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7|閱讀時間 ‧ 約 12 分鐘

07《刀鋒之先》無牌戒酒私探馬修.史卡德的十九個人生故事

*無牌戒酒私探馬修.史卡德的十九個人生故事
7、1989年\《刀鋒之先》\Out on the Cutting Edge
1990年夏姆斯獎最佳小說入圍
史卡徳受託尋找失蹤三個星期的女孩,案情毫無進展,這女孩就像空氣一樣的消失無蹤;同時戒酒協會的朋友艾迪,在滿腹心事來不及說出口的狀況下,被史卡徳發現吊死在住處。她到哪裡去了?他有什麼難以啟齒的心事?史卡徳能幫上多少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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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有三個著名的演員聯誼團體,幾年前一個名叫莫里斯.詹肯洛伊的演員曾給這三個聯誼會下了個簡單的註解。「『戲劇家』是紳士,」他唸道,「卻要裝成演員。『羔羊』是演員,卻要裝成紳士。至於『修士』呢—『修士』是兩者皆非,卻要裝成兩者皆是。」

我不知道詹肯洛伊屬於哪一類。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大半都醉了,卻要假裝自己很清醒。他常去阿姆斯壯酒吧,就在西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間的第九大道上。他總是喝帝王牌蘇格蘭威士忌加蘇打水,可以喝上整天整夜而面不改色。他喝了酒從不大聲、不出醜、不會摔下椅子。到了夜深時分或許說話會有點不清楚,但也不過就是這樣。戲劇家、羔羊,或修士,他喝酒像個紳士。

死得也像個紳士。他死於食道破裂時,我還在酗酒。一般來說這不會是個酒鬼的頭號死因,不過好像也沒聽說過哪個不喝酒的人會因此而死。我不確定造成食道破裂的確實原因,會是多年來從食道灌下酒去的累積結果,還是每天早上總要吐一兩次造成食道緊繃所致。

我已經很久沒想到莫里斯.詹肯洛伊了,現在想到他,是因為我正要去參加戒酒無名會的聚會,地點就在一棟建築的二樓,那兒曾經是「羔羊俱樂部」的會址。這棟位於西四十四街的高雅白色建築,幾年前成為羔羊俱樂部無法負擔的奢侈品,於是他們賣掉房子搬到中城,和另一個社團共用辦公室。有個教會組織買下了這個產業,現在成了實驗劇場,並提供其他教會活動使用。星期四晚上,戒酒無名會的「新開始」團體會付點象徵性的費用,以做為會議室的使用費。

聚會從八點半到九點半。我提早十分鐘到那兒,向會議主席自我介紹,然後自己倒了咖啡,坐在他指定的位置。這個長方形的大會議室裡放了十張六腳桌子,我的位置離門很遠,就在主席旁邊。

到了八點半,大約有三十五個人圍著房間裡的桌子各自坐下,用保麗龍杯喝咖啡。主席宣布會議開始,唸了戒酒無名會開場白,然後叫一個人唸了《戒酒大書》第五章裡的一部分。又宣布了幾件事—週末上西城有一個舞會,莫瑞希爾區有一個團體的週年慶,艾樂儂屋成立了一個新團體,第九大道猶太教堂的那個團體,因猶太假期取消下兩次聚會。

然後主席說:「我們今晚的演講人是馬修,來自『戒酒很簡單』團體。」

我很緊張,那是當然的,一踏進這個地方我就開始緊張,每回我當演講人就會這樣,不過緊張會過去。當他介紹我時,全場響起一陣禮貌的掌聲,掌聲停息後,我說:「謝謝,我名叫馬修,我是個酒鬼。」然後緊張就消失了,於是我坐在那兒開始講我的故事。

 

我講了大約二十分鐘,不記得說些什麼了。基本上就是講以前如何如何,接著發生了些什麼事,然後現在如何如何。我也依樣畫葫蘆,不過每回講的內容都不同就是了。

有些人的故事極富啟示性,有資格登上有線電視台。他們會告訴你他們以前在東聖路易如何貧困潦倒,如今他們是前景看好的IBM總裁。我沒有這類故事好講,我還是住在原來的地方、做原來的事情維生。不同的是我以前喝酒現在不喝,這就是我所得到的啟示。

我說完後,另一波掌聲響起,然後大家傳著一個籃子,每個人在裡頭放個一塊或兩毛五或什麼也不放,以提供場租和咖啡費用。休息五分鐘後,會議重新開始。每個聚會的形式不一樣,這個聚會是全場每個人輪流講些話。

