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呂秋遠律師寫下的句子:家人不ㄧ定有愛,有愛的彼此就是家人。讓我想起這段往事。
第一次見到紫微斗數老師,他說:你旁邊的人,對你都比家人對你好。
聽到這句話時,我哭了
好像是這樣。不。其實真的是這樣。
只是我從來沒有認真思考過這事,因為我從來不認為家人對我不好。很感謝老天爺,派了很多貴人給我,在我遇難題時,總有人出手相助。
在那段從天堂落入地獄的日子,謝謝你們出手幫忙我。
那個電鈴被討債公司按到發出燒焦臭味,鐵門被敲出的聲響能讓整棟樓都聽到的夜晚,平日友好的鄰居們,沒人報警也沒人來關心。這是人性,先顧好自己。原本看來家境不錯的那家人,突然有討債公司上門,誰敢理。
我很慶幸當時只有我跟媽在家。就算被破門而入,弟弟妹妹能全身而退,我就放心了。如果真有人必須捲入,我一個人就好。
然後是驚恐的連夜搬離。我永遠記得我帶了什麼,幾件換洗衣物跟從小到大的相簿。其他的,都不要了。事實上,也帶不走。
住了20年的房子,整個衣櫃的衣服,鞋子,包包,珍藏的CD,DVD,小說,擺飾……在那ㄧ刻我都忘了。都變得不重要。
我腦子裡只有:快!快走!別被討債公司遇上!
剛去上班沒幾個月,不太熟的同事們,居然已經私下討論好誰家要讓我們暫住,幾台摩托車幫忙載著大包小包用垃圾袋裝的行李,半夜把我跟我媽送到之後,就匆匆離去,說是明天要上班,其實我知道他們是怕我尷尬。
貼心得讓我淚崩的是……在整理行李時,我發現了他們塞錢在裡面!而且不只一包有塞,他們居然趁載著這些垃圾袋行李時,悄悄地,好幾包各塞一點……留一張紙條給我,很可惜在當時的兵慌馬亂中,我沒保留下來,內容大致是:沒多少錢,我們也沒辦法幫忙更多,如果還錢,就別回來上班。
謝謝。你們當時給我的支援,我一輩子記得。或許你們覺得微不足道,但那個夜晚因為有你們,我得到救贖。謝謝。
然而,那天晚上之後,這部災難片才剛揭開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