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是個不看電影的人,因為我有ADHD,通常專注力撐不了那麼久。
但由於我的第三任女友D很喜歡看電影,我是一個會為了喜歡的人培養嗜好的人,因為我希望可以有跟喜歡的人共享更多快樂的時間。
於是在他的介紹下,我開始看一些他心目中的經典電影,一開始是在家裡用筆電看,後來我們也會去二輪戲院看,是我心目中與D的美好回憶。
在我立志開始要當作家之後,我開始意識到我必須刻意的對自己輸入新的事物,無論是藝術、文化還是思想,還有,把握時間多觀察各式各樣的人的樣態。
所以,當我看到《我的2年妓女生涯》這部電影的影評時,我就立刻決定當天衝去看。
這麼著急的原因,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我看到影評的時候,它已經快要在台北下檔了。
另一個則是因為,這部電影是由書籍改編的,若我沒有搞錯的話(因為我上網查,一直找不到電影的原著是哪一本書,可能是作者不想曝光吧),這本書我有讀過,就在我大學時期的時候,我還蠻喜歡的。
因為已經是快下檔的電影,我只買到夜場的時間,而且播放的電影廳是一個小廳,不過這也正好,就算我當天購買電影票,也可以坐視野最好的位置,周圍還沒有人XD(不知為何大家都坐後面比較多,只有我坐中間)
好的,我要開始談《我的2年妓女生涯》這部電影了,先說這篇心得是全雷,但我認為這部電影全雷不影響觀賞,因為這部電影主要還是畫面十分有張力,光是看流水帳的劇情是完全不一樣的感受。
好啦,那就開始吧!
這部電影的拍攝手法我就姑且不深入評論,因為我在這方面並不是行家,只能說很多轉場的方法,還有拍攝時的角度我非常喜歡,也許還有更多細節我沒有看到,希望有其他資深觀影人士補充XD
劇情真的非常有張力,女主角艾瑪是一名作家,已經出過兩本書,按照他跟他的妹妹的對話,他不是暢銷的作家,但也不能說是毫無名氣,正處於不上不下的狀態,而他對第三本書的內容毫無頭緒。
當時他的經濟狀態不好,與他同住的妹妹也是。他們住在德國柏林,性工作是合法的,艾瑪決定要從事性工作,紀錄有關性工作者跟慾望的故事。
他在從事性工作的時候,遭受過不好的事情,比說被強迫吸古柯鹼、被客人強迫無套性交,且要假裝自己是未成年人。也看到了形形色色的客人,比方說喜歡看兩個女人在自己面前大搞百合,但自己不用被服務的客人;也有只喜歡看女人挑逗自己,自我滿足的客人。
在無意之間,艾瑪也將自己標上了價碼,物化了自己。最經典也最讓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艾瑪得了扁條線炎(應該是有客人「不乾淨」),他有一個固定的常客,就是喜歡看兩個女人大搞百合的那個。
那位客人是個醫生,到家裡來替他看診開藥,還主動跟他說不用收錢。艾瑪的第一反應便是把衣服掀起露出雙乳,但醫生卻跟他說,你穿著睡衣的樣子也很好看,接著說道:「不用擔心,我會忘記你的地址。」
這跟電影之前的中一幕互相呼應,當醫生來店內消費的時候,艾瑪也會利用醫生的職務之便,讓醫生開他需要的藥物的處方箋,當然,艾瑪沒有付錢。
而在更之前,有其他女孩說:「這位醫生可真是個君子啊,一個禮拜固定來一次,每次都固定點你們兩個。」負責安排女孩們行程的人卻回:「什麼君子啊!他已經有老婆了。」
這幕的安排我認為十分的巧妙,它引出了幾個值得令人思考的問題:「你去買春就是個壞人嗎?」「當你曾經物化過自己,你就無法走回頭路了嗎?如果是的話,是他人對你的眼光造成的,還是你自己看自己的眼光造成的?」
在這部電影中,還有一個對白讓我非常印象深刻。
因為最一開始,艾瑪對妹妹說只會去從事性工作短暫的時間,但當他從事了半年時,妹妹跟艾瑪爆發了口角衝突。
妹妹批評他是在逃避自己寫不出東西、逃避自己是一名作家,而艾瑪表示他不認為是一名性工作者有哪裡不好的。他付得起房租(這裡有暗喻比當作家時有錢的意思,因為電影開頭時他們為房租苦惱),其他同事們都會跟他愉快地聊天,大部分的客人都很正常。
接著他話鋒一轉,說:「而且就算我不是為了錢,我就是覺得從事這份工作沒什麼不好呢?那又有什麼不對呢?」他妹妹則更犀利的回:「如果這工作有那麼好,那你為什麼不直接打電話跟媽媽說你現在在做什麼工作?」
這讓我想到了台灣性專區的議題。
性工作產業的供需一直都存在,但多數國家對性工作者的歧視也普遍存在。有許對論點支持性工作產業合法化,也有論點反對,各有其道理。
但電影的結尾讓我印象深刻,作家說:「原本他以為他會寫下他與一堆男人的故事,但最後他卻寫下了他的同事,許多女人、母親、女兒努力生活的光輝。」
艾瑪在進入性工作產業前,有一個固定性伴侶,對方是有家庭的,是同個出版社、同個編輯的作家。那名作家詢問他為什麼選擇這個題材撰寫,且為什麼這麼執著要親身去體驗來撰寫這個題材,艾瑪則是回他說:
「我並不是說選擇從事性工作就是一件好事,但是也不能當作所有從事性工作者的女人都是迫不得已的,我們必須要去傾聽選擇從事性工作者的女性的聲音。」
這讓我非常印象深刻,因為性工作合法化的其中一個爭議點就是,如果合法化了之後,會不會讓弱勢女性更容易受到性剝削。
但是,也不乏聽到以性工作作為短期工作,拿到資金生活,以此為跳板而實現夢想的真實故事,例如世界知名的Rapper Cardi B,他也曾在多個節目表明過他為他那段工作經驗感到開心,因為如果沒有那份工作支應他的生活開銷,他不可能實現他的音樂夢想。
所以性工作合法化除了可能造成對弱勢女性的性剝削之外,是不是還有可能帶來其他效應呢?又或者,「對弱勢女性的性剝削」又是一種男性富人的霸權視角下的詮釋,但對身處其中的性工作者而言,並非如此呢?
而隨著男女平權以及對同性戀的態度越來越開放後,我想性工作者也不會侷限於女性,到時候性工作合法化會是怎樣的議題,我想又會改變了吧。
關於性工作者的部分,臺灣的現況是,雖然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可以成立「性專區」,但成立性專區的權力是交給地方政府的,而目前還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政府成立性專區。
所以雖然性工作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卻沒有合法的地方可以工作,所以實際上現在在臺灣的性工作者都是「違法的」。(這部分雖然我有努力做過功課,但若還是有講錯,請求專業法律人士糾正XD) 希望總有一天,這個議題能夠在臺灣可以得到更妥善的處理吧。
不知道看完這篇文章的你,看完影評之後會不會想去看電影呢?或者你對性工作合法化抱持怎樣的想法呢?
你認為台灣需要性專區嗎?為什麼或為什麼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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