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工出細活的《玫瑰的名字》(下)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 如果正文看不下去,也可以先讀的無雷後記

  Eco 在 1983 年的後記裡寫道他經常被問小說中的事件是否真有其事,而他本人不是非常欣賞這種問題。「中古世紀是歐洲人的幼兒期,我們經常能藉由回顧中古世紀發現一些問題的根源。」他讓一些虛構角色說出後人(例如維根斯坦)說過的概念,但他不認為十四世紀的人無法想像那些概念:「與其說我的小說裡的中古世紀人物太像現代人,倒不如說現代人的思考方式和中古世紀相去不遠。」

  我讀的版本還有 2014 年作者為美國新版新添的備註。 Eco 寫道,拉丁文是建立修道院氛圍的工具,這些拉丁文的引述受得起考據,但看不懂拉丁文不應該阻礙讀者的閱讀。有些讀者向他反應讀到拉丁文仿佛逼著他們去查找字典,而德文出版商甚至在德文版最後加了拉丁文詞彙的參照表, Eco 認為這些都是不必要之舉。另外他還提到 1980 年代美國版初版翻譯時,美國編輯 Helen Wolff 指出美國讀者和歐洲讀者不同:歐洲讀者即使沒有修過拉丁文,或多或少會在歷史建築或教堂牆上看到拉丁文銘刻,在哲學、法學或神學討論中也應該會遇上以拉丁文為字根的詞彙,所以不太會對拉丁文感到畏縮;美國讀者就沒有這種潛移默化的環境了。 Eco 和譯者 William Weaver 將這個建議放在心上,在翻譯美國版時盡量移除不必要的拉丁文,或是在拉丁文後隨即讓角色再說一次白話英文。他在三十年後的新版重提此事,想來這是一個作者感到受用的建議。

  這位美國編輯點出的讀者差異,讓我看到外國編輯對原作者意見的重要性,也察覺到或許放棄對於每字每句的執著,才能享受 Eco 想要營造的氛圍。我在台灣讀書時對中古世紀也不熟,若非二十多歲後半有兩年單身派駐在布拉格,假日沒事就搭火車到捷克其他城鎮走走,看過大大小小的教堂、城堡、廣場、 Trinity Column 和博物館,恐怕也無法想像在那段近一千年的時間中,人類如何慢慢發展出科技,學會運用不同的材料和耕作方式,建造出各種實驗性的設備,例如幾年就得大修的時鐘和基於天動說的星象儀。縱使不準確,也都是歐洲文明前進兩步後退一步的軌跡。建築物看多了,即使沒有深入研究,也能稍微分辨年代和形式,甚至對各種看不懂的符號和銘文也有了熟悉的感覺,仿佛能聞到《玫瑰的名字》裡陰冷的冬天修道院抄寫室那股帶有霉味的空氣,數個世紀以來都不曾改變。

  PTT book 板上曾有板友因為讀不下去而求救,而我也不是第一次翻開這本書就愛不釋手。之前最大的障礙在於我太堅持讀懂每個詞彙和元素,而《玫瑰的名字》恰好就是大量運用中古世紀修道院裡的元素來塑造氣氛的小說。書中的僧侶喜歡秀拉丁文來強調自己的意見,引用我從來沒聽過的古籍,如果堅持搜尋每句拉丁文的意思或是每個陌生名詞的定義,就會破壞閱讀的節奏。這大概是我前幾次跟隨 Adso 的腳步走進修道院,卻連第一天都過不完的主因。

  Eco 在後記裡提到一位讀者來信:「有個十七歲的男孩告訴我,他完全不懂小說裡的神學辯論,但是那些辯論就像是希區考克電影裡的懸疑音樂一樣,讓迷宮的神祕拓展到了迷宮以外的地方。」「我們或許可以說,最單純無邪的讀者是最能讀出架構的,他不需要對內容想太多,就能直接看出不可能只有一種故事。」

