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中篇小說【無名小卒的重大發現】(下)

更新於 2024/08/14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B面

 

彼時,普羅大眾認定的三個事實與一個未知分別是:在十五個日曆天後,小流星群會撞上地球,三分之一的人到時會死,倖存的三分之二則會需要很長一段時間重建現有的文明,才能回歸此時的「常軌」,學者與未來學家們初估是兩個世紀起跳,且半數以上的文化將因傳承者與遺跡消失而灰飛煙滅;而科學家們已知的「不知道」的是,當撞擊發生時,這顆行星會碰巧自轉到哪一面,因為該星群的速度捉摸不定,這也是無人能在更早之前提出有效預警的原因。由於分母基數極小,這場影響全人類存亡的飛天橫禍,比俄羅斯輪盤更令人心驚。

因此,與同事在運動酒吧聚餐時,就著嚥下那口生啤酒的姿勢,孟斐斯抬眼湊巧對上吧台旁的電視螢幕,想起大學統計學教授的一句感慨:「機率是一樣的,運氣可不一樣。」

說來可笑,影視作品裡預想末日將近的情景不乏失序、迷亂、遊走邊緣,與道德淪喪。然而,不論是曾經沸沸揚揚的馬雅預言,或者現在,大多數人一如往常過著單調乏味的生活,彷彿生死的界線蕩然無存,即便是這樣的「活著」,某種意義上也與「死了」無異。

孟斐斯是個無神論者,這不妨礙他認為這是上帝開的大玩笑。

問他害不害怕成為那三分之一的罹難者?早在學生時代,他在電車問題[i]上的立場就足夠鮮明,屬於眼睜睜見五個人被輾斃、也不願「主動」改變行駛方向的消極主義者,因而他對死亡不如常人畏懼,但也不會無謂地尋死。

畢竟那麽做,好像也沒什麼意義。

頂著眾人興味索然的目光,珍妮嚥下最後一塊西式小點,提議小週末就該去跳舞,反正之後「長眠」的時間說不定多的是。

參加這場聚會的人——會將所剩無幾的時光浪費在工作夥伴上的那些——無非是生活圈離了職場也了無生趣的類型,對此自是沒有意見,在頹喪間總算顯露了點對激情的渴望。

時間還不及夜生活的高潮,大馬路另一頭的夜店前排隊人潮不多,門口保鑣興致盎然地見他們一眾十多人,連ID卡都不看一眼,便擺擺手任他們入場。

見其態度隨意,孟斐斯本以為裡頭只有趁著促銷時間蹭點酒喝、打打撞球的青少年,或是在地下酒吧輪流駐點還是混不出名堂的落魄DJ,不料推開門劈頭就是一股大麻味,接著,彷彿飛機起飛時的耳鳴,他的聽覺一時被無聲侵佔,隨後又被震耳欲聾的音箱爆破音、粗暴地撕裂開來,像在大雪的清晨朝外推開窗戶。

門前的青年男女三兩成群,見著他們就沒來由地咯咯笑,笑得令人發毛,但進到室內舞廳的路只有一條,眾人只得維持「不看不聽」的原則,依序繞著他們而過。

自願押尾,孟斐斯面色泰然地撥掉一隻隻意圖拍上他肩頭的手,途中瞟見一人手上握著的玻璃瓶,心下瞭然不只大麻,他們大概還呼了LSD[ii]在內的致幻劑。

這使他不無諷刺地想,就是在人們知道世界末日到來之前,也少有能笑得如此開懷的時候。

踏入舞廳時,他們方知外頭的人約莫是盡數擠進了這裡。

混音元素極重的音符在狹窄的室內彈跳,將人的胸口也帶起一陣陣共振,他們無法在不接觸到其他人身體的狀況下走到吧台前,幸而中途遇到正要穿越人潮的服務生,隨即領著他們到可能是主人正好不在、被他們趁虛而入的空桌,僧多粥少,只得隔了幾個位置。

方落座,見著萬頭攢動的躁動感在骨肉下湧動,加諸空氣裡混雜的捲菸氣味,在酒水到齊前,性格比較跳脫的同事便已耐不住性子,拉著喝得半醉的人去舞池了。

不消一會兒,溫聲道「我一個人也不要緊」的孟斐斯就成了那張桌子唯一留下的人,孤身一人反而使他自在,肆意觀察著下頭群魔亂舞,見炫目的光影在那些不再年輕的面容上交錯、駁雜,像是入秋逐漸凋零的花。

人們在末日前狂歡,似要在身體狠狠烙下快樂的肌肉記憶,因為沒人知道靈魂這種虛妄的存在可不可靠,會不會記牢。

暗影中,有人靠近了他的卡座,孟斐斯抬頭一見,是會計室的邁爾斯。

他倆僅是泛泛之交,偶爾孟斐斯在總經理的辦公室虛應形式地抽完菸後,會在走回部門的途中見到這人在茶水間裡沖咖啡,順勢打個招呼便匆匆行過。乍看是個隨波逐流的老好人,但傳聞裡的邁爾斯表現十分可靠,許是因為大量的文書處理作業,雖然與孟斐斯身高相去不遠,卻總駝著背,戴著一支細框眼鏡,笑起來有點傻氣。

總之,不是一張會讓人留心的面孔,而他們顯然也欠缺在黑暗中近身交談的交情。

「呃、我就是想問⋯⋯」應是意會到這點,也或許為自己接下來的話感到焦灼,邁爾斯面色侷促得像咬壞沙發的寵物犬,「我能跟你跳一支舞嗎?咳,如果不想,就當我喝醉了吧反正也差不多——」