會議室裡我認得的人大概有十個,另外還有六七個看起來眼熟。有個下巴方方滿頭紅髮的女人從我曾經當過警察的事情說起。

「你可能來過我家,」她說,「警察每星期來我家一次。我和我先生喝了酒會打架,有些鄰居就會打電話報警,然後警察會跑來。有個警察連續來了三次,我們就搭上了,他跟我也打架,又有人打電話找警察。那些人總是跟警方投訴我,就算事情是因為我跟一個警察在一起所引起的也一樣。」

九點半我們唸過主禱文後結束聚會。幾個人過來跟我握手並謝謝我帶頭發言。其他大部分人都匆匆忙忙衝出大樓,急著要抽菸。

外頭是涼爽的早秋。溽暑已過,涼快的夜晚令人舒暢。我向西走過半個街區,有個男人從路旁的一戶門邊走出來,問我能不能給他點零錢。他穿著不搭調的長褲和西裝外套,腳上是一雙破球鞋,沒穿襪子。他看起來三十五歲,不過可能更年輕。街頭生活會讓你變老。

他需要洗個澡、刮個鬍子、理個髮。他所需要的遠超過我所能給的。我給他的只是一塊錢,從褲口袋裡摸出來,按在他掌上。他謝我並說上帝保佑我。我又開始走,快走到百老匯大道轉角時,聽到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轉頭認出一個叫艾迪的傢伙。他剛剛參加了那個聚會,我偶爾也會在其他聚會上碰到他。現在他急步跟上我。

「嘿,馬修,」他說,「想不想去喝杯咖啡?」

「我開會時喝過三杯了,還是直接回家吧。」

「你要往北邊?我跟你一道走。」

我們走百老匯大道轉上四十七街,穿過第八大道,右轉繼續朝北走。沿路有五個人跟我們要錢,我拒絕了其中兩個,給了其他三個每人一塊錢,並得到他們的致謝和祝福。第三個人拿了錢並祝福我之後,艾迪說:「天啊,你一定是全西區最心軟的人了。你怎麼搞的,馬修,就是沒辦法說不嗎?」

「有時候我會拒絕他們。」

「不過大部分都不會。」

「大部分不會。」

「我前兩天看到市長上電視,他說我們不該給街上的人錢。他說他們半數都有毒癮,只會拿那些錢去買毒品。」

「對,而另外一半會把錢花在食物和睡覺的地方。」

「他說本市會免費提供床和熱食給任何需要的人。」

「我知道,這讓你想不透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睡在街邊,翻垃圾箱找東西吃。」

「他也想嚴厲對付那些擦玻璃的人。知道吧?就是那些幫你擦汽車擋風玻璃的傢伙,也不管玻璃髒不髒,擦完了就伸手跟你討錢。他說他不喜歡那些傢伙把街道弄成這樣,難看。」

「他是對的,」我說,「他們也都是身強體健的人。大可以出去作姦犯科或攻擊賣酒的雜貨店,這樣大家就比較看不到了。」

「看來你不是頂支持市長的。」

「我想他還可以,」我說,「雖然我覺得他的心眼只有葡萄乾那麼大,但或許這是擔任市長必備條件的一部分。我盡量不去注意誰是市長,或者他說了些什麼。我每天都送出幾塊錢,如此而已。傷不了我太多,也幫不了任何人太多。不過就是我這陣子在做的事情罷了。」

「而街上總是不乏討錢的人。」

的確,整個城市都可以看到他們,睡在公園裡、地下道裡、公車和火車的候車室裡。有些有精神問題,有些有毒癮,還有些只不過是在人生的賽跑中踏錯一步,就再沒有容身之處。沒有住所就很難找到工作,很難在應徵面談時讓自己保持體面,不過其中某些人「曾經」有過工作。紐約的公寓很難找,也很難負擔得起;有房租、管理費和仲介公司的佣金要付,可能得花兩千塊以上才能住進一戶公寓。就算你能保住一份工作,又怎麼存得了那麼多錢呢?

「感謝上帝我有個地方住,」艾迪說,「你大概不會相信,是我從小長大的那戶公寓。往北走一個街區再左轉穿過兩個街區,靠第十大道那兒。不是我最早住的地方。那地方已經消失了,整棟樓拆掉,蓋了個新的高中。我們搬出那兒是在我,不曉得,九歲吧?一定是,因為那時候我三年級。你知道我坐過牢嗎?」

「三年級的時候,不會吧。」

他笑了,「不是,那是再後來的事了。事情是這樣的,因為我在綠天監獄的時候我老頭死掉了,我出獄後又沒有地方可待,於是就搬去跟我媽一起住。我不常在家,那兒只不過是讓我放點衣服和東西,不過後來她生病了,我就都留在那兒陪她,她死後我繼續住著。四樓,有三個小房間,不過,馬修,你知道,那是因為房租管制。一百二十二元七毛五一個月。城裡比較像樣的旅館,狗屎,一個晚上就得付這麼多錢。」