  雖然作者這樣寫,但是我仍然同意那位美國編輯,年輕讀者可能要先具備基督教背景,或是對拉丁文詩句和描述基督教天堂和地獄浮雕習以為常,才能撐著看到主角走進迷宮吧。

● 意想不到的女性角色

  相對於其他類別,我讀的純歷史和歷史小說不多,原因大致上和 Northanger Abbey 裡 Catherine Morland 對於歷史的抱怨差不多:「出於義務,我會讀一點歷史,但是讀到的東西總是讓我困惑和沮喪。每一頁都是教宗和國王的爭執,戰爭和瘟疫,沒事找事的男人,幾乎看不到女人的蹤跡,教人厭煩。」離開學校後若不是 Rosalind Miles 和 Amanda Foreman ,我幾乎不讀純歷史。我喜愛托爾斯泰的歷史小說一個重要的原因即在於他會描寫女性,即使他偏好有聖女光環的女性,他也敢寫出《安娜‧卡列尼娜》或是《戰爭與和平》裡的娜塔莎這種讓不聖潔的女性也具備思考和行動能力的作品──話說回來,《安娜‧卡列尼娜》其實不能算歷史小說,托爾斯泰創作時間和故事背景所處的年份相去不遠,當時俄羅斯貴族女性已有擁有財產和受教育的權利。二十世紀的 Eco 在寫《玫瑰的名字》時如果要引進十四世紀有血有肉的女性角色,又要符合當時女性會受到的待遇,可是要花不少功夫。Eco 做到了,雖然令人不忍。

● 彩蛋

  Adso 在故事期間跟隨的老師,也就是解謎主角 William of Baskerville 「來自 Baskerville 的 William 」名字裡藏著對福爾摩斯致敬的彩蛋。 Baskerville 是個虛構的地名,也是福爾摩斯 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裡事件發生的家族莊園。

  另外一個則是 Eco 在後記裡證實很多讀者的猜測,角色之一的 Jorge of Burgos 「來自 Burgos 的 Jorge 」的名字來自於用西班牙文寫作的阿根廷作家 Jorge Luis Borges,中文一般翻譯成波赫士。波赫士的短篇小說 The Library of Babel 顯然影響了迷宮的設計。

  這本書是 Eco 從他那豐富的閱歷中想出來的故事,即使虛構的元素也顯得真實,發現致敬其他作品的彩蛋時,總讓人會心一笑。

● 結語

  《玫瑰的名字》的寫作慢工出細活,就連閱讀也要慢工出細活。以我個人的狀況來說,十幾歲的我缺乏看懂這本書的知識,二十幾歲的我則缺乏咀嚼這本書的耐心。認真說來,大概要從兩年前我們的第一個孩子誕生開始,我才逐漸開始培養出欣賞這本書所需要的條件。

  孩子的身體變化很快,一歲就能站起來走個兩三步,但要等到兩歲左右才會開始說單字,三歲起發展心智理論。我的孩子已經牙牙學語幾個月了,但離說出成串的句子還很遙遠,多語環境中成長的孩子說話也比較晚,我得盡量對他講話,也要耐心聽他說。有些時候他會突然指著頭頂的樹枝或路上的巴士,嘰哩咕嚕一頓,我也得作勢接話,鼓勵他說下去。

  這件事情對我而言是育兒任務的一部分,可愛歸可愛,但也需要大量的耐心。在工作中倘若遇到滿口胡言的對象,視情況可以直接打斷對方,對正在學說話的幼兒當然只能聽下去。

  因此當我讀到 Eco 在後記裡將中古世紀比喻成歐洲人的幼兒期時,我突然意識到最近的我能忍受 Adso 那冗長到強迫我要集中精神抓重點(或者是習慣有些段落不見得有重點)的敘事方式,說不定是因為我對這位處於「歐洲人的幼兒期」的年輕角色充滿了類似幼兒照顧者的耐心(?)我對自己的要求是尊重作者撰寫的段落,就如尊重幼兒的發言一樣,保持耐心讀和聽下去。當然我也不是對每本小說都會如此投入,倒不如說,因為照顧幼兒很花時間又單調,最近的我特別感謝能迅速帶我進入另一個世界的作品。

  沒有哪一本書能吸引所有人,《玫瑰的名字》備受推崇,但我大概不會推薦給太年輕的朋友。自我耳聞這本書的書名起到真正讀完,中間隔了不下十五年。 Umberto Eco 直到五十歲才成為一名小說家,將近八十歲時還寫了一本 Confessions of a Young Novelist 《一位年輕小說家的告白》,那年離他成為小說家才快滿三十年,所以他敢自稱「年輕小說家」。好好寫作和好好閱讀都需要時間,需要生命的累積。我非常期待之後能夠繼續閱讀 Eco 的著作。他寫了好多書,如果每本都有《玫瑰的名字》一半的引人入勝,那我可有太多好書可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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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片段,儘管回憶起來每每讓我難過,我卻寧願一輩子記著,不要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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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熱帶島嶼闊葉林帶長大的台中人,誰跟你冬天就濃霧飛雪,淒淒慘慘戚戚的布拉格一般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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