這提議讓孟斐斯有些意外、可能也稱不上太過意外,畢竟打對方走向自己時就已預示著什麼,只是萬萬沒想到如此純情。

孟斐斯不禁失笑,撩起眼看他:「一支舞就行了嗎?都已經是最後了。」

「唔嗯,是,我也是這麼想的⋯⋯」似乎沒捕捉到這話背後的深意,邁爾斯還在吞吞吐吐,肢體語言如入冬發僵的枯枝,在孟斐斯喪失耐心,準備找個話題打發他時,又聽他喃喃自語,「還好,差點就連這支舞都沒機會了呢。」

滿膛不耐頓時轉為難以言喻的黏膩情緒,難為情、暗喜、錯愕、同情與火大在孟斐斯的心口交織,難分難曉,讓他好一會兒不知怎麼打破這種狀似只有他覺得難堪的沉默。

最後,他僅是將杯裡的臨別一語[iii]一飲而盡,把沙瓦杯推到桌子中央,看也不看對方,便沉聲說了一句「走吧」。

先是傻氣地問了句「什麼」,邁爾斯見他無意停下腳步解釋,便跟在後頭,跌跌撞撞地踩入了人滿為患的舞池。

孟斐斯無心作弄這個彷彿只對數字精明的會計師,這種場所的音樂更似陪襯,以低音貝斯、漸強電音與忽明忽暗的燈光勾起人骨子內的躁動,藉以販售更多助興的玩意兒牟取暴利——縱使資本主義的產物,今下看來更偏向空有名目的數值——本不可能存在什麼羅曼蒂克情調,而他們也早過了對高中舞會懷有憧憬的年紀,任是這場合多麽不合時宜,重鼓點的節拍多麼不適合慢舞,也已是這個追求極樂以致悲哀的時刻、他們能企及的最好

就像對邁爾斯的這支舞吧。孟斐斯不帶惡意地想,無從否認這念頭浮現時,他下意識的尖銳與輕蔑。

就這樣,他們在《海邊甜情》[iv]的混音版、喝得爛醉的吵鬧酒客、光怪陸離的燈照下交頸起舞,生過汗後的肌膚表面殘留乾黏的鹽分,離得極近,他們還能嗅到彼此身上吉拿棒的肉桂味,聞起來有點甜。

現實不是甜膩的浪漫喜劇,無論接吻或跳舞都不會有人直勾勾盯著對方,除了邁爾斯,那讓孟斐斯深深懷疑這人是否缺乏社會的常識。

「你在返校舞會上沒跟人跳過舞嗎?」覺得自己的臉快要被凝視戳穿,孟斐斯忍不住發問,無暇檢視這話聽來是否具冒犯性,因為他已經先一步被這種直白冒犯。

「唔?有啊,我們跟校長一起跳了搖擺舞[v]。」

「爲什麼高校舞會會跳搖擺舞?你們沒有舞會國王、舞會皇后選舉之類的陋習嗎?」

邁爾斯這下是看來真正的驚訝,在眼鏡後頭的眼也瞪大幾分:「原來真有這種習俗嗎?我以為那是電視影劇戲劇化的慣用手法,像是現實中,也不會有人洗澡後用大浴巾擦身體吧?」

被這話透露的資訊量震驚,孟斐斯甚至因爲發愣不小心踩了對方一腳,耳邊傳來悶哼才清醒過來,為自己的失態致歉。

「你的青少年時期是在平行宇宙,還是世界某個被遺棄的角落[vi]度過的嗎?」好一會兒,他才面有難色地問道。

被這話逗笑,邁爾斯渾身氣質也和緩了許多,總算表現出了一點孟斐斯聽說的幽默感,模仿著半生不熟的懶散腔調與簡稱道:「這樣說對澳洲佬(Oz)很冒犯啊,夥計(mate)。」

「說英文啊混蛋。」孟斐斯順水推舟地答道,聽邁爾斯一句「好呦(alrightyo)」,兩人都笑了起來。

「去開房啦,老玻璃!」酩酊大醉的陌生人經過他們身邊時笑罵了幾聲,回頭在靠近舞台不遠處停了下來,小幅度地隨音樂擺動著身子、卻總是比重拍晚了半拍。

那夾著紐澤西腔的用詞粗俗刺耳,但孟斐斯見對方踩著搖晃舞步的面容並無惡意,彷彿只是好友喪失場合感的笑話。

「他看起來是自己一個人來的,」邁爾斯冷不防將臉湊近他,眼睛緊鎖在那個口無遮攔的路人上頭,看來並非刻意為之。「可能很孤單吧。」

「人生來就是一個人,也會一個人死掉,大家都是孤單的。」孟斐斯微不可察地將頭拉開了距離,故作輕鬆地說。

「你說了什麼?!」可惜場上的音樂實在太大,他的抵抗徒勞無功,邁爾斯毫無察覺地又將耳朵靠近,幾乎要撞扁他的鼻樑。

「我說!人本來就是孤單的!」忍無可忍,孟斐斯一腳踩上邁爾斯的德比鞋,並朝他耳邊咆哮:「他不是特別的!大家都一樣!」

聽清這席話,邁爾斯登時像定格一樣,停下了摟著他的腰背漫無止盡打轉的拙劣舞步,就算腳背上踩著一個活生生的、高大的成年男子也沒表現出痛,只是一臉傻樣地愣愣看他。

DJ播的新曲從A段就被緊湊的殘響與鼓點推上高點,因此接下來的話孟斐斯根本一個字都沒聽見,但他卻看見了、看得該死地清楚——

「你覺得孤單嗎?」邁爾斯沒有笑,目光澄澈,專注得好像唸著要就此把他定在原地的咒語。「我就在這裡。」

孟斐斯想,不對,那才不是暗戀之人的眼神。他不是眼中充滿我,是要我的眼中充滿他。

後來他們稀裡糊塗地交換了私人的聯繫方式,直到孟斐斯坐上返家的計程車,他都沒弄明白,為何這離奇怪異的夜晚不是終於一夜情,待隔日天光如揭穿騙局般,將他們的千瘡百孔揭露於彼此面前,就能一笑置之、一拍兩散。

他搞不明白,為何邁爾斯認真得這麼可笑?

為何在世界終末的前兩周,這世上才終於有人在乎,他是否孤獨、會不會孤身死去呢?

 


孟斐斯原以為一曲結束,已是這個小插曲的終點。

是的,他打一開始就沒嚴肅看待。純粹是個人選擇,他想將那夜當作喝多了的無聊男子間的戲言,其敷衍程度不亞於看電視轉播棒球賽時,隨口一提的「如果這場客隊贏了,我就給你洗一個賽季的車」。

然而,當他週一見辦公桌上被擺了束惹眼的粉色小花,便知這可不是那種可以單方面撕毀的霸王條款。

藉業務部四兩撥千斤的口條帶過人們的好奇打量,他拿起那束花時發現它意外地小,在近一米八的大漢手裡,像是無聲喜劇的道具,讓他更加費解:邁爾斯究竟是怎麼不害躁地頂著一路注目禮,帶著來上班的?

「別再送我花了。」在茶水間逮到罪魁禍首——說不清是邁爾斯又在折騰那台可憐的咖啡機,抑或相反——孟斐斯將人一把拉進空無一人的吸煙室,毫無留有喘息空間,又把外包裝被捏皺的鮮花拍上了邁爾斯胸口,見對方雖是手忙腳亂、仍穩妥接下了花束,轉而從口袋掏出素白的長壽菸盒,熟稔地從中抽出一根、點燃、銜上。

「我不喜歡會凋零的東西。何況我是你媽嗎?難不成你有戀母情結?」沿窗吐出一口濃煙,他淡然道,一早的應接不暇使他低血壓的頭隱隱作痛。

「沒有⋯⋯」因這提問頓了頓,邁爾斯低頭見著手裡的嬌嫩花朵才恍然大悟,「而且你跟我媽一點都不像。只是我妹說直男收到玫瑰只會覺得噁心,建議我換一種花。」

「那她知道你買了康乃馨嗎?」

「不知道。她人在歐洲,那時間早該睡了,所以跟我說了幾句就掛了。」

一時間不知要笑,還是拿菸頭往回答得理所當然的會計師頭上摁下去,孟斐斯只是面無表情地盯著對方。

「嘿,你的嘴唇有點白,是不是血糖太低?要吃小熊軟糖嗎?」邁爾斯見他神色凝重,擔心地問,先是從西裝褲右邊口袋掏出一條發皺的手帕、羞赧地將其塞了回去,又從左側摸出了一包巴掌大的水果味軟糖。

五彩繽紛的塑料包裝在成年男性的粗礪手掌上看來很小,本該看來滑稽,但不知怎地,孟斐斯感覺邁爾斯不似作偽的誠懇,使得這一切都異常地合理,合理得異常。

「好。」半晌,他還是放下了煙,接過那包看起來有點化掉的糖,迴避對方笑得像個呆子的臉。

小熊軟糖是無罪的,嗯。孟斐斯在心裡強調。

在孟斐斯菸抽到剩下三分之一時,另一個老菸槍推開了門,見他在裡頭點頭致意,見邁爾斯也在裡頭更是不掩驚訝,挑起眉熟絡地打了聲招呼:「早安,笑笑。」

主要職掌外務,孟斐斯不知道來者是誰,只知道他不需要解釋什麼,多說無益,甚至是欲蓋彌彰。但這畫面任誰看來都怪誕不經,他感覺不說些什麼似乎也挺奇怪。

先前錯失叫邁爾斯離開房間的良機,他也只能任捧著一杯失敗的摩卡——邁爾斯還來不及等奶泡從機台流下、就被拉入了吸煙室,所以手上那杯充其量是巧克力糖漿和黑咖啡的混血兒——和懨懨然的康乃馨的邁爾斯,像《阿甘正傳》[vii]的劇照坐在那兒吸二手菸。對,來自於他的二手菸。

簡言之,這情景簡直就像魯本斯[viii]以惡魔為名的油彩畫,不帶任何宗教色彩和隱喻,超現實的那種。

「嘿,蘭尼,早啊。」思緒與孟斐斯完全不在一個頻道上,邁爾斯向推門而入的短髮女子堆起笑容,見她從旁走到室內另一個角落——距離孟斐斯最遠的那個——像是隨便找個話題、也像是突然想起這荏地說:「上回還好有妳的幫忙,不然美術專用書我真是一竅不通。我妹說那什麼⋯⋯抽象主義?表現主義?反正就是那東東的書在歐洲很難找到,紐約還是比較道地,謝謝妳的幫忙。」

「是抽象表現主義[ix]。」名叫「蘭尼」的女子沒有表現出對外行人的不以為然,語氣冷靜地指正了名詞,「不用客氣,那些書我大學畢業後就不太看了,送給需要的人還比較值得。」

話說至此,蘭尼從褲子前袋摸出一根菸,翻開打火機蓋點了起來,讓孟斐斯沒忍住多看幾眼。

他無意冒犯,但千禧後一代使用傳統菸的比例大幅下降——或許沒有電子煙使用人口上升的幅度要大——女性也比男性更為青睞電子煙小巧可愛的外型,與豐富多元的口味,有些水果調味嚐起來勝似煙霧狀的糖果,別於傳統菸抽了一回就沾得渾身焦油味,以及在舌尖與指頭揮之不去的硝磺苦味。

不過,說不定邁爾斯就是喜歡和特立獨行的人來往吧?

這不可避免地讓孟斐斯聯想到自己,不知是因邁爾斯感到煩躁,還是那股如黏在衣袖上的煙味般的苦惱而煩躁。

將燒到煙標的捲菸重重抽了最後一口,他反手在煙蒂桶上捻熄,不多寒暄,便闊步踏出了房間。

時近大眾認知的世界末日——歸功於聯合國不在維也納、也總在跳舞的掮客主委[x],政治正確的說法是「世界秩序重整日」——沒人會為十多天後不知還存不存在的未來做打算,因而拓展短中長期財源的業務部形同虛設,自得知這噩耗神隱三天後、雷厲風行申請了留職停薪的人資長動向看來,如今管理層也無心於此,不管組織異動或大規模裁員都無濟於事,索性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大家各自守好自己部門的穀倉[xi],揣著僥倖心態,賭著自己成為活下來的那三分之二的機率。

「對啊,萬一像二〇一二那時,我們又『不幸地』活下來了,怎麼辦?我還記得,許多狂人想趁末日來臨前花掉積蓄,沒想到、咻——蹦,一覺醒來,不見的只有錢,人還活著。」一面狀似無意、實則炫耀性質地擺弄著膠囊咖啡機,總經理一面故作風趣地說。

孟斐斯不確定有沒有人同他說過,那支與臉型不合比例的小眼鏡與八字鬍,讓他看來活似好萊塢電影中波斯商人的刻板印象,不管說什麼都讓人感覺若非狡詐、就是神經質,獨獨跟「可信」搭不上邊。

公平地說,孟斐斯不是業務部表現最亮眼的——雖然於今看來,亮眼與否也不過是無法兌現的帳上數字——不是資歷最深的,也不是唯一有煙癮的,但不知為何,曾幾何時,總經理熱衷於打內線電話叫他上樓,什麼都不幹、每天跟他耗上一根菸(有時更多,通常是股東會前夕)的時間閒聊。

他未曾不識趣地過問,一來是他對此不真的感興趣,二來更加直觀,整幢大樓中的確沒有哪裡、是比總經理辦公室更私密又舒適的吸煙場所了。

「是啊。」抽了口煙,孟斐斯這才搭腔。辛辣的煙霧在口腔與肺部滾動,像是外表溫而不熱、內核極燙的火球,最後在唇間匯聚,吐出成線狀的白色細絲。「反過來說,想想也很可怕吧,萬一全世界都死掉了⋯⋯或者,你認識的所有人都死掉了,只有你活下來呢?」

他不是個善於拋出話題的人,而這也不是個能讓人容易回應的話題,於是總經理詫異地挑起一側眉毛,在短促的沉默後以一句「那有什麼問題,只要我還認得班傑明·富蘭克林[xii]、他也認得我,不就得了」揭過。

沒有強求,孟斐斯想起一句普世名言:「思考是件苦差事,所以大部分人都不思考。」[xiii]

對於說出這句話的人是誰,人們在阿爾伯特·愛因斯坦[xiv]與亨利·福特[xv]間爭論不休,但就算孟斐斯對相對論一無所知,他也知道愛因斯坦直到臨終前對英文仍是個異鄉者,因而他也不排除一個鮮少人討論過的可能:或許根本沒有哪個所謂的「名人(somebody)」,純粹是網路時代中無名小卒(nobody)最擅長的伎倆——以訛傳訛。

如此想著,他總是設成靜音模式的手機,這時收到了一則短訊息。

後見之明,孟斐斯覺得自己的心態不太健康,以二十一世紀初的流行語說來,或許可稱為「獵奇[xvi]」。他一面想「這個用膝蓋算賬的傢伙還真好意思約人吃飯」,一面準時地在五點鐘下班赴約。

孟斐斯原以為邁爾斯約在地鐵站入口碰面有意避人耳目,畢竟無論辦公室戀情(就算沒成)或性少數解釋起來都很麻煩,直到見對方打開電子錢包欲幫他買一次性票券,他才意識到邁爾斯是真要帶他坐地鐵去約會。

冷下臉抓住對方掃描到一半的手機,他瞪著眼睛張大的邁爾斯,緩慢但字字清晰地說:「去哪裡?我有車。」

半小時後,坐在意式餐廳的座位點完菜,孟斐斯終於如釋重負,舒了一口氣。

「你電視看太多了吧?」見邁爾斯為空杯盛水,他試圖不帶個人情緒的評論:「但就算是《歌舞青春》[xvii]裡的小屁孩也不可能坐大眾交通工具去約會好嗎?太漏氣了吧。」

「唔嗯,是看了不少。」將其中一杯推到他面前,邁爾斯回想似的答道。

「例如什麼?」

「《五角大廈秘史》、《神秘51區》、《美國超X檔案》之類的。」邁爾斯用雙手比劃著,好像這能協助聆聽者理解,但在他唯一的聽眾看來,一點用都沒有。

超X檔案是什麼鬼,超詭異的。孟斐斯腹誹,他記憶裡跟這相關的東西可稱不上美好。[xviii]

兩人有一搭沒一搭聊著,席間氣氛不錯,偶有邁爾斯語不驚人死不休的發言調劑——雖然當事人好像沒有自覺,但孟斐斯自我調解,深信地球上有外星人、還想說服其他人相信的人本就是外星人——餐點可口,餐廳特調的桑格利亞酒[xix]口感溫潤、層次極佳,搭配邁爾斯力薦的飯後甜點,檸檬冰淇淋,令人心滿意足。而沒有人爭著要付帳、各付各的結尾,也讓孟斐斯感覺舒心,沒從中感覺太多的企圖,只像是與一個不太熟絡的朋友的朋友吃個便飯。

鬼使神差地,從帳單上拿回信用卡時,他問了對座的人:「要載你一程嗎?」

「喔,不要緊,地鐵站離我家很近。」

這拒絕反倒引起孟斐斯毫無理由的競爭心,挑起眉毛,什麼都不說地看了邁爾斯好一會兒,最後在他拿起水喝、試圖化解緊張時,自作主張地說:「等一下跟我到地下停車場,我載你回去。」

因此,他們又無端多了一段必須找尋話題排解尷尬的時間。孟斐斯不後悔做了這個決定,只是後悔在下這決定時沒想到這一層,聽電子導航在深夜往郊區前行的公路,他忽然想起什麼,閒聊似的問:「你和父母住在一起?」

「喔,對啊,自從露薏絲——就是我妹,去歐洲讀書後,家裡就有空房了。」

一般人搬出老家的原因也不是這個吧?孟斐斯忍不住皺眉,業務性質的工作磨平他性格裡的稜角,因此沒表現得太過直白,轉而旁敲側擊道:「那她現在呢?不那個什麼、把握一下僅存的家庭團聚時光?」

「嗯,她說『家裡總要有人活下來吧』,就掛電話了。」邁爾斯不置可否地聳聳肩,好像輕易接受了這個說詞,「她向來是我們家最聰明的,這樣說也沒錯啦。」

你們一家真令人捉摸不清。孟斐斯很想了解,讓一個通過精算師證照的人坦然說做出這種高度評價的「露薏絲」究竟是何方神聖。對,他也覺得很扯,若不是用餐時提到這點,他真以為邁爾斯是個「普通的」會計師。

直到邁爾斯下了車,孟斐斯獨自一人在回程途中,遙望紐約市區華燈初上,想想如果只是這樣,最後十幾天這麽過、好像也不賴。

這念頭在他隔天早上,見到桌面的棉花糖、可可粉及「注意保暖和血糖」的字條時,馬上被粉碎個徹底。

⋯⋯我他媽是月經來嗎?

他大步走入會計室,對還沒道出那聲「早」的邁爾斯說了句「我們聊聊」,便又踏入了晨間還算清新的吸煙室。

「你妹有沒有搞清楚——」抽了半根煙後,孟斐斯才斟酌著用詞說:「你妹知道你在追求的是男性,對吧?」

「知道啊,她很支持。」毫無頭緒的邁爾斯倒是答得乾脆。

行吧,所以是沒搞清楚是吧?他這下是真不知道該問什麼了,說不出「你一個喜歡男人的男人思路比我還直男」這種政治不正確的發言,只好長吁一口氣。

「啊,你喜歡昨天的晚餐嗎?」似乎對此全無察覺,邁爾斯帶著一種不明所以的高昂興致,獻寶似地將手機的搜尋結果亮給他看,鏡片後的眼睛明亮非常:「這間泰國菜很好吃,晚上要不要一起去?」

孟斐斯漠然地想,過去那些打一炮就能結束的關係實在是太輕鬆了,因為就算邁爾斯如何不解風情,他也抗拒不了美食。

還有這麼笨拙,卻又能讓你看清滿膛真心的邀約。

 


生活總讓人麻木,以前人熱衷的快速學習法、跨越學習曲線低谷期的學說,在孟斐斯看來不外乎是一種麻木,藉由機械性的學習層層堆砌,像是建築摩天大樓一樣,只是誰也說不清,巴比倫塔[xx]抵達的盡頭是不是神的住所。而邁爾斯恰到好處的殷勤、介於朋友與關係較好的同事之間的距離,還有遞進的佳餚攻略,就是讓他從牴觸、愕然,到麻木接受的一切。

他知道,溫水煮青蛙的戲碼不適合邁爾斯那種容易「太認真」的人,但他又想,萬一這十多天真是最後了呢?他是還不夠瞭解邁爾斯,沒深交到能分辨對方是不是個值得被愛的人的程度,但如果連對方愛人的權利與能力都要剝奪,未免太殘忍了吧?

而且邁爾斯從未越界,雖然示好的手法極其拙劣,但他是個孟斐斯不討厭的好人,孟斐斯可以在不輕許承諾的情況下,容許對方做半個月的夢。

也或許,迴避思考小流星群造訪後的世界的人,是不甘寂寞的他自己。

不論工作日或假日,但凡沒有推不掉的聚會,他們都會一起吃晚飯,有時甚至會像剛拿到駕照的中學生,開著孟斐斯的車到一天能開到最遠的地方兜風,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反正這種時候也講求不了什麼意義。

孟斐斯曾隨意地問邁爾斯,他的父母都不會在意嗎?很多人在這種時候索性當聖誕假期放了,爭取在生命的最末一段時間跟所愛之人相處。而在人情世故不如報表運算上熟絡的青年靦腆笑了笑,回答一句「噢,他們都知道我有喜歡的人,叫我不要閒閒沒事宅在家」把他喉頭那口千層面噎個正著,自此他不再問及邁爾斯父母的看法,深怕這一家子又做出什麼驚世發言。

從頻繁的交流中,孟斐斯逐漸意識到,邁爾斯對他確實沒有索求,缺乏慾念。

與一般浪漫關係的線性發展不同,邁爾斯待他更像年少時代關係極好、亦兄亦友、朝夕相處也不嫌無聊的同性知己。邁爾斯會坦白地說出「我喜歡你」、「你很好」、「你超帥,像是英雄一樣」的肉麻話,卻不是想從他身上討要益處,意見不合時也不會為保全社會人的顏面偃旗息鼓,一針見血,但也讓人感覺自己是被在乎的。

那是一種很微妙的情愫,孟斐斯是頂客家庭的獨生子,從小生長在東岸的都市叢林中,從未與他人建立如此親暱的精神連結,邁爾斯的無私在他看來格外不可思議——與其說是外星人,他想,如果世上真有獨角獸之類的傳奇生物,化成人形大概就是邁爾斯這樣的人吧?

可惜的是,他早早就不是處子之身了,那也是隻瞎了眼的獨角獸。孟斐斯這麼想的時候,人站在露天酒吧的外沿抽菸,看邁爾斯在櫃檯點完酒,揚著一如往常的傻笑走了過來。

彼時美東時區時值小流星群造訪的前一夜,街上與店家的人潮銳減,多半是比他們歲數更輕的情侶,或者一大家子,顯得這時候相聚的他們,像是廣袤樹海中的異數,在末日倒數之際,無人在乎樹倒下的聲響是否存在[xxi]。遠遠聽到悠揚的樂聲,他們才決定坐電梯到了頂樓的酒吧度過這晚,現場演奏的爵士女伶唱著變奏的流行歌,在一曲結束後,豎琴與大提琴的撥弦率先入樂,以當代爵士的變調演奏起羊毛衫樂團的《愛情傻瓜》[xxii]

望著隨節奏微微搖擺的邁爾斯的側臉,橙光落在溫文敦厚的面容上,像是文藝復興時期的畫,明明不是聖子天使的人像也總似鍍上一層柔光,富有古希臘羅馬豐腴的美,與對人類可以抱持的、沒有界線的愛。視覺的衝擊讓孟斐斯清晰認知到,這人在可能是生命的最後一天,選擇陪他,不是其他人,度過。

不是罪惡感,他只是突然很想做什麼來回應邁爾斯。就算他知道,不做什麼對方也不會心生遺憾,但是他想做

在樂團中場休息時,孟斐斯趁著邁爾斯去點第二杯酒時,上前往小費箱投了十塊美金,向身穿修身紅禮服的女歌手問:「能唱首慢歌嗎?節奏不要太明顯的那種。」

回到卡座時,就見邁爾斯好奇地看他,而前頭的鋼琴手已經彈下了第一個音。

「跳一支舞吧。」

沒有「我」、「你」,也沒有「我們」,但邁爾斯就是知道該牽起他的手,在最好的時刻,以最適合的方式。

當女伶帶著顆粒感的慵懶聲線唱出那句「為什麼我要放棄[xxiii]」時,孟斐斯滿心雜念都消失了。他的視野裡,只有專注踏好每一步的邁爾斯,偶爾會抬眼看他,報以一笑,兩人的距離近得能夠感覺到彼此的體溫、氣味與鼻息,音樂纏綿但不膩人,像是剛出爐的瑪德蓮,讓整個空間瀰漫著奶油與淡淡的檸檬香。

後半段他毅然將臉倚上了邁爾斯的肩窩——邁爾斯僵了一下,腳被踩個正著後又來不及在意了,讓他在心裡暗笑——不及耳鬢廝磨,但他們總算認真地跳了一支舞,舞步與節拍並不嚴謹,他倆更沒有什麼精湛的舞技,或一個眼神就能意會過來的默契,但就算是這種不完美,他也不可理喻地覺得,很完美。

完美到讓他產生了另一個更不可理喻的念頭:如果明天能活下來就好了。

「謝謝,孟斐斯。」樂曲結束後,精算師沒有端著笑,但那雙眼裡的誠懇已足夠讓人相信他。「謝謝你,還好是你。」

至少,孟斐斯想,至少這傢伙要活下來,他值得比這個更好的。

他倆都喝了酒,只能在酒吧附近的地鐵站分道揚鑣。辭行之際,邁爾斯靈光一閃,提議明天開父親的車來上班時,順帶捎他一程。

「如果有明天的話。」孟斐斯不置可否地笑著,心道,那就從那開始吧。

「約好了,明天如果我們還活著的話——」邁爾斯站上向下的手扶梯,一邊回頭向他比出打電話的手勢。「要打給我,我去載你。」

他沒有回答,只是揮手道別。

後來的故事很狗血、潦草、荒腔走板,像是一個半成品的作品。

前夜他失眠滑了一整晚的手機,換日才沉沉睡去,醒時只來得及在手機電源告罄前抄下邁爾斯的號碼,拎著上班必需品踏出戶外,見到的就是暗無天日的黎明,縱使感應式的街燈不懈怠的照明,車水馬龍,熙來攘往,看起來也像是永不止盡的深夜。

幸運地,他在幾個街區外找到一個公共電話亭,順帶充電。按紙條上匆匆寫下的筆跡摁下數字鍵,沒讓他焦急太久,對頭很快就接了起來,一如往常地,帶笑地向他道了聲「早啊,孟斐斯」,他報上住址卻不想這麼快掛斷電話,顧左右而言他,無謂地爭取一些時間。

接著,小流星群猝不及防地來了,宇宙塵埃掩蓋了白晝,威力不如預估的死傷慘重,太陽風的影響卻大到足夠讓半個地球瞬間電力失衡,紐約陷入了無邊黑暗,他的通話戛然而止。

那一天,孟斐斯沒有等到承諾載他一程的車,沒有桌上的甜食,沒有晚餐,沒有音訊,什麼都沒有,好像整個活生生的人從地球上消失了一樣。

他第一次如此痛恨這個一旦沒有無限網路、通訊服務,就彷彿失去一個人的時代。

半個月後,生活從失序重整,他終於再次見到了那個不得不失信的人,對方神智清楚,看起來「恢復很好」,只是眼裡沒有他。邁爾斯連他的名字、他的存在都忘了,那些曾經掛在嘴邊的「喜歡」像被轉化宇宙塵埃的小流星一併帶走了,一切好像是他自戀情結所生的扭曲異想。

孟斐斯無法控制自己去想,説不定,邁爾斯是真的只想要一支舞。所以舞跳完了,如願以償的仙度瑞拉就夢醒了,留著王子在人聲鼎沸的舞會黯然神傷,便是遺留一隻玻璃鞋,在形同廢墟般的空城裡,也無從找起他們共舞的痕跡。[xxiv]

「這算什麼啊⋯⋯」

但他不想。

他不想只有一支舞。

他們的末日沒有降臨,那丁點才剛萌發的愛意卻死去了。

孟斐斯曾以為成為一個無名小卒的心上人夠糟糕了,他這才發現,成為那個人眼中的過路人更令人難以忍受。

原來這是上帝跟他開的、真正的玩笑。

我也曾是某個無名小卒的心上人
現在的我不能確定,但也許只會更糟
成為某個人眼中的無名小卒[xxv]