而且,夠讓人驚訝的是,那一帶開始變得高級起來了。「地獄廚房」百年來一直是個險惡、粗悍的區域,現在房地產掮客改口稱此處為「柯林頓」,而且把出租公寓改成共管公寓,每戶賣六位數字的價格。我永遠也想不透窮人去了哪裡,或者有錢人是從哪兒來的。

 

他說:「美麗的夜,不是嗎?當然我們還來不及欣賞,就又會發現太冷了。有時候你會被熱個半死,緊接著又驚覺夏天怎麼就過完了。夜裡總是冷得特別快,呃?」

「大家都這麼說。」

他三十好幾了,五呎八或五呎九,瘦瘦的,皮膚蒼白,黯淡的藍色眼珠。他的頭髮是淡棕色,不過現在開始禿了,往後退的髮際加上暴牙,看起來有點像兔子。

就算我不知道他坐過牢,或許也猜得到,雖然我無法解釋為什麼他看起來就是像個混混。或許是綜合印象吧,虛張聲勢加上鬼鬼祟祟,那種態度表現在他的雙肩和猶疑不定的眼神裡。我不會說這些看起來很顯眼,不過第一次在戒酒聚會注意到他,我就想著這傢伙以前幹過壞事,他看起來就像會走上歪路的。

他掏出一包香菸遞給我一支,我搖搖頭。他自己拿了一支,擦了火柴點菸,雙手圈成筒狀擋風。他噴出煙,然後把香菸夾在大拇指和食指之間瞧,「我應該戒掉這些小操蛋的壞習慣,」他說,「不喝酒卻死於肺癌,機率有多大?」

「你多久沒喝酒了,艾迪?」

「快七個月了。」

「了不起。」

「我參加聚會快一年了,不過花了好一陣子才停止喝酒。」

「我也不是馬上就戒掉的。」

「是嗎?呃,我掙扎了一兩個月,然後我想,我還是可以抽大麻,因為,該死,大麻不是我的問題,酒精才是我的問題。不過我想在聚會裡聽到的那些事情,終於逐漸產生影響,然後我也把大麻戒掉了。現在我已經快七個月是完全乾乾淨淨的了。」

「好厲害。」

「我想是吧。」

「至於香菸嘛,據說一口氣想戒掉太多東西,不是個聰明的辦法。」

「我知道,我想等我戒滿一年再來說吧。」他深深吸了一口,菸頭燒得亮紅。「我家就往這兒走,你確定不過去喝杯咖啡?」

「不要了,不過我跟你一起走過第九大道吧。」

我們走過穿越市內的漫長街區,然後在街角站著聊了幾分鐘。我不太記得我們都聊些什麼了,在街角時,他說:「主席介紹你的時候,說你所屬的團體是『戒酒很簡單』。就是在聖保羅教堂聚會的那個嗎?」

我點點頭,「『戒酒很簡單』是正式名字,不過每個人都只是喊它『聖保羅』。」「你常常去?」

「偶爾。」

「或許以後我會在那兒見到你。唔,馬修,你有電話什麼的嗎?」

「有,我住在一家旅社,西北旅社。你打到櫃檯他們就會接給我。」

「我該說找誰?」

我盯著他一秒鐘,然後笑了。我胸前的口袋裡有一小疊皮夾大小的照片,每張背面都用印章蓋上了我的名字和電話。我掏一張出來遞給他。他說,「馬修.史卡德。這就是你,呃?」他把卡片翻過來,「可是這不是你。」

「你認得她嗎?」

他搖頭,「她是誰?」

「我在找的一個女孩子。」

「難怪你要找。如果找到兩個的話,分一個給我。這怎麼回事,你的工作嗎?」「答對了。」

「美女一個。年輕,至少拍照的時候是如此。她幾歲?大概二十一吧?」

「現在二十四了。照片是一兩年前拍的。」

「二十四,真年輕,」他說,又把照片翻了面,「馬修.史卡德。好滑稽,你知道某個人最私密的事,卻不知道他的名字,我是指姓。我姓達非,不過說不定你已經知道了。」

「原本不知道。」

「等我有了電話再給你,一年半前我因為沒付電話費被切掉了,這幾天我會去辦理恢復通話。跟你聊天真不錯,馬修。或許明天晚上我會在聖保羅見到你。」

「我大概會去。」

「我一定會去。你保重。」

「你也是,艾迪。」

他等到綠燈亮了,快步過馬路。走到一半他轉頭朝著我笑,「我希望你找到那個女孩。」他說。

——摘自臉譜出版《刀鋒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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