警察在幹嘛?他們雙手一攤,不知道什麼犯法也不知道什麼合法,就乾脆不抓了,泰國國會相當沒有效率,在除罪化前,尚未有明確規定出來,造成行政上的困難,而且根據大麻商店的粗略統計,來呼的幾乎都是外國人,泰國當地人覺得無傷大雅,除了把錢錢投進去不知道拿不拿得回來的人。
為泰黨(Pheu Thai)的總理候選人Paetongtarn,她爸就是發起毒品戰爭的那一位,所以她這次嚴厲的批評大麻對社會的危害,為泰黨的副領導人也表示,若取得政權,會將大麻限縮於醫療用。
民主黨(Democrat Party)表示將提出三項法案,針對醫用大麻、大麻的使用、非醫療目的使用大麻進行討論。
而前進黨(Move Forward)的候選人Pita則表示大麻應被歸類於麻醉品,這樣公共衛生部不得不制定相關法律,可是他同時也提到了現在衛生部門人員不足,將無法實踐法律的問題。
泰自豪黨候選人Anutin當然是想延續他之前的政策。

從泰國來看台灣,我的觀點是...

雖然我是支持除罪化的,但我才剛成年,沒有抽喔!!!
420代表大麻,我不知道為什麼今年大麻祭辦在4/15,「綠色浪潮」會定期舉辦大麻祭,倡導大麻除罪化,宣導大麻的知識,高呼大麻,喔不是,高呼「大麻除罪,歧視歸零;大麻除罪,國際接軌」,但是法務部好像都堅定地持反對意見。
台灣幹嘛大麻除罪化?綠色浪潮列出幾點:
1.大麻是許多慢性病的天然藥品
2.爭取大麻跟菸酒平權
3.追求大麻正義與真相
4.節省社會成本提升經濟
5.跟上國際趨勢
2023年綠色浪潮大麻除罪化遊行,來源網路
2023年綠色浪潮大麻除罪化遊行,來源網路
大麻素中包含具有精神活性會成癮的「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THC)」,和不具精神活性不會成癮的「大麻二酚(Cannabidiol, CBD)」,2017年超過5000人聯署將CBD列入帕金森氏症、癲癇病患醫療處方。衛福部回應,國人可以出具診斷證明與處方簽,向衛福部申請CBD產品進口自用,但其中的精神活性物質四氫大麻酚(THC)含量需低於10 ppm(0.001%),國際標準是0.3%。
在1971年發表報告,只要THC高於0.3%,即是會致幻且使人成癮的大麻,超過台灣標準10ppm,即為管制藥物,2020年,衛福部放寬THC含量超過10ppm的大麻製劑「Epidiolex」專案進口,治療兩類小兒頑固型癲癇。
關於大麻的成癮性跟對身體的危害還沒有定論,有學者說成癮性沒有那麼高,對身體的危害沒有直接的關係,在期刊《柳葉刀》曾有研究表示,大麻的成癮性比菸酒都還要低,也證實雖然身心都有可能對其成癮,但以心理的依賴居多,也指出大麻對於身體的危害少於菸酒。但有其他研究表示,除了基本的致幻之外,長期施用可能會影響心理動作、記憶跟決策能力,也會對心血管產生影響,大麻會損害呼吸道,破壞支氣管纖毛,另外有報告指出吸食大麻是氣胸的病因。因為我不是專家所以先不談這一塊,不好意思,希望了解的人可以留言提供資料給我。

堅決向大麻煩宣戰,法務部:沒除罪打算
法務部表示:「或許THC容許值還有討論空間,但除罪化或合法都沒有任何商量空間。」
檢察司主任檢察官黃榮德向《報導者》說,大麻被歸類為二級毒品,是涵蓋成癮醫學、犯罪防治等專家的毒品審議委員會,考量大麻成癮性、濫用性、社會危害性共同商議的結果。另外大麻被聯合國從「最危險毒品」除名,並非完全不管制。
黃榮德說基於國情不同,台灣人對於毒品施用難以接受,更何況開放娛樂合法,目前除罪化的國家本來施用率就高,台灣還守得住沒必要開放,否則恐讓大麻成為入門毒品,進而成為濫用其他藥物的敲門磚。

我的觀點:
對於接受美式文化的年輕人,對於大麻並未有太多負面看法,我的論點是只要施用者不是被誘騙,清楚知道大麻的危害,符合其自由意願,就可以開心的呼麻。
除罪化的一大重點是「無被害者犯罪」,就是指任何成年人自願或互相同意所進行的犯罪行為,由於是自願的所以不存在真正的被害者。只要只牽涉自己,而沒有傷害他人就可以自由行動。
舉例來說,在有些國家同性戀或同性性行為是違法的,但是此行為並沒有真正的「被害者」,所以在進步開放後,法律就被廢除了。
大麻也是一樣的只要宣導良好,知道可能的危害,我覺得就可以跟香菸有一樣的定位。
但政府一定要有配到措施,開放娛樂後的管制、標準、執法人力是否都準備完全,不能像泰國一樣匆匆上路,導致社會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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