#C面[xxvi]

 

德蘭尼從一開始就知道,邁爾斯很在意那個人。

即使這並不在她的調查範圍內——她對此一點興趣也沒有,無論是邁爾斯還是其他人的性取向或擇偶標準——但邁爾斯的表現,哪怕是觀察力比較強一點的人都能一眼看出來。

每回孟斐斯自電梯出來,踩著那雙在德蘭尼看來很老派華爾街人士的手工皮鞋,跨越企劃部與行銷部前的長廊,徑直往總經理辦公室前行,邁爾斯就會像個壞掉的咕咕鐘,不管時間、氣氛與場域,都會尷尬且貿然地從座位上站起,一面嘟噥著「該來杯咖啡了」、一面拿起桌上那個繪有棕熊與環保圖騰的馬克杯(就算裡頭還有半杯什麼),貓著身子慢吞吞地走到財會室旁的茶水間,等待對方穿越美術課半開放式的工作區後,經過茶水室間的驚鴻一瞥。

運氣好的話,他還能用個半生不熟的靦腆笑容,與湊巧轉過頭來的孟斐斯四目交接。

對此,德蘭尼感覺這男人既笨拙又可悲,說得不客氣點,要說這可憐蟲這輩子就這麼孤獨終老,她也不覺驚訝。

稱不上其他部門對財會單位劍拔弩張的針對性,邁爾斯是個好人,可以說是好過頭了,在專業上也有著意外的精明,但人生不是數字,她能預見他黯淡一生的終結,與世界上大多數人差不多,只是不需要那麼多曲折,彷彿一眼就能看到結尾。

或許德蘭尼的確是個聰明人,但她當時也不知道,那麼快會迎來一群改變世界運轉方式的小流星。

和大多數聰明人一樣。



FIN.


[i] 有軌電車難題(Trolley problem)又稱電車問題或列車問題,是一個倫理學的思想實驗,在哲學與倫理學的領域外,心理學、認知科學與神經倫理學的部分研究也涉及此問題。

[ii] LSD即麥角酸二乙醯胺(Lysergsäurediethylamid),是一種強烈的半人工致幻劑和精神興奮劑沒有任何成癮性或長期的生理耐受性,雖然短期內耐受性很強。該耐受性隨著時間會逐漸消失。

[iii] 臨別一語(Last Word)是一種由琴酒、瑪拉斯奇諾黑櫻桃香甜酒、夏翠思與萊姆汁調製的調酒。

[iv] DNCE《DNCE》〈Cake By The Ocean 海邊甜情〉,二〇一六年。

[v] 搖擺舞(swing dance)是起源於一九二〇年代美國的黑人舞蹈,其音樂是從爵士樂和藍調演變而來的,有擺盪的感覺。到了經濟大蕭條(Great Depression)時在美國掀起風潮。

[vi] 此指「Land down under(在下面的土地)」,是基於殖民歷史地圖上在英國下方的土地,就是澳大利亞及紐西蘭一帶。

[vii] 勞勃·辛密克斯(Robert Zemeckis)《Forrest Gump 阿甘正傳》,一九九四年。該電影改編自溫斯頓·葛魯姆(Winston Groom)一九八六年出版的同名小說。

[viii] 彼得·保羅·魯本斯(Sir Peter Paul Rubens),法蘭德斯畫家,巴洛克畫派早期的代表人物。作品強調運動、顏色和感官,以其反宗教改革的祭壇畫、肖像畫、風景畫以及有關神話與寓言的歷史畫聞名。

[ix] 抽象表現主義(Abstract Expressionism),又稱紐約畫派,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之後以紐約為中心的藝術運動,被認為是一種透過形狀和顏色以主觀方式來表達,而非直接描繪自然世界的藝術。

[x] 此指維也納會議(Le congrès de Vienne)中夏爾-約瑟夫,利涅親王(Charles-Joseph, Prince de Ligne)名言:「Le congrès ne marche pas, il danse(大會不行動,大會在跳舞。)」意指會議中多數代表無所事事,因此會議的主辦國舉辦了許多娛樂活動來讓這些代表作為消遣。

[xi] 此指穀倉效應(silo effect)的穀倉概念,譬喻部門結構、企業組織、國家政府等,而內部因「過度分工」而缺少溝通,一個部門、營運單位或業務單位,也不願與其他單位分享資訊。

[xii] 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是美國開國元勳之一,也是美金百元鈔上的代表人物。

[xiii] 出處不詳,原文全句:「Thinking is hard work; that's why so few do it.」

[xiv] 阿爾伯特·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是出生於德國、擁有瑞士和美國國籍的猶太裔理論物理學家,創立了現代物理學的兩大支柱的相對論及量子力學,也是質能等價公式(E = mc2)的發現者。

[xv] 亨利・福特(Henry Ford)是美國汽車工程師與企業家,福特汽車公司的建立者,也是世界上第一位將裝配線概念實際應用在工廠,經大量生產獲得巨大成功者。

[xvi] 獵奇在中文原指「與眾不同的事物」,因日本ACG與網際網路普及被引申為「血腥、殘酷、驚悚」之意。

[xvii] 肯尼·歐塔葛(Kenny Ortega)《High School Musical 歌舞青春》,二〇〇六年。

[xviii] 此指托尼·凱耶(Tony Kaye)《American History X 美國X檔案》,一九九八年。該電影描述一名白人青年怎樣在父親被黑人毒販殺害後,變成新納粹主義者,然後再放棄種族主義的經歷。

[xix] 桑格利亞酒(sangría),又稱西班牙水果酒,是紅葡萄酒及切片水果製成,也常加入柳橙汁或白蘭地。

[xx] 巴比倫塔(מִגְדַּל בָּבֶל‎),又譯作巴貝爾塔、巴別塔、通天塔,出於《תנ״ך‎ 舊約全書》中一群只說一種語言的人決定修建一座城市和一座能夠通天的高塔,上帝見此情形就把他們的語言打亂,讓他們再也不能明白對方的意思,並把他們分散到了世界各地。

[xxi] 「If a tree falls in a forest and no one is around to hear it, does it make a sound?(假如一棵樹在森林裡倒下而沒有人在附近聽見,它有沒有發出聲音?)」是一個哲學思考實驗,提出關於觀察和現實知識的問題。

[xxii] 羊毛衫合唱團(The Cardigans)《First Band on the Moon 第一個登陸月球的樂團》〈Lovefool 愛情傻瓜〉,一九九六年。

[xxiii] 敏克(MINK)《Shalom 平和》〈Let's Start From Here 讓我們一起重新開始〉,二〇〇七年,原文歌詞:「Giving up, why should I.」王若琳於二〇〇八年曾將該曲翻唱中文版《迷宮》。

[xxiv] 《Cenerontola 灰姑娘》,又名《仙履奇緣》,是一則著名的童話,在世界各地流傳廣泛,其中以一六九七年《Histoires ou contes du temps passé, avec des moralités 鵝媽媽的故事》和一八一二年《Kinder- und Hausmärchen 格林童話》中的版本最爲人熟知。

[xxv] 亞歷山大23(Alexander 23)《Aftershock 餘波》〈Somebody's Nobody 某人眼中的無名小卒〉,二〇二二年。原文全句:「I used to be nobody's somebody/Now I don't know maybe it's even worse/Being somebody's nobody.」

[xxvi] 此指汽車外型設計曲面標準的評級,A面要求最高,一般指車身外表可見件及內飾可見件(如頂蓋、發動機罩外板、翼子板、保險槓及內飾儀表板), B面是指地板等大型不重要的內飾表面,C面主要是結構撐件等不可見表面(如支架)。


〖作者的話〗

B面揭示了我另外一個實驗性質的嘗試:故事的雙面性,你眼中的懸疑故事,在我眼裡或許是個愛情故事?

我在《那些在生命中失敗的人》寫過很多不同的角度,而這故事是藉由不同角色的視角來呈現生命的非常態,以及每個人的敘事流不同。舉例來說,在A面衝突場景中,德蘭尼稱飽受鬱症煎熬的邁爾斯是「人生勝利組」,我認為就是一個很有趣且人性的觀點。

希望各位在這個故事裡有獲得一些樂趣,也歡迎留下評論或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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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譁語 Art_y_an,稱呼隨意。對文本理論了解不多不知道自己的寫作類型,但喜歡寫故事(詳見沙龍連結)。 熱愛討論愛的多種形式及意涵,也是寫作的主核。 佛系經營,不會咬人,歡迎搭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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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流星群撞上地球時,我撞到頭,失憶了,還臉盲。 但我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人說最好的偽裝術是讓人「看過就忘」,萬一只是有人希望,我記不起這一年發生了什麼事呢?或者更糟,萬一他們原先希望我不單是失去記憶呢? 對,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了。 萬一這一切,其實是人為操縱的意外呢?
中學的生物課本曾特意加粗了「紅、腫、熱、痛」一排字,這一串相繼反應好似烈焰般蒼狂,時時刻刻衝突你的感知五感,叫囂著要人正視它;但真正的靈魂創傷,卻像迷失在廢棄倉庫裡的少年,蜷曲在陰冷、骯髒、潮濕、孤獨的角落,那種黑暗終會縛住這個孩子,將其困於未曾長大的童年。
張晴出道的時候,還是個十多歲的少年。 當時穿著學校批發似的制服的他不是特別吸睛的類型,唯有一開口那明亮的聲音總讓人不禁全身起雞皮疙瘩。據某些當代的樂評人的說法,他的聲線就像幾年前因故去世引起各界譁然的那位同姓歌手。
他在第一年沒有考上醫學院。 為什麼這麼說,是因為他認為比起他自己、那更像是他爸媽的第一志願,而在他的個人清單上,似乎又排不出一個比這更好的優先順序。 十八歲的他覺得人生很奇怪,為什麼不能像是KKBOX一樣,列出一串喜好清單,然後隨機播放?
後見之明,年約三十還沒有打算結婚、距離唯一的戀愛經驗也隔了將近十年的女性,怎麼樣也很容易被視為剩女或單身主義者吧。她想道。 儘管這並非她的本意。
眼神定定望她,不知道內心又在上演什麼小劇場——她看那個眼神就知道不是正經事,別問為什麼,她就是知道——他沉默幾秒,突然莫名奇妙地揚起一個雖然好看、在這種時候卻只讓她覺得很詭異的微笑。 「我從來沒有品嘗過被拒絕的滋味呢,很好,妳引起了我的注意!」 後來那晚她當然說什麼也不可能上他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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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墨子卿   週末,他和莫澤川約在捷運西門站6號出口。莫澤川採著點,剛搭著手扶梯上去就看到靠坐在出口處,穿著紅色T恤、頭頂一頂白色鴨舌帽的任洵。他一邊戳著手機螢幕,一邊不時啜著手上那杯珍珠奶茶,冒著水珠的杯壁和裡頭半浮半沉的冰塊看上去像是剛買不久。   他邁開步伐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稍早和朋友在酒吧裡喝了幾杯酒,兩人難得的說起了大學時候的事情。交往多年的女朋友愛上了別人,是怎麼樣的一個體驗,于蘀並不清楚。只知道一向開朗的向明難得的在他的面前哭了起來。   等到向明哭著在吧台睡著時,他撥通了柳知蕭的電話,讓他開車來把向明載回家。柳知蕭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鐘,才聲音晦澀